第1章 烟草农药的认识
烟草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栽培烟草、管理烟草、利用烟草是人类一项重要的农业活动。在种植过程中,烟草自然会受到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侵扰和危害,人们控制这些有害生物可以采用多种手段,使用农药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农药是人类用来防治危害农作物的有害生物及调节植物和昆虫生长的一类药剂,它是在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发展的,在未来,烟用农药仍是保障烟草持续发展的重要投入品。
利用药物控制病虫害是科学发展的产物,具有科学价值和实际意义,在农业科技进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农药是一把双刃剑,利用不当或者用量过多会产生毒副作用,甚至会污染环境及烟草制品,对人类产生长远影响。农药本身就是科学进步的产物,科学使用农药应贯穿使用环节的始终。在利用农药控制烟草病虫草害的过程中,要达到对其科学、精准的使用,了解和掌握农药的基本知识是非常重要的。这些知识包括对农药性质的理解,农药的作用对象和使用范围,农药的主要剂型及其使用方法,不同类型农药的科学、精准、合理及安全使用,以及广大烟农在选择和使用农药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等。本章将重点讨论以上内容,以期对农药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
1.1 什么是农药
1.1.1 农药的概念
顾名思义,农药是农业上使用的药剂,是相对于人用的医药、动物用的兽药而给予的一个笼统的称呼。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的定义: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物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这里有几个层次的概念:针对烟草使用的农药,可以理解为使用农药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危害烟草的病虫草害,以及有目的地调节烟草的生长;农药的作用对象可以是有害生物,也可以是烟草本身;农药的来源是多途径的,其组成一般是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农药需要加工成一定的剂型才能使用。在生产实践中,一定要深刻理解农药的基本含义,才能科学地使用农药。
1.1.2 使用农药的目的
1. 使用农药的根本目的
使用农药从根本上可以理解为是为了保障农林作物的安全。农林种植作物在生长过程中,面临很多健康压力,包括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这些压力严重影响作物的安全生长,稍有不慎,就可能减产甚至绝收。例如,在烟草种植过程中,由于品种更新缓慢,抗性有限,多种有害生物严重威胁烟草的健康生长,每一种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过度增长都可以对烟草产生致命的伤害。因此,在对作物健康维护过程中,要及时诊断,及时预警,及时防治。虽然防控病虫害的方法有多种,但对于安全维护来说,农药是*为经济有效的手段。
2. 使用农药的直接目的
使用农药的直接目的是预防和控制有害生物。
按照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农药管理条例》,使用农药的目的,包括预防、消灭或者控制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调节植物和昆虫生长。2017年2月8日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则去掉了“消灭”二字,对有害生物只要达到预防和控制这两个目的即可。消灭一种有害生物显然不是使用农药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实现。
预防是预先做好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偏离主观预期轨道或客观普遍规律的应对措施,在烟草病虫害发生危害之前或者发生初期,通过使用农药,把病虫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低下来。因此,可以理解为,使用农药进行预防是使用农药的重要目的。例如,对烟草发生的赤星病和野火病,必须在病害流行之前施用药剂,才能达到很好的预防效果,此时,用药少、效果好,副作用小。因此,应注意发挥农药的预防作用。
控制是指掌握住对象使其不能任意活动或超出范围,或使其按控制者的意愿活动,是对事物起因、发展及结果的全过程的一种把握。使用农药控制烟草的病虫草害,目的就是将这些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损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绝不是要将有害生物赶尽杀绝。这样,就意味着不能滥用农药、滥杀无辜,而且要逐渐把“消灭”这个概念从农药使用者心中去掉。
1.1.3 农药的基本属性
农业生产上使用的药剂,相对于医药和兽药来说,虽然管理相对粗放,但其科学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农药将有别于医药和兽药,具有自己特殊的属性。在使用农药过程中要明白这些属性,才能发挥农药的作用。
1. 农药具有生物活性
所谓生物活性是指很小剂量的农药作用于有害生物的生物体,就可以引起有害生物的生物体很强烈的生理或病理反应。因此,尽管单位面积用量很少,但效果显著。剂量概念要贯穿农药使用的始终,没有剂量概念的农药使用是滥用农药的表现。
2. 农药是有毒性的物品
农药对有害生物有杀伤或者控制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畜和其他有益生物产生毒害作用,也就是说,农药有一定的毒性。毒性仍然和剂量有一定的关系。由于农药有一定的毒性,对人、畜就有一定的不安全性,因此农药从包装、运输和装卸、储藏到使用都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农药对生态环境、人、畜和其他生物及农产品带来残留、污染和潜在的毒性问题。
3. 农药是救灾性物品
农药作为预防、控制病虫草等灾害的生产资料,决定了它具有救灾产品的基本特征。由于灾害发生具有不可完全预知性、突发性等特征,适当储备农药就十分必要,要特别注意结合烟草病虫害常年发生情况和中长期预报,及时采购和储备相应的农药品种。
4. 农药商品质量具有可变性
化学农药大多都能挥发出有毒气体,见光易分解。固体农药吸湿受潮易变质;生物农药容易变性,活体生物农药更容易死亡和失效;农药乳油因含有有机溶剂而易燃易爆。因此,农药的储藏和保管要求良好的环境条件和严格的规定期限。要储存在阴凉、干燥、防火、防爆、远离生活区等地方。而且销售的农药出厂后有保质期,过了保质期的农药,一方面会失去其防治有害生物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可能因变质而产生药害。经销过了保质期的农药将按经销假冒伪劣农药对待。
