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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修订版)/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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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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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300255118
  • 作      者:
    洪汉鼎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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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洪汉鼎,我国著名斯宾诺莎哲学、当代德国哲学和诠释学专家,现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山东大学中国诠释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哲学名誉博士,台湾成功大学文学院客座讲座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伽达默尔著作集汉译与研究”首席专家。20世纪50年代在北京大学受教于贺麟教授和洪谦教授;70年代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担任贺麟教授的助手;1983年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资金,赴德国进修两年;1992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5年任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客座教授;2001年后在台湾多所大学任教。德文专著有《斯宾诺莎与德国哲学》、《中国哲学基础》、《中国哲学辞典》(三卷本,中德文对照),中文专著有《斯宾诺莎哲学研究》、《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重新回到现象学的原点——现象学十四讲》、《当代西方哲学两大思潮》(上、下册)等,译著有《真理与方法——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批评的西方哲学史》《知识论导论》《诠释学真理?——论伽达默尔的真理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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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修订版)》:
  3.理解是重构作者思想
  施莱尔马赫是著名的《圣经》注释学家,在其长期的《圣经》注释实践中,他发现以往的诠释学在语义的解释和教义的解释之间存在矛盾。众所周知,《圣经》是由许多不同的文本组成的,它们由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所撰写。如果仅仅根据语义的解释,这些由不同时期的语言所撰写的文本之间就有很多相互矛盾之处,从而不能构成一个观念;如果仅从教义学出发,虽然可形成共同的基督教信仰,但却与语义解释发生抵触。因此情况就会是这样:假如坚持语义分析,现有的基督教共同信仰就会被破坏;反之,假如坚持教义解释,则《圣经》文本就显得不可信。为此,施莱尔马赫是通过下述步骤来发展他的普遍诠释学的。首先,他把理解过程与被理解的东西区分开来;其次,区分他人意图或意见的理解和辩证的理解,即对事物或主题的理解,也就是区分对作者个人意图或意见的理解和对作品真理内容的理解。在他看来,理解对象是独立于理解者的,因而理解过程是与理解对象相分离的,而我们要理解的东西不是作品的真理内容,而是作者个人的个别生命。按照这两点,施莱尔马赫得出,文本的意义就是作者的意向或思想,而理解和解释就是重新表述或重构作者的意向或思想。这一点正如我们以后要指出的,使施莱尔马赫作为方法论的诠释学与伽达默尔作为哲学的诠释学形成鲜明的对照。施莱尔马赫提出两种重构,即客观的重构和主观的重构。客观的重构是“我们对语言具有像作者所使用的那种知识,这种知识甚至比原来读者所具有的知识还更精确”,也就是说,客观的重构是一种语言的重构;主观的重构则是“我们具有作者内在生活和外在生活的知识”,也就是说,主观的重构是对作者心理状态的重构。当然,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说,主观的重构是更为重要的一种重构,他主张只有我们重构了作者的心理状态,我们才算诠释了作者的文本。这里所谓重构作者的心理状态,按他的说法,就是努力从思想上、心理上、时间上去“设身处地”地体验作者的原意或原思想。在施莱尔马赫看来,真正的理解活动就是让理解者与作者处于同一层次,通过这种与作者处于同一层次的活动,文本就被理解为它的作者的生命的独特表现。不过,施莱尔马赫在这点上与他的前人有所不同,他不主张人类具有共同本性的观念,共通感和共同信念不能指导理解或为理解的可能性提供基础。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说,理解并不表示找寻一种共通感或可共同分享的内容,相反,理解在于规定理解者如何通过重构作者的意见的起源而达到作者的意见。他曾经说:“解释的首要任务不是要按照现代思想去理解古代文本,而是要重新认识作者和他的听众之间的原始关系。”
  我们可将施莱尔马赫的这种关于理解的观点的特殊性,与他的前人和后人做一个比较。当斯宾诺莎谈到《圣经》中有少部分不清楚段落需要我们了解作者的生平、性格和思想时,他认为在这少部分里我们只涉及规定其陈述的意义,而不是它们的真理,但《圣经》大部分却是涉及真理的内容;同样,按照克拉登尼乌斯的看法,当我们在解释某文本时,我们的标准不是作者的意义,而是其本身的真实意味,也就是它们的内容。作品可能意指的东西远比作者所想的更多,解释就是要把这种更多的东西展示出来。与这些前驱们的看法相反,施莱尔马赫认为理解只是对作者意图或意见的重构,而不涉及作品的真理内容。伽达默尔正是在这一点上强调自己与施莱尔马赫的根本区别。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理解首先指相互理解,理解首先是相互达到一致意见,而且是对双方共同关注的东西达到一致意见。反之,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说,理解不是相互理解,而是某人理解他人,即单方面的理解,而且理解不是对于一个共同关心的主题达到理解,而是无关乎共同关注的东西而理解他人,理解只是规定作者如何达到他的意见,因此理解不涉及真理内容,而只涉及起源和动机,不是关涉你意味的东西,而是关涉你如何有这意味。简言之,理解只是关于作者意图和动机的理解,而不是关于共同关注的真理内容的理解。正是在这一点上,施莱尔马赫建立他的重构说,即重构那种使作者导致这一意见或那一意见的心理过程。不过,按照伽达默尔的看法,这种无涉真理内容的理解不是理解的成功,而是理解的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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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诠释学概念
第一节 诠释学与赫尔默斯
第二节 诠释学学科与诠释学哲学
第三节 独断型诠释学与探究型诠释学
第四节 诠释学的六种性质规定及三大转向

第二章 诠释学的早期发展
第一节 古代诠释学
第二节 中世纪诠释学
第三节 宗教改革时期诠释学
第四节 17世纪和18世纪诠释学

第三章 19世纪的普遍诠释学
第一节 阿斯特的普遍诠释学设想
第二节 施莱尔马赫的普遍诠释学构造
第三节 历史学派的诠释学思想

第四章 当代诠释学的形成(上)
第一节 狄尔泰为精神科学奠定认识论基础
第二节 胡塞尔的本质现象学和先验现象学

第五章 当代诠释学的形成(下)
第一节 瓦尔登堡的保尔·约尔克伯爵的历史性思想
第二节 海德格尔的诠释学转向
第三节 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

第六章 当代诠释学的发展和争论
第一节 贝蒂的作为精神科学普遍方法论的诠释学
第二节 哈贝马斯的批判诠释学
第三节 利科尔的现象学诠释学
第四节 作为实践哲学的当代诠释学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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