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无库存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2年第9辑,总第213辑)
0.00     定价 ¥ 28.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0937286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2-01
收藏
精彩书摘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22年第9辑,总第213辑)》: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识;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识。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标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当事人请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予以保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因客观描述、说明商品而正当使用下列标识,当事人主张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点;
  (三)含有地名。
  第七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标识或者其显著识别部分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当事人请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予以保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条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装潢”。
  第九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境外企业名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有一定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予以认定。
  第十条在中国境内将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使用”。
  第十一条经营者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近似的标识,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主张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认定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参照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和方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包括误认为与他人具有商业联合、许可使用、商业冠名、广告代言等特定联系。
  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应当视为足以造成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相混淆。
  第十三条经营者实施下列混淆行为之一,足以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予以认定:
  (一)擅自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有一定影响的”标识;
  (二)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
  第十四条经营者销售带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标识的商品,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主张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销售不知道是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经营者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故意为他人实施混淆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制、隐匿、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当事人请求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予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经营者在商业宣传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商品相关信息,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假的商业宣传。
  第十七条经营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
  (一)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
  (二)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
  (三)使用歧义性语言进行商业宣传;
  (四)其他足以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
展开
目录
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与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2年1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3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1日)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指导案例、典型案例与解读
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2022年11月17日)
指导案例109号《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方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保函欺诈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受益人在基础交易中存在违约情形并不必然构成独立保函项下的欺诈性索款
指导案例110号《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诉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雇佣救助合同的法律属性及适用法律之阐明
指导案例11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广东蓝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信用证开证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跟单信用证下持有提单的开证行享有何种权利
指导案例112号《阿斯特克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的理解与参照——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中“事故原则”判断之阐明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南京朗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肥东皖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评析]增资扩股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的解除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