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汪剑钊看来,长期以来,中国诗歌的真正精神被深深遮蔽了:“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诗歌由于其表达的快捷性,被人们赋予了一些它原本并不具备的特质,把政治学、宗教学、伦理学应该承担的责任安放到了它的头顶。它也因此承担了许多本不属于它的义务和职能,以至于在现实中沦为政治简单的传声筒、道德和宗教的庸俗代理,以及各种文字娱乐和游戏的工具。这种做法所导致的后果便是,诗歌最根本的品质——抒情和审美的功能严重受创。于是,我们看到,在那种氛围下‘创作’出来的诗歌,除了外形(分行、韵律等)以外,总体上已被那些非诗的成分包裹了起来。”
汪剑钊是一个典型的抒情诗人,在一个普遍贬损抒情诗的当代诗歌环境下,汪剑钊坚持认为,诗歌的主要元素是抒情性。在一个视抒情诗为幼稚和不成熟的时代,他坚持自己似乎相当“落后”的观点:“诗是人类的‘真善美’诉求刺激和触发了诗人的情感,于是,诗人便借助想象力的提升,去追问、发现和命名,最后,以一定的形式(例如:通过分行增强节奏,利用韵脚营造旋律,借助隐喻、象征、暗示、事典等手段)在语言中体现了艺术的可能性。因此,我倾向于认为,诗的本质应该是抒情,言志、说理、叙事是它的派生物。也就是说,抒情性是诗的标志性元素,其他如叙事性、戏剧性、哲理性等都是它的亚元素。”
在所谓“90年代创作”中,抒情诗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抒情诗通常被看作是一种滥情的、无节制的、过时的诗歌风格,是一种青春期的写作,在一个特定历史语境中,它被视为一种从观念上就要驱逐出去的风格。虽然,抒情诗也许在某些人看来有一些“天然”的弱点,但它也有一些比日常叙事诗学写作占优的地方,它们往往更容易懂、更容易感动人,所以,历来为人们喜爱的诗大多数是抒情诗。中国古典诗歌有浓厚的抒情特质,中国当代诗人中的食指、多多、北岛、芒克、昌耀、海子等都以抒情诗歌感染了读者,而汪剑钊所了解的俄罗斯诗歌更是以强烈的抒情而闻名于世。康德认为,“共同感受力”的假定是审美可能性的前提。确实,个体的叙事不像情感的表达那么具有共通性,而诗歌要求的含蓄令这种个体叙事的共通力进一步下降。其实,认为抒情诗幼稚的人本身是幼稚的,他们对抒情诗做了狭隘的理解。因为正如汪剑钊所说,诸如叙事性、戏剧性、哲理性等亚元素是完全可以共存于抒情诗中的。
汪剑钊是一个南方人,但长期生活在北方,使他兼备南方人和北方人的性格,这对他的诗歌创作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就是他自己所说的“综合性”:“我本人出生于中国南方,那里气候温润,夏天酷热,它那些狭窄的巷子、弯曲的街道、精耕细作的工作方式、交叉分布的陆地与河湖,以及因此形成的人际交往的分寸感,对我产生的影响几乎可说是宿命的。它们给我带来了细腻的感受力和‘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倾向。三十岁后,我迁居到了北京。北京不仅是中国的首都,而且是一座极端化的北方城市,街道宽阔、建筑物高大、气候干燥,而且每年都有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这种典型的北方式环境也参与了我的精神自我实现,给了我不少积极的影响,其粗犷、大气和庄重为我的写作注入了很多新鲜元素,使我从以往狭小的视野中挣脱了出来。如今,很多朋友说,我不像南方人,这指的是我行事与看待事物的方式,不再局限于一些琐事和细枝末节上。”
当然他承认,他在骨子里还是一个南方人:“不过,我自己知道,在骨子里,我还是一个真正的南方人,敏感、多情、口味挑剔,虽然也具备了一些北方男人的特征。它们表现在我的诗歌创作中,通常便以综合性的面目出现,在我处理得好时,情感奔涌与理性控制相得益彰、互相提升,它们就像冬天的雪花一样,在寒冷中表现出特殊的温情。”
诗人沈苇曾把对南方的思恋比喻为一种保持“蛙皮的湿度”的努力。这种比喻对汪剑钊也是合适的,一有机会他就会回到南方和故土,看望越来越年迈的父母,感受母土的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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