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范围
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由于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差异,全国可分为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三个自然区。东部季风区由于南北纬度的差别较大,以秦岭—淮河为界,又可分为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南北两区,无论是自然条件还是社会风俗、人文风貌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本书所研究的中国南方地区,即指东部季风区中秦岭—淮河以南地区,具体涵括今天的安徽南部和江苏东南部,以及湖北、浙江、上海、江西、湖南、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广东、福建诸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考古学文化的区域性探索始终是重要课题。汉文化分布的广袤空间范围和文化内涵的复杂程度远超之前的任何一种考古学文化,因此汉文化形成过程的区域性考察也就成为汉代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汉墓研究则是此种考察工作的基石和有效途径。本书即是通过对中国南方地区汉墓的综合研究,来考察汉墓的区域性分布、汉文化在各区域的形成过程以及相关问题。
在既往的研究中,涉及的汉墓概念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在年代学上属于汉代纪年范围的墓葬;另一种则是考虑了墓葬的文化特征,仅指使用汉式丧葬制度的墓葬。西汉时期以长安为中心分布的关中地区汉墓和东汉时期以洛阳为中心分布的豫西地区汉墓在后种意义上*为典型。本书研究的南方地区汉墓是指在汉代纪年范围内采用了汉式丧葬制度的墓葬。其分布,既包括当时的郡县,也包括诸侯国和王国。至于两汉时期南方边远地区的土著墓葬,如贵州西部的夜郎文化墓葬、云南的滇文化墓葬、川西的石棺葬文化墓葬等则不在本书的研究范围内。
在中国南方地区,曾发现一些明确属于汉代诸侯王和列侯的墓葬,这些墓葬由于等级高、规模大、随葬品多,多引起研究者的重视,所开展的研究也比较充分和深入。因此,本书不涉及这些高规格墓葬。另外画像石、画像砖墓由于其专题性较强,前人研究成果显著,故本书亦不涉及。本书将以中国南方地区两汉时期的中小型墓葬作为切入点,进行两汉墓葬的综合研究。
第二节发现与研究简史以及研究现状
一、发现与研究简史
20世纪50年代以前,南方地区汉墓还处在刚刚被认识的阶段。20世纪30~50年代初,长沙地区的西汉墓曾被大量盗掘。抗日战争时期中央博物院和营造学社在四川彭山清理过几十座崖洞墓,暂居陪都的文化人士亦曾零星发掘过重庆市附近的汉墓。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南方地区汉墓的发掘和研究工作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展起来的,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末,可以称为汉墓科学发掘和研究的起步阶段。
这一时期的发掘工作已经遍及南方各省区,但是主要围绕省会城市进行,也有向周边扩展的趋势。两次大规模的发掘集中在长沙和广州地区。1951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长沙清理汉代墓葬72座,并于1957年出版《长沙发掘报告》,初步建立了长沙地区汉墓的考古学年代分期标尺。1953~1960年,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广州市博物馆联合发掘了广州市郊数十个地点的两汉墓葬计409座,其中部分墓葬先后发表了简报或报告,作为*终成果的《广州汉墓》于1981年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在此阶段只有长沙地区建立了汉墓的年代序列。其余地区囿于资料限制,汉墓研究主要是探讨个别墓葬的年代学问题,以及相关出土器物的考察。广州地区开始出现汉墓研究的综合性文章,着眼点在于探讨当地汉墓的特征。但是这一时期发表的资料大都粗略,以简讯为主,凭借发表材料进行再研究的空间很小,综合性的研究也只是局限在初步归纳和总结方面。
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至70年代末。诸侯王和列侯墓的发现成为学术界的关注焦点,以王侯墓的重要发现为中心展开汉代丧葬制度和汉代文化的相关研究是此阶段的主要特征。
这一时期诸侯王等级的墓葬共计发现3座,包括江苏广陵王刘胥墓、湖南吴氏某代长沙王后曹 墓以及某代长沙王墓(表1.1),均属西汉时期。列侯墓的发现以1972~1974年马王堆汉墓发掘*具轰动性,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则是王侯一级配偶的墓葬(表1.2)。
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马王堆汉墓出土“利苍”“长沙丞相”“轪侯之印”等印章,以及帛书、帛画、地图、医药竹简、丝麻织品和服饰、漆木器、乐器、女尸等重要发现,为汉代丧葬制度和汉代文化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因此以马王堆汉墓为中心展开的相关问题讨论成为*大学术热点。就一般意义上的考古学研究而言,则涉及马王堆汉墓的墓主身份、族属、棺椁制度和随葬器物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在汉式丧葬制度的研究方面,以俞伟超《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兼论“周制”、“汉制”与“晋制”的三阶段性》*具代表性。俞认为“汉制”是“周制”的继续而发生了相当的变化,与“晋制”明显分属两大阶段,而墓葬制度的这种变化正是社会历史变化三个阶段的反映。此外,这一时期开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墓葬的物理化学研究方面有所尝试。
但是总体上讲,这一阶段对中小型汉墓的整体研究颇为忽略,南方大部分地区汉墓的年代序列并未建立起来,汉墓分区、分期意义上的综合性研究仍属空白。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此阶段汉墓发掘和材料发表的数量激增,南方地区汉墓的研究工作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入。
这一时期诸侯王和列侯等级墓的发现与发掘仍然令人瞩目。共发现诸侯王墓10座(表1.1)。其中西汉8座,即广陵王刘胥之妻墓、南越王赵眜墓、吴氏某代长沙王王后“渔阳”墓、六安王刘庆、刘姓长沙王王后墓、第一代江都国国王刘非及其王后墓;东汉2座,即江苏邗江甘泉的广陵王刘荆及其王后墓、阜陵质王刘延墓。列侯等级墓共发现7座(表1.2),6座属于西汉时期、1座为东汉时期。根据墓葬规模及其出土器物可以明确知道墓主身份的有6座,分别为湖南泉陵侯刘庆及其夫人墓、沅陵侯吴阳墓、海昏侯刘贺墓、安成侯刘苍墓、曹嵩夫妻合葬墓。根据印章推测广西贺县金钟一号汉墓也属于王侯一级。
诸侯王和列侯等级墓以外,较为重要、等级较高或随葬品较丰富的墓葬有如下两类。
其一,根据出土器物能够明确判断墓主身份的主要有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墓,墓主为“市阳五大夫”;凤凰山九号墓,根据出土木牍推测为安陆守丞绾及其家属;荆沙市瓦坟园四号墓,根据棺床底板阴刻“王□□市郢□官”等文字推测墓主为“市郢”,爵位在五大夫以上;宜都陆城东汉墓,根据出土印章推知墓主为偏将军;安徽芜湖市贺家园一号墓,铜盆铭文有“左中马容八斗”等字句,推知墓主人为司马;天长县三角圩一号墓,根据“臣平”和“广陵宦谒”印章推知墓主桓平应是广陵国时期的谒者属官;繁昌县竹山汉墓,根据“芜湖长印”印章,推知墓主为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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