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传统公域的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基础、结构形态,打通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封闭的疆域,传统公域的基本样态,推动了互联网公域的生成和发展。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在互联网公域秩序维护与风险规制中的失灵,诱发了诸多公共问题,催生公共治理模式的兴起,形成了互联网公域治理的基本格局。互联网公域治理的实现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其基本范畴有待行政法的确认和调整,其整体性变革要求推动行政法的不断发展。因此,通过探讨互联网公域的生成机理、基本表征与发展趋势,揭示互联网治理变革的必然性、必要性及其引发的行政法治问题,探讨互联网时代公域治理变革与行政法发展的内在联系和互动逻辑,进而推动行政法回应型变迁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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