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项目概况
包山花鼓戏,俗称“跳花鼓”“花鼓灯”。它是一种集小戏、舞蹈、曲艺等多种形式于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主要流行于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及其周边地区,在浙西南山区一带享有盛名。2009年被列入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包山花鼓戏通过传统剧目的情节和古老的演唱方式,再现当地劳动人民多种多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表演形式简洁、明快、朴实、活泼,非常贴近群众生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一、历史沿革
明代中后期,云和县包山一带盛行马灯、采茶灯等民间表演艺术。清代,凤阳花鼓戏传人云和,当地民间艺人汲取其艺术元素,融合当地的“莲花”“莲厢”“花船”等小调及民间吹打等传统音乐,加之受地方语言和风俗习惯等影响,逐渐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民间戏剧种类,被称为包山花鼓戏。
据清光绪年间徐珂编著的《清稗类钞》记载:“嘉道间,江浙始有花鼓戏,传未三十年,而变迁者屡。”据此推算,清嘉庆元年至道光三十年(1796—1850)间,江浙一带出现了早期的花鼓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花鼓戏被看作“乞丐戏”,艺人地位低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花鼓戏作为民间艺术得到重视和发展,戏班除演出传统剧目外,还积极配合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组织开展宣传演出。“文化大革命”期间,花鼓戏因被斥为“四旧”而停演。1980年,云和县包山村重新组建花鼓戏班,此后每年春节基本坚持演出。除在云和本地演出外,还到莲都、景宁等地演出,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0世纪90年代,随着文化市场的兴起,受当代文艺形式多样化的冲击,包山花鼓戏曾一度停演。2005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推动下,包山村再次重组花鼓戏队伍,恢复演出,并一直活跃至今。
二、表现形式与基本特征
20世纪80年代之前,包山花鼓戏以走村串户,于民居中堂(当地俗称“上间”)表演为主要演出形式。20世纪90年代开始,包山花鼓戏走上舞台表演,并配以现代舞美、灯光,表演艺术性大大增强。
包山花鼓戏表演文武并重,表演时借鉴戏曲的台步、身段和韵白,说唱中配以舞蹈。节奏朴实明快,语言诙谐幽默,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浓厚的乡土气息。
角色行当:包山花鼓戏通常分丑、旦、生三个行当,除沿袭凤阳花鼓戏一男一女两个角色外,还增加了大相公和花鼓囡。根据剧目情节不同,一般有一丑(花鼓公)、二旦(花鼓婆、花鼓囡)、一生(大相公)四个角色。花鼓公走后勾腿的跳步,花鼓婆走正旦台步,花鼓囡走小花旦步,大相公则以走小生台步为主。
声腔曲调:包山花鼓戏声腔吸收当地流行的戏曲和小调成分,有“凤阳调(歌)”“平板”“滩簧调”等。通过转调、变调、音程移位、节奏扩展或压缩等手法,创造和丰富了花鼓戏曲调。
包山花鼓戏演嗝使用云和方言,当地人称“官话”(云和方言中夹杂部分普通话)。唱词押韵,韵脚为当地方言和普通话音韵。对白和唱腔则融人浓重的包山口音,很多念白都是采用半说半唱的数板形式,并夹杂较多的俚语及顺口溜,风趣活泼。说唱的相互融合,增加了戏剧的调侃性。
唱词特点:包山花鼓戏唱词沿袭口口相传模式,表达方式非常简单,唱词随编,唱腔随意;词意直白、形象,简单重复,没有精雕细琢和过度修饰。情感表达直接质朴,语言生动风趣,是劳动人民内.心深处情感的自然流露。花鼓戏唱词结构以二二三言和三四言的七句式为主,也有三七言、四六言、三三四言或十言等十句式。
演唱特点:包山花鼓戏的演唱风格轻松幽默,对白中随处可见插科打诨的情节,有时使用大量的滑稽道白,充分体现了农民式活泼幽默的语言艺术,也反映出包山花鼓戏较强的娱乐性。花鼓戏艺人都是“忙时务农,闲时唱戏”的农民,跟随师傅口口相传,大多不识谱,没有接受正规的发音训练,因此演唱时没有固定的调式,只需把握上下旬的落音,便可自由演唱。同一旋律可以对应不同唱词反复演唱,同一唱段,同一歌词,也会出现“一遍一个样”的现象。演唱时以大嗓(真声)为主,这与花鼓戏二、三度的小跳音程旋律有很大关系,偶尔会出现六、七度甚至九、十度的大跳音程,则需要用小嗓(假声)演唱。久而久之,包山花鼓戏逐渐形成了以真。声为主,假声为辅,真假声相结合的演唱特点。
调式特点:包山花鼓戏早期的音乐体制属曲牌连缀体,曲目包含宫、商、角、徵、羽五种民族调式,其中以徵调式最为常见。核心音是宫音和徵音,角音和羽音在曲调进行中也十分活跃。节奏简单,基本由四分音符、八分音符,附点节奏、切分节奏构成。
曲牌剧目:包山花鼓戏所用曲牌,主要有《柳条金》《柳条金断》《闹长沙》《三句落》《过街溜》《一字清》《大过场》《小过场》《大字过场》《闷工过场》《上轿哭》《落山虎》《满门贤》《望乡台》等。
包山花鼓戏剧目丰富,有表现花鼓戏艺人遭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有表现贫苦农民遭受地方官僚豪绅欺凌的;有反映丰富多样的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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