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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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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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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300306117
  • 作      者:
    漆程成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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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新时代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重大课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的出版正逢其时,也是对这一主题的有益探索。
——燕继荣,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民主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但每个时代都应该有成为主流的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这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创造性提出的民主形态。要使这种民主形态有效地运转起来,需要包括知识界在内的广泛参与。本书的出版,就是这样的一种探索。
——杨雪冬,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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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佟德志,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政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政治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政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常务理事。长期致力于民主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当代中国民主治理、西方民主思想、民主话语体系等主题。出版专著《法治民主:民主与法治的复合结构及其内在逻辑》《现代西方民主的困境与趋势》《民主的否定之否定: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历史与逻辑》等,在《政治学研究》等中英文期刊发表论文150多篇。获得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次、三等奖3次,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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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践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人民的民主新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不断显现。全面发展人民民主,提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性要求。
在“两个一百年”的交汇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意义。先是在2019年,习近平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提出全过程民主的概念,到202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到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提出这一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战略越来越清晰,这也为理论界、学术界提出了新的任务。认真地研究和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科学地界定内涵,全面地丰富要素,系统地优化结构,进而全面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命题,必将极大地丰富人民民主模式,展现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第一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与创新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产生明确而系统的民主制度和观念,但却并不缺民本的传统,这种传统与现代民主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中国近代以来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重视民主政治建设,不仅在革命期间就提出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重要理念,而且将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中国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民主新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本身就是为亿万人民群众谋求经济上的平等、政治上的民主。1945年,针对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如何打破中国历史朝代更迭“其兴也悖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明确地提出了民主新路:“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中国的民主新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走出的民主新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逐渐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法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标志着中国人民走上了人民民主的新路。1956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同时,党领导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证。党的八大及时提出了进一步巩固民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任务。但是在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新路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也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出现重大失误。由于“左”的错误滋长蔓延,民主原则、民主制度在当时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人民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重大损失。
改革开放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新路。在进入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民主新路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重新确认民主的价值并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深刻地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同时推进了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著名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对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性的重新强调,尤其是民主的制度化,使中国的民主新路在“文革”之后不仅没有停滞,还走得更加稳健,“人民民主彻底融入中国改革与发展的血液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所在”。
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化逐渐走上了快车道,全面推动了民主的制度化进程。在这期间,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以健全和巩固,人民民主的新路越走越宽。1982年宪法还恢复了1954年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规定和主要原则,明确了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使得民族区域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宪法的形式得到确认。此后,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1987年和1989年,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走上了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1987年,“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内容写进了党的十三大报告。1989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得以通过,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身份参政议政。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起形成了中国政治中一年一度的两会,体现了民主的广泛性。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民主政治架构全面地发展了人民民主。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不仅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还明确地提出将“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治国理政思路。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三者有机统一的整体架构形成并得以确立,人民民主全面发展的基本框架得以搭建起来。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民主新路越走越宽,全过程人民民主也越来越成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得到越来越深入的发展:一方面,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人民有权利进入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国家的民主制度不断完善,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民主理论体系,开启了民主新路的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建设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成为历史必然。
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民主的理念,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地实现了从“中心”到“全面”的发展,人民民主也逐渐发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政治制度的框架中形成了多个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要素结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更是在全面发展人民民主的同时,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外部环境。
