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社会健全协调运转,需要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志愿服务就是满足此类需要的社会互助型管理和服务方式,成为人性向善、参与民主、社会自治、政民合作的重要实现渠道。
如何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完善志愿服务法制,依法保障志愿服务有关人员的权益,已成为法治建设的现实课题。从国内背景来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是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强调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从国际背景来看,志愿服务的法律政策环境建设一直是志愿服务发展的重要课题,而法律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制度化的重要内涵和基础要求是法律制度化。《志愿服务条例》虽已施行四年多,但其作为行政立法的创制权能有限,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呼吁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从法制建设供给侧改革角度更有力地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稳健发展,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此乃重大而宏远的一项法治建设工程。
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因素众多、环境复杂、任重道远,必须考虑周全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法治化发展的对策思路,应至少有四点:其一,认真发现、总结、梳理、提升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的经验;其二,在稳健推动志愿服务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理论和制度创新;其三,正确认识我国志愿服务六个特性和切实推动七个体系建设;其四,法治工作重点是贯彻现行条例并积极推动出台志愿服务法。只有建构起完整规范的体系和科学的运行机制,才能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发展。
本书主编带领年轻的学术团队积极探讨志愿服务发展的制度化、法制化课题,编写了这本志愿服务基本法律分析专著和《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指引教材。本书由导言、上下两编和结语构成。导言就志愿服务发展与志愿服务法制的关系及本书结构做了简要介绍,上编是对现代法治视野中的志愿服务法制建设理论与制度体系的研究,下编是对我国《志愿服务条例》的规范解析、论述,结语对我国志愿服务法制建设前景做了展望。
本书各部分的作者及撰稿分工如下:莫于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设计撰稿提纲,撰写导言、结语初稿,合写第四章初稿,负责全书的补充、修改、统稿;任肖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撰写第一、第七章初稿,合写第三、第四章初稿,协助统稿;蒲静怡(中共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委四级主任科员,法学硕士),撰写第二、第十章初稿;董自政(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四级主任科员,法律硕士),撰写第八章初稿,合写第三章初稿,协助统稿、校稿;许莲丽(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总干事兼博士工作站站长),协助设计撰稿提纲,撰写第五章初稿;王拓涵(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社会学博士、博士后),撰写第六章初稿;施培(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硕士),撰写第九、十一章初稿;梅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宁昆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唐静静(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实验教育集团教师,法律硕士)协助统稿、校稿。
编者期望本书能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理论参考和实践帮助,以掌握志愿服务的基本法律知识,知晓《志愿服务条例》的实施要求,明晰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未来路向,更积极地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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