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编 法律的颁布、效力与适用之通则
第一卷 人
第一编 民事权利
第一编(二) 法国国籍
第二编 身份证书
第三编 住 所
第四编 失 踪
第五编 婚 姻
第六编 离 婚
第七编 亲子关系
第八编 收养子女
第九编 亲 权
第十编 未成年、监护与解除亲权
第十一编 成年与受法律保护的成年人
第十二编 未成年人与受监护的成年人的财产管理
第十三编 紧密关系民事协议和姘居
第十四编 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措施
第二卷 财产及所有权的各种限制
第一编 财产的分类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三编 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
第四编 役权或地役权
第五编 不动产公示
第三卷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通 则
第一编 继 承
第二编 无偿处分
第三编 债的渊源
第四编 债的一般制度
第四编(二) 债的证据
第五编 夫妻财产契约与夫妻财产制
第六编 买 卖
第七编 互 易
第八编 租赁合同
第八编(二) 房地产开发合同
第九编 公 司
第九编(二) 有关行使共有权的协议
第十编 借 贷
第十一编 寄托与讼争物寄托
第十二编 射幸契约
第十三编 委 托
第十四编 财产托管
第十五编 和 解
第十六编 仲裁协议
第十七编 参与性程序协议
第十八编 (空缺)
第十九编 不动产扣押及价金的分配(废止)
第二十编 消灭时效
第二十一编 占有与取得时效
第四卷 担 保
第一编 人的担保
第二编 物的担保
第三编 担保代理人
第五卷 适用于马约特的规定
序编 有关序编的规定
第一编 有关第一卷的规定
第二编 有关第二卷的规定
第三编 有关第三卷的规定
第四编 有关不动产登记以及对不动产的权利登记的规定
附 目
附目一 原离婚(第229条至第295条)的条文
附目二 原亲子关系(第3101条至第3428条)的条文
附目三 原收养子女的条文
附目四 原未成年、监护及解除亲权的条文
附目五 原继承法部分的条文
附目六 原第三卷第三编与第四编关于债法的条文
附目七 原时效与占有的条文
附目八 2006年3月23日第2006-346号授权法令修改第四卷担保
附目九 司法部2017年3月13日提交的民事责任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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