5. 农药商品在使用时有严格的技术要求
在我国,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使用和消费的群体是广大的农民,农民的群体结构、经济发展状况、收入改善情况、对农药的认同、技术水平和行业的技术指导等,对农药的使用都能产生较大的影响。用什么药、如何使用、何时使用、用量多少等,都需要烟草或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给予指导。如果使用不合理,不仅影响烟草的经济价值,还会给环境、人、畜和其他生物带来毒性或潜在的危害,甚至影响生态平衡。
6. 农药的种类繁多,品种不断更新,可以对多种生物产生作用,而且作用机理多样
农药使用人员要明确每一个农药品种的特点、作用对象、作用范围和应用技术等,否则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农药品种的作用,而且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7. 农药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过程中要受到国家或地方行政机关制订的法律与法规的监督和制约
根据2017年公布实施的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可以理解为县级以上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负责一定行政区域内烟草生产和储藏过程中所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1.1.4 农药的名称
1. 农药名称的种类
农药的种类繁多,名称各异,甚至同一种农药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会有很多名称。根据农药名称命名依据,可将农药的名称归纳为如下几类。
1)化学名称
农药的化学名称就是根据其有效成分的化合物的化学结构而命名的名称,是一种化学农药的基本名称,常用于研究其化学性质,并根据其结构进行分门别类。例如,菊酯类农药功夫菊酯的化学名称为3-(2-氯-3,3,3-三氟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α-氰基-3-苯氧苄基酯,这种名称常见于农药说明书上。生物农药(不包括生物的代谢物和提取物)没有化学名称,只有无机农药和有机农药(包括生物的代谢物和提取物)才有化学名称。
2)生物名称
对于生物农药来说,其来源于何种生物决定了这种农药的生物名称。例如生物杀虫剂苏云金杆菌,其通用名称是苏云金杆菌,而其生物名称则为Bacillus thuringiensis(简称B.t.)。一般前面一个字母代表物种的属名,后面一个字母代表种名,如果这个物种有亚种,则把亚种名写在种名的后面。例如,对鳞翅目害虫高效的苏云金杆菌库斯塔克亚种(Bacillus thuringiensis kurstaki, 简称B.t.k.);对鞘翅目和土壤害虫有效的苏云金杆菌日本亚种(Bacillus thuringiensis japanensisi, 简称B.t.j.)。
3)通用名称
化学名称是从化合物的角度对农药进行命名的,比较复杂而且专业性很强,不便记忆和交流。对于一种在市场上流通的农药来说,还需要有一个比较规范而且便于交流的名称,也就是人们在不同场合都可以使用的名称,称为通用名称。每一种农药都有自己的通用名称。农药通用名称的命名是由标准化机构组织专家制定的,并以强制性的标准发布施行。我国国家标准《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4839—200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09年发布,并于2009年11月1日实施。农药通用名称包括中文通用名称和英文通用名称。例如,对于农药来福灵来说,其中文通用名称为顺式氰戊菊酯,功夫菊酯的中文通用名称为高效氯氟氰菊酯。通用名称既能大致表达农药的性质,又能方便在不同场合使用。
4)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是一个农药品种用英语表达的名称,主要是表达该农药的活性成分。一般每一种农药都有英文名称。大多数农药的英文名称又称国际通用名称。但有的农药的英文名称并不一定是国际通用名称。
农药英文通用名称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在《农药中文通用名称》国家标准中作出规定。敌敌畏的英文通用名称为dichlorvos,氰戊菊酯的英文通用名称为fenvalerate,草甘膦的英文通用名称为glyphosate。任何农药标签或说明书上都必须标注农药中文和英文通用名称,以便检索和管理。
5)商品名称
农药的商品名称就是指商业上销售的商品农药的名称。农药生产企业为了给生产的某种农药产品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为产品注册商品名称以示区别。尽管农药的通用名称一样,但由于生产企业不一样,农药在市场上销售时的商品名称会有很大区别。由于一种农药往往有几种剂型和不同有效成分、含量,所以,尽管是含同一种有效成分,化学名称或者通用名称完全相同的农药品种,也会有很多商品名称。吡虫啉(通用名称),其商品名称有:一遍净、大功臣、蚜虱净、蚜虫灵、虱蚜丹、绿色通、大丰收等。因此,在购买农药时,必须记住自己所需购买的农药的商品名称,并注意了解该商品的有效成分、剂型及其含量。
6)简称
农药的简称就是将商品名称去掉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两部分后的称呼,因而称为简称。这种称呼有地区性差别,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同一种农药会有不同的叫法。人们谈话时或在科技书刊中,大部分用的都是农药的简称,例如,人们把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50%抗蚜威水分散粒剂、50%抗蚜威颗粒剂等都简称为抗蚜威。农药商品的简称虽然方便交流,但对于农药商品的购买者来说,必须注意商品名称,特别需要注意自己选购的商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及剂型。
7)俗称
俗称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名称,具有很强的地方性和大众化。这种名称大多数是依据农药制剂的形态、作用、效果等逐步形成的,是为了记忆和交流的方便。俗称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不能通用和书面交流。
2. 农药名称的使用
每一种农药都应该有化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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