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集合论初步
作为现代结构数学基础的集合论,一方面因其语言简明扼要,使得所有的数学概念都形式化;另一方面因其工具性作用,数学中曾经出现的迷惑杂乱变得清晰有序.但隶属于数理逻辑的公理化集合论并不是本书的研究内容,像大多数数学问题的处理一样,我们仅对集合论采取一种朴素的观点.本章的目的是梳理本书中将要涉及的集合论内容.
1.1集合运算
1.1.1集合概念
集合是原始概念,1874年Cantor给出了如下描述:把若干确定的有区别的(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合并起来,看作一个整体,就称为一个集合,简称集(set),通常用A,B,C, 表示,其中各事物称为该集合的元素,简称元(element),通常用u,X,y, 表示.
关于集合的一些通用的表示法列举如下:
表示属于,或是的一个元素;
表示包含于,或是的子集;
A=B当且仅当且;
表示空集(empty set),即不包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R表不实数空间(space of real numbers),即;是意义等同的两种写法,经常混合使用;
表示广义实数空间,即;
表自然数集(setofnaturalnumbers),即与是意义等同的两种写法,经常混合使用;
表示整数集(set of integers),即;
表不有理数集(set of rational numbers),即;
表本复数集(set of complex numbers),即,其中是虚数单位,满足.
为了行文方便,这里介绍三个广泛使用的约定符号:
“V”表示“对所有的”(for all)或“对任意的”(for arbitrary),由字母A旋转180°而得;
表示“存在”(exist),由字母E旋转180°而得;
“s.t.”表示“使得”、“满足”(such that)或“受限制于”(subject to).
对于一个具体问题的研宄,往往都会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考虑.这样的一个范围,我们称其为空间(space),有时为了强调其大也称为全空间(universal space).以后如不特别说明,一律用来表示全空间.于是,一切元素皆属于—切子集皆包含于.
设T是任意一个集合(未必是的子集合:),若对每一个,恰有一个集合与之对应,则称为以:为指标集(index set)的一族集合,特别地,称为集合序列,简称集列(sequence of sets).
1.交(intersection)
2.并(union)
3.差(difference)
1.1.3上极限和下极限
定理1.1
证明第一个等式成立是因为
据定理1.1,下极限和上极限之间存在如下包含关系:
定理1.2
(i)
(ii)
n=l
1.1.4集类概念
在测度论中我们将经常遭遇一种特殊的集合,它是以集合为元素的集合,即集合的集合,我们称其为集类(class of sets)或集族(collection of sets),常用大写的手写体拉丁字母来表示.
集列是一种特殊的集类.
因为集类中的元素是集合,所以我们视“集类A中的元素”与“集类A中的集合”为同义语.又因为集类是一种特殊的集合,所以关于集合的记号和术语同样适用于集类.例如,
类似地可以定义集类的并.
称的所有子集(包括和)构成的集类为的幕集(powerset),记作.显然上的每一个集类都是的子集类,从而叫是上的*大集类.
习题1.1
1.1(1)
(2)
1.2(1)
(2)
1.3
(1)
(2)
1.4
(1)
(2)
(3)
1.5
(1)
(2)
(3)
1.6(1)
(2)
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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