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一、背景设定:风险社会
(一)社会学中的风险理论流派
(二)风险社会理论框架的适用
二、对象描述:风险行政决策
(一)人类风险决策活动的演进
(二)风险决策的行政法学定义
三、问题提出:如何促进良好的风险行政决策
(一)风险决策的“无知”困境
(二)追求良好行政——如何决策的问题探寻
四、研究进路:行政法与规制法的交融
(一)行政决策的行政法学研究进路
(二)行政决策的规制法研究进路
第二章 风险决策的正当性标准
一、作为正当性来源的合法性及其局限
二、正当化的科学技术路径及其功能丧失
(一)通过客观性实现正当性
(二)科学技术官僚范式的形成与检讨
三、民主参与路径的兴起及其问题
(一)民主性的含义
(二)风险决策的民主性及其问题
四、复合正当性标准及其修正
(一)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的复合正当性标准
(二)“可接受性”概念的引入
(三)价值内涵与程序要求
第三章 风险决策的信息法调控
一、风险信息及其收集难题
(一)作为决策基础之风险信息
(二)风险信息收集的困难属性
(三)一元政府模式的“力不从心”
二、多元风险信息收集机制之建构
(一)多元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二)政府模式
(三)市场模式
(四)社会模式
三、案例分析:疫情信息收集与直报系统检讨
四、域外经验:美国有毒物质排放清单制度
(一)美国TRI制度的背景与内容
(二)美国TRI制度的实践与争议
(三)TRI制度实施的真实个案:报告负担削减计划的沉浮
(四)TRI制度实施对我国建构PRTR制度的启示
第四章 风险决策的组织法调控
一、组织法对行政决策的调控功能
(一)组织法之权力组织形态
(二)组织法之权力分配模式
(三)组织法之权力运行条件
二、科层制与规制机构改革
(一)科层制行政体系中的决策
(二)作为改革方向的独立规制机构
(三)委员会模式的内部治理
三、科学性的组织法调控
(一)科学输入型组织
(二)风险评估正当性的组织保障
四、民主性的组织法调控
(一)民主输入型组织
(二)民主性机构的类型与建构
五、案例分析:我国公共卫生决策中的疾控机构
(一)现代疫情防控体系的价值导向和制度目标
(二)疾控机构的组织定位与制度资源
(三)疾控机构的改革方向
第五章 风险决策的程序法调控
一、程序之风险决策的调控功能
(一)促进决策的法治契合度
(二)提供科学与民主的对话机制
(三)形塑规制政策的社会效果
二、风险决策程序的框架建构
(一)程序范式:从合法执行到“分析与商议”
(二)程序步骤:从线性三分法到反思性五分法
三、技术可接受性的程序法保障
(一)风险评估与科学决策
(二)风险评估的局限性与可疑性
(三)风险评估的具体程序建构
四、社会可接受性的程序法保障
(一)风险沟通与民主决策
(二)风险沟通的设计目标:达成共识和妥协
(三)风险沟通的具体程序建构
五、案例分析: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风险决策程序
(一)风险议题形成
(二)预评估
(三)技术性风险评估
(四)社会可接受性评估
(五)风险沟通与风险管理
第六章 风险决策的责任法调控
一、风险决策责任法调控的困境
(一)风险决策的追责难题
(二)风险决策责任法的失灵
二、风险决策责任法的重构
(一)风险决策责任机制的基本导向
(二)承担风险决策责任的主体范围
(三)风险决策的责任类型
(四)风险决策的追责机制
三、风险决策的司法审查
(一)风险社会中的司法功能
(二)风险决策的司法审查技术
四、案例分析:张小燕案中的司法审查
(一)张小燕案的基本案情与核心争议点
(二)审查技术:法院如何回应“科学—民主”问题
(三)司法功能:从私权救济到风险治理
第七章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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