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建设,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六大类纳入保障范围,不断加大投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截至2021年底,广东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2.33万人,年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10956元、8808元,较2017年底分别提高36.3%、39%;特困供养人员22.26万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18336元、15288元,较2017年底分别提高42.5%、68%。数据变化的背后,是广东社保建设改革的不断突破。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广东通过改革完善制度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有效,基本建成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广东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本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对404万低收入人口实现信息汇聚、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精准救助。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异地受理、全省通办"服务,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申请救助。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广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养老兜底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等有效实施,惠及老年人达1490万人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广州、深圳、珠海、惠州和云浮五市被列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896个,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逾2.1万个,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约1.7万张,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点超过2100个。
民生保障服务涉及领域多。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广东打造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提升对孤残儿童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率先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广东步履不停,开创"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新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
社会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生之依、民生之福。广东充分发挥社保“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的功能,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民生保障网不断织密,实现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
养老政策更惠民。广东落实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五年来,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5.7%,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长50%。
公共服务再升级。“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在广东成为主流,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社保卡常住人口持卡数1.17亿人,电子社保卡签发人数达5604万,实体卡、电子卡发行数量均居全国首位。率先实施“伤病分离”精准结算模式,实现全省1150家工伤协议机构全部开展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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