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表演艺术与声乐教学》: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的高尚师德、人格魅力、率先垂范、以身立教是极为重要及必不可少的,这是一种强大的教育力量,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也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根本。
2.学生的主体作用
学生是声乐学习的主体。在声乐学习中,要想让学生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强烈的求知欲望,并且希望教师教授自己丰富的知识与求知的方法、过硬的本领与做人的道理,指引自己前进与发展的方向等,就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是教育过程的积极参与者与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意图与要求、传授的知识与技能,只有通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开动脑筋、积极思考、主动领悟和接受,才能转化为自己的学问和精神财富。教师的指导只是促进这种转化的外因,而学生则是转化的内因,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例如,同一位教师指导不同的学生,会有不同的学习效果,说明教师的指导(外因)是通过学生(内因)而起作用的。因此,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习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声乐教学中,学生既要重视自己声乐学习中技术性的因素,也要重视非技术性的诸多因素。学生要信任教师,要与教师真诚合作、默契配合;要踏实学习、循序渐进,不好高骛远、急于求成;要扬长补短、锲而不舍,不急功近利、半途而废;等等。这些都是学生学好声乐的重要保证及应具备的良好素质。
(二)声乐基础与音乐基础相结合
对于声乐训练与教学,教师要建立声乐基础与音乐基础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教学理念。教师既要强调学生基本功的训练与科学演唱方法的掌握,又要重视学生对音乐基础课程的学习。在提倡学生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要认真引导学生学好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及作品分析、民族音乐、音乐史与声乐史等课程,并运用这些知识正确分析、理解乐曲的结构、音乐的内涵与特点,从而准确地演唱作品,驾驭多种风格声乐作品的音乐表现,并为今后的声乐发展打下坚实的音乐基础。
(三)发声训练与听觉训练相结合
声乐教学要建立在发声训练与听觉训练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教学理念上。教师既要注重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又要加强培养学生的发声,以及鉴别与判断的听觉能力。音乐听觉是歌唱发展的基础。周小燕教授说:“在声乐学习中,耳朵(听觉)的训练与发声的训练同等重要。”只有听觉提高了,发声的准确性才能提高。因此,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用嗓子唱、用脑子想,还要用耳朵听,去分析、辨别发声的正误与歌唱的优劣。学生只有具备了分析问题的头脑和辨别歌声正误的“音乐耳朵”,才能改变自己的嗓音,提高自己的歌唱水平。
(四)发声训练与歌曲演唱相结合
声乐教学要建立在发声训练与歌曲演唱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教学理念上。在声乐教学中,教师既要注重提高学生的发声能力,又要加强培养学生对歌曲作品的演唱能力,不能过分强调发声训练而忽视对歌曲作品的演唱。发声训练为歌曲演唱练好了扎实的基本功,并运用于歌曲演唱之中,又通过对歌曲作品的演唱,进一步促进基本功的提高,更好地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教师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程度的学生和不同的授课方式,合理安排发声训练与歌曲演唱的时间和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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