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简明读本: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阐明了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矛盾的运动规律。但他们在当时,没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列宁虽然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抗消失,矛盾还会存在的观点,但是没有系统阐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规律。斯大林晚年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依然存在着矛盾,但没有把它当作根本问题提出来。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毛泽东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
第一,指出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大量存在,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依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一直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第二,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相比较,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情况和性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第三,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自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毛泽东是在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解决途径的对比中阐明这一观点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解决和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解决不一样,不需要采取剧烈的阶级斗争的方式,这些矛盾完全可以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得到解决。第四,指出在我们国家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存在,就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刚刚开始,各种矛盾暴露得还不充分,所以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只能做最一般的概括。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一方面对于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给予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他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深入思考,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有了一番新认识,在新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第一,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否相适应,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的要求,能否推动生产力发展。第二,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依然有解放生产力的问题。邓小平突破了长期以来把解放生产力只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联系到一起的认识,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仍然有一个解放生产力的问题,从而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统一起来。邓小平在明确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强调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和确立根本任务的一致性。第四,指出了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途径是改革。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不断完善加以解决的正确主张,并从历史经验教训出发,找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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