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第三编称主观逻辑,本册为下卷。
《逻辑学(下卷)/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1.有是映象。映象之有全在于有之被扬弃,在于有之虚无。有在本质中便有了这种虚无,而在有之虚无以外,在本质以外,便没有映象。映象是作为否定物而被建立的否定物。
映象是从有之范围里还剩下来的全部余留。但映象映现得还有独立于本质的、直接的一面,并且总是本质的一个他物。他物一般包含实有和非实有两个环节。非本质的东西,由于它不再具有一个有,所以对它说来,从他有那里留下来的,便只是纯非有环节;映象在有之规定性中之所以是这种直接的非实有,是因为它只是在对他物的关系中,即在它的非实有中,才具有实有,即仅仅在它的否定中才有的那个非独立物。于是在它那里只留下了直接性的纯粹规定性;这却是作为反思的直接性,即仅仅以直接性的否定为中介才有的,这种直接性与它的中介对比起来,除了非实有的直接性这种空洞规定而外,便什么也没有。
“这样,映象便是怀疑论的现象,或者说唯心论的现象也是这样一个直接性,它既非某物,也非事物,总之不会是在其规定性和对主体的关系以外那样一个漠不相关的有。怀疑论不容许自己说”有物“;近代唯心论不容许自己把认识看作是关于”自在之物“的知识;怀疑论的映象总之不该具有一个有的基础,在近代唯心论的认识里,不应出现自在之物。但是,怀疑论同时又容许它的映象有多种多样的规定,或者不如说它的映象以整个世界的丰富多彩为内容。同样,唯心论的现象把全部多种多样的规定性都掌握在现象自身之内。前者的映象和后者的现象确实被直接规定得非常多种多样。这种内容尽管可以没有有、没有事物或自在之物作基础,它对自己说来仍然是原来的样子,它只是从有转移为映象,以致映象便在本身之内有了那些多种多样的规定性,它们是直接的、有的、互为他物的。所以映象本身便是直接规定了的东西。映象可以具有这样、那样的内容,但是无论它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却都不是由它本身建立起来的,而是它直接就具有的。不论莱布尼兹、或康德、费希特的唯心论,或者唯心论的其他形式,也和怀疑论一样,极少超得出作为规定性那样的有,极少超得出那种直接性。怀疑论使映象的内容对它是现成的,对怀疑论说来,无论映象具有什么内容,那都是直接的。莱布尼兹的单子是从本身发展出它的表象,但是单子并非创生的和融化的力量,那些表象在单子里正像泡沫那样升腾;表象互相间都是漠不相关的、直接的,即使对单子本身也如此。康德的现象也同样是一个现成的知觉内容;这种内容以主体的感受、规定为前提,这些感受、规定对自身和对主体都是直接的。费希特唯心论的无限冲动当然没有自在之物作基础,以便它在自我中纯粹成为一种规定性。自我把这种规定性变成自己的并扬弃其外在性,但是这种规定性对自我说来,同时又是直接的,是自我的一个限制,自我能够超越这个限制;但是这个限制却在自身中具有漠不相关的一面。
……
第二编 本质论
第一部分 作为反思自身的本质
第一章 映象
甲、本质的与非本质的
乙、映象
丙、反思
1、建立的反思
2、外在的反思
注释
3、进行规定的反思
第二章 本质性或反思规定
……
第三章 根据
第二部分 现象
第一章 存在
第二章 现象
第三章 本质的对比
第三部分 现实
第一章 绝对物
第二章 现实
第三章 绝对的对比
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前言
概念通论
分类
第一部分 主观性
第一章 概念
第二章 判断
第三章 推论
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一章 机械性
第二章 化学性
第三章 目的性
第三部分 理念
第一章 生命
第二章 认识的理念
第三章 绝对理念
页码对照表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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