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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无库存
佛教与素食(文明小史)
0.00     定价 ¥ 49.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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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100126229
  • 作      者:
    康乐
  • 出 版 社 :
    商务印务馆
  • 出版日期:
    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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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中国佛教僧侣的全面素食(禁断酒肉)是在佛教传入中国将近五百年以后的事,而一手导演此一佛教 划时代事件的关键人物则是南北朝时的梁武帝(公元502—549年)。梁武帝的动机何在?此一事件的历史意义如何?这是康乐著的《佛教与素食》主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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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康乐,台湾历史学者。美国耶鲁大学博士。曾任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魏晋南北朝史与佛教史,著有《从西郊到南郊--国家祭典与北魏政治》等。担任多项编译工作,其中包括二十世纪初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的多项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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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杀生既然兼具了实用与宗教性的意义,想要彻底根除自非易事。公元六世纪时,中国南朝的梁武帝(公元502-549年)笃信佛教,在位后不久即以身作则力行素食,且日仅一食。公元517年,梁武帝为了贯彻不杀生的信念,甚至下令宗庙祭祀皆不用牲,结果引起朝野哗然,以为宗庙不复血食。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尽管也有大臣对梁武帝个人的素食不以为然,但是,除非客观环境有其实际困难,否则素食与否终究是个人可以决定的事,宗教性的祭典就没有这么单纯了。祭典的目的无非是崇拜神或取悦鬼神,虽说正心诚意是第一要件,仪式的正确与否,对于祭典的效力无疑还是极具关键性的;而供奉牺牲本来就是中国——不管是民间信仰还是国家宗教——祭典里最为重要的仪式之一,梁武帝的贸然废除引起朝野反弹自是理所当然。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理解,尽管台湾目前佛教信仰风行,在不杀生戒的影响下,一般人在理性上似乎也可以认同祭祀杀生——尤其是赛猪公的场合——的无意义,然而,宗教习惯的因素却使得供桌上的牺牲终究还是难逃一死。
  阿育王在推动不杀生的政策时,其实也面临同样的困难,他既不能强制全国民众尽皆吃素,也不敢公然抨击或禁止所有祭典里的用牲,尤其是婆罗门教的祭典。在第一份诏令里,所谓“不得在此杀生”,应该是禁止在某个祭典场所——或许就是基娜的祭坛——的杀生祭祀,因为接下去《石训》又说“每逢节日亦不得在此集会,盖天所亲王常见节日聚会,恶事屡生”,因此这份诏令想要禁止的应该是宗教性的杀生。可是碑文中并没有明白禁止杀生祭祀,反而是举自己厨房减少杀生的例子来说服民众,而且还答应即使是目前每日尚在享用的三只生物将来亦可得到赦免(倒有点类似孟子所说的“月攘一鸡”的故事),这似乎却又牵扯到了素食,尽管他也没有清楚地提出要求。
  第二份诏令倒是比较明确地提到“四生之物不得食四生生命”,这是彻底的素食主义口吻,不过或许也仅止于口号式或规劝式的训谕。因为尽管阿育王列出了一些禁止杀害的生物,可是对于人们真正食用的禽兽(所谓的“家禽、四足之兽”),他也仅只要求“如不能充食或作耕种之用者,亦应释放而不得杀害。”然而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除了宗教与生计目的的杀生外,一般人其实很少会从事无意义的杀戮,因此,阿育王的这份令谕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个具文罢了。
  从上述的分析我们显然可以看出,即使是到了阿育王的时代,宗教与实用性的杀生似乎还是相当普遍,这也是他所面临的困境。尽管如此,阿育王对于不杀生戒显然还是相当执着的,既然一时还无法全面性地禁屠,局部性地禁屠或保护总是可以尝试推行的,这是诏令后半段出现一些强制性措施的缘故。诏令中同时也将此一政策与宗教性节日及保育观念巧妙地结合起来。
  这些法令到底收效如何,史无明言,大概也不甚乐观,因为在次年的一份诏令中阿育王曾提到,他以两种方式来推行“正法”,其一是依据正法做种种限制(亦即以强制性的法令),另外则是依据正法的道理而弘扬之(亦即以教化的方式)。结果前者收效有限,而后者则效果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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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第一篇  洁净、身份与素食

素食的起源

阿育王

《摩奴法论》

大乘佛教

肉食——美食或不净?

洁净与身份

第二篇  素食与中国佛教

肉食者鄙?

不杀生戒的影响

梁武帝

新素食观的风行

结论

图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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