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空间和时间是属于在自在之物的实在性质。一时还不能摆脱这种想法的人应当把他们的聪明才智用在下列的奇谈怪论上,并且,等到他们设法解决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至少暂时舍弃了成见,到那时他们就会想到,把空间和时间归之于仅仅是我们的感性直观形式,未始没有它的道理。
如果两个东西在各方面,即使用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去察看(无论是从量的规定性上或是从质的规定性上)都完全相同,那么势必在任何情况下以及任何关系中这一个都可以代替那一个而不致引起丝毫看得出的差别来。不错,这在几何学里的平面形上是可以应用的;不过对于各种球面形来说,尽管它们具有一种完全的内在一致性,却在外在关系方面表示出这一个绝对不可能代替那一个,比如两个球面三角形分处于两个半球,以一条在大圆上的弧线作为共同的底线,它们无论从边上或者从角上来看都完全相等,对两个三角形之中的任何一个的单独的和全面的描述都可以用在另一个三角形上,然而我们却不能拿这一个放在那一个(在相反的半球里)的位置上;因此在这里就有两个三角形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差别,这种差别是任何理智所不能说成是内在的,它只有通过在空间里的外在关系才能表现出来。现在我再从日常生活中举出比较普通的例子。
还有比我的手或者我的耳朵同它们在镜子里的影像更相似,在各方面更相等的吗?然而我不能把镜子里所看到的这只手放在原来的手的位置上去;因为,如果这是一只右手,那么在镜子里的就是一只左手,而在镜子里的右耳就是一只左耳,它绝不可能放在右耳的位置上去。在这种情况下,仅凭我们的理智是想不出什么内在的差别来的,然而感官却告诉我们,差别是内在的,因为,不管它们彼此多么相等、相似,左手却不能为右手的界线所包含(它们是不能相合的),而这一只手的手套也不能戴在那一只手上。那么问题怎么解决呢?这些对象绝不是这些东西按照它们本身那样的以及像纯粹理智会认识的那样的一些表象,而是一些感性直观,也就是一些现象,这些现象的可能性是建筑在某些未知的自在之物对另一个东西,即我们的感性的关系之上的。而我们的感性的外直观的形式就是空间,而且任何空间的内部规定之所以是可能的,只因为它是整体空间的外部关系所规定的,而就整体空间来说,任何空间都是整体空间的一个部分(就它对于外感官的关系而言),也就是说,部分只能通过整体才是可能的;虽然在仅仅是理智的对象——自在之物上绝不是这样,但是在现象上是这样的。因此我们对于相似、相等、然而不能相合的一些东西(比如两个彼此相反的螺旋),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不能通过任何概念,而只能通过直接见于直观的右手和左手的关系来理解。
导言
前言 论一切形而上学知识的特点
第一节 形而上学的源泉
第二节 唯一可以称之为形而上学的一种知识
甲、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之间的一般区别
乙、一切分析判断的共同原理是矛盾律
丙、综合判断除矛盾律外,还要求另外一种原理
1.经验判断2.数学判断3.真正的形而上学判断
第三节 附释――关于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一般区分
《导论》的总问题
第四节 形而上学究竟是可能的吗?
第五节 从纯粹理性得来的知识是怎样可能的?
先验的主要问题
第一编 纯粹数学是怎样可能的?
[第六节至第十三节]
附释一、二、三
第二编 纯粹自然科学是怎样可能的?
[第十四节至第三十五节]
第三十六节 自然界本身是怎样可能的
[第三十七节至第三十八节]
第三十九节 纯粹自然科学附录 关于范畴的体系
第三编 一般形而上学是怎样可能的
[第四十节至第四十四节]
第四十五节 纯粹理性的辩证法序言
一、心理学的理念
[第四十六节至第四十九节]
二、宇宙学的理念
[第五十节至第五十四节]
三、神学的理念、
[第五十五节]
关于先验的理念的总附释]
[第五十六节]
结论 关于纯粹理性的界线规定
[第五十七节至第六十节]
总问题的解决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怎样才可能?
附录 关于使形而上学成为实在的科学能够做些什么
在研究《批判》以前先对它下判断的例子
建议先《研究》批判,然后再对它下判断
译后记
术语对照
主题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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