正是在人民民主得以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得以形成。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调研,并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这是全过程民主的第一次提出。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元年。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们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将其视为中国共产党在新征程上的重要使命。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不仅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而且还提出了评判民主与否的标准和原则。2021年11月11日,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更是三次出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表述,而且都与“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相联系,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特征。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历史必然,更是实践使然。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更加全面的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人民民主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人民民主也由原来的“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展为“五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得到不断的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扩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发展模式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政治发展也是其中应有的要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一要义延伸的政治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丰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方面,而且全面地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涵。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关注民主的过程,而且关注民主的结果;不仅关注民主的程序,而且关注民主的实质;不仅关注代表的代表性,更关注民众的直接参与。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虹桥街道视察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例,截至2021年10月,该联系点总计完成55部法律的意见征集工作,归纳整理各类意见建议1001条,其中已有92条建议被采纳。由信息采集员、专家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专业智库组成的信息采集网,包括了人大的干部、企业的经理等来自各行各业的信息采集员,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民主。
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截至2020年底,上海25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200多次,提出建议2700多条,其中240多条在国家和上海市立法中得到采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小小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正诠释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气象”。截至2021年4月,国家立法机关共有230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民法典》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25762人次提出的1021834条意见。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把“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国家法律,实现了全过程民主的制度化。
民主选举的全面开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截至2021年4月,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代表共有262万多人,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基层,城乡居民依法选举产生了近280万名村(居)委会成员。截至2017年,全国农村普遍开展了9轮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直接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5%;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参选率达90%以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民主协商实现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诠释了人民民主的真谛。第十二届全国政协五年来共收到提案29378件,经审查立案23975件,办复率达到99%。自2018年3月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至2021年4月,全国政协共收到提案23048件。多数意见和建议都得到采纳,为凝聚共识、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也积极投身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730多件,是新型政党制度的生动实践。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民众可以针对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到政府治理中来。从2014年开始,国务院开始组织“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建言征集活动。2014年到2018年网民实名留言200多万条,达5.41亿字,内容广泛涉及三农、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2019年该活动精选整理出的网民建议90%以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得到了体现。目前,该活动一直持续下来,并成为常规性活动,至今已经征集了7轮。中国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达国务院,从而实现了民众直接参与到国家治理当中。从国务院到各乡镇一级的政府,都会在网站开设政府的领导信箱、热线电话,随时倾听民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各种要求。
作为中国“最大的民主”,基层民主不仅具有地域、单位的广泛性,还在主体、程序、方式、目标等各个方面表现出广泛性,鲜活、生动、直接地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城乡基层民主有序发展,形成了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建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如此,人民还发挥首创精神,创造了各种民主听证会、民主议政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民情通报会、民情直通车、社区议事会、乡村论坛、意见征求征询会、专家座谈会等决策、议事、协商的机制和形式,将人民的需求、呼声、意见和建议等有效转化为中央和地方的各类政策。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探索民主新路的历史,更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具体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品质。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具有很好的继承性,但全过程人民民主,又带有明显的创新性,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历史逻辑使然、实践逻辑必然和理论逻辑应然。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历史逻辑使然,是中国民主新路全面发展的必然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是对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总结。尽管其中有很多曲折,但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人民民主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渐发展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历史必然。一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另一方面,人民民主也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丰富了人民民主的结构要素和过程优化。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实践逻辑必然,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时代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丰富多彩,体现在人大、政府、政协等各个机关的立法、选举、协商、决策等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不但彰显了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在民主治理的过程中提升了治理效能,而且更新了人类对民主的认识。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新路的理论逻辑应然,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时代命题。以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历史的必然;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又会丰富全面发展的人民民主,这是逻辑的推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发展人民民主,创新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丰富了人民民主的内容。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新提炼和高度概括,科学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内涵、时代特征和政治优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符合中国国情,彰显中国之治,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政治理论,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各方面民主制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分、更加全面、更加丰富的民主权利,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民主感的科学理论,是引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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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第一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与创新
第二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与结构
第三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进与发展
第一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与创新
第一节 人类政治文明的新探索
第二节 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
第三节 社会主义民主的重大创新
第二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态与特征
第一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特征
第二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与实践
第三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责任逻辑
第四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思维与逻辑
第五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
第三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素与结构
第一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党的领导
第二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大制度
第三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政府决策
第四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政协协商
第四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进与发展
第一节 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空间
第二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第三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机制
第四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机理
第五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智能文明
第六节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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