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哲学(第五辑)》:
因此,在笛卡尔眼中,身体的本性即是感觉、感受、感知一切事物,但又无法确定它们的真假、形态、属性等,因为身体本身也是物质性的东西。但他同时又否认身体像物体那样具有广延。此时此刻,增补命题的危险也同时显现出来,“我感受到它的存在,所以,我存在”。然而,它的存在却只是“否定直觉”的结果,抑或只是湮没于味觉、嗅觉、视觉、触觉、听觉的幻象当中。因为,它的存在除去那些不断变化的外在显象之外,剩下的只有广延、伸缩性以及可变性。
实际上,感觉变化总是随着物体的伸缩变化而发生改变,它可能是体积、重量、颜色、味道的改变,也可能是位置、方向、进程的变化。可感性总是模糊的、片面的甚至是虚假的;我感觉它在动和它真的在动是两回事,我感觉面包坏了和面包真的坏了也不是一回事。在笛卡尔看来,“我就是那个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好像是那个通过感觉器官并认识事物的东西,因为我看见了光,听到了声音,感到了热”。
此时此刻,增补命题正在感觉与思维之间发挥作用:它的使命就是将那些不确定性、那些虚假的幻象通过类比和推论的方式,确认双重悖论的合法性秩序,即,“我是一个思维着的东西,所以,我是存在着的”的前提是:“我是一个感觉着的东西”总是阙然于“我是一个思维着的东西”。除此之外,“灵魂优于身体”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一个是完满的、真实的存在,另一个却是极不完备、虚幻的假象。在存在与假象之间,在思维与感觉之间,类比推论仿佛是物体之广延,一会儿伸缩、变形,一会儿纵深、位移;一会儿增加,一会儿减少。在此,毋庸置疑,笛卡尔的“双重悖论”左右了推理进程。
事实上,感觉、怀疑、想象构成了实体的一端,而另一端则是观念、存在、上帝。一个人或者说一个主体,想要完全摆脱由感官和物体之影像所带来的种种怀疑,就必须寻找到“观念的营地”来宿营。在笛卡尔看来,正因为感性认识并没有找到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也没有从确定的观念出发来认识事物,所以才导致我们并未按照事实真相来进行判断和论证,由此也不会得出正确的结果。比如,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就是很好的例子,正是由于质量超大的太阳会引起时空弯曲和扭曲,导致通过该区域的光线发生折射,而使我们目测的行星位置与实际的行星位置有一定的距离偏差。
所以,在笛卡尔那里,数学和几何学公理的诸多观念和命题更加接近事实真相,而感官认识总是产生错误的根源。比如,三加二等于五,不可能多于五也不可能少于五。在此,辅助定理开始发挥作用,也就是柏拉图的理念论登场了,观念比影像更加真实,心灵比物体更加永恒,正如上帝存在比意志自由更加不可动摇一样。在此,我们有必要指出,为什么说笛卡尔是柏拉图的继任者?原因是:笛卡尔使用了几何学公理的论证方式来认识人这个实体。首先,他指出思维的低级形式无外乎感觉、怀疑、想象,或者说是意志或情感,它表现为想要、害怕、肯定、否定、怀疑甚至是想象。这些都无法为判断提供可靠的依据。相反,作为“至高无上的、永恒的、无限的、不变的、全知的、全能的,他自己以外的一切事物的普遍创造者的上帝的那个观念”,无疑地,比为我表象有限的实体的那些观念要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然而,不难发现,这与柏拉图的“永恒的绝对者”与“超越一切存在”的理念论不谋而合。
正如笛卡尔所说:“热的观念或者石头的观念如果不是由于一个本身包含至少像我在热或者石头里所领会的同样多的实在性的什么原因把它放在我的心里,它就不可能在我心里。因为,虽然那个原因不能把它们现实的或形式的实在性的任何东西传授到我的观念里,但是不应该因此就想象那个原因不那么实在;不过必须知道,既然每个观念都是精神的作品,那么它的本性使它除了它从思维以外或精神所接受或拿来的那种形式的实在性以外,自然不要求别的形式的实在性,而观念只是思维或精神的一个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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