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社会实践概述
1.1理解我们的社会
1.1.1社会的概念
1.社会的定义
在今天,“社会”一词已经被人们广泛地使用,无论是在新闻媒体中还是在日常交往中,“社会”一词已经成为大众用语,并在不同语境中衍生出新的词义。那么,究竟什么是社会?
在我国古代,“社会”一词是分开使用的。“社”在古代典籍中有时指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如《孝经》中有:“社,土地之主也。地广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会”就是“集会”“聚会”的意思。把“社会”作为一个词使用*初见于《旧唐书》,有“村闾社会”的提法,意思是人们基于祭神而集合到一起。此后“社会”一词虽多次出现,但意思与现在的“社会”概念有差别,基本上是指民间的、有一定联系的人形成的社会活动形式。
社会学中的“社会”一词(即英文的“society”)*早出现于西方近代,后来在明治维新年间由日本学者翻译成“社会”,并传入中国。
在西方社会学界,对“社会”概念的理解多种多样,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社会唯实论和社会唯名论两大派别,二者争论的焦点在于社会是否一个真实的存在。前者认为,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但是社会一旦形成,作为一个整体,它具有先前的个体所不具备的突生性质;后者则认为,个体是*为重要的实体,而社会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存在物,其基本的性质是由个体的性质所决定的。
上述两种理论虽然都包含着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是片面的。在社会唯实论里,社会完全脱离个人成为一种外化的实在,当谈论社会进步和发展时并没有确切的、肯定的经验材料,因此,在探讨社会未来的发展时,社会唯实论就陷入了困境。在社会唯名论里,当通过预设自然人的人性来解释社会的形成时,实际上是把社会静止化了,因为社会的本质取决于预设自然人的人性。可以看到无论是社会唯名论还是社会唯实论,都没有正确地揭示社会的起源及本质,因此对社会的未来走向也无法得到有效的预测。
关于社会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既不是单纯的个体的集合,也不是人类有意识地建立起来的,更不是基于人类的反思而产生的抽象虚幻,而是现实的个人在积极确证和实现其存在时必然的现实产物,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的社会机体。马克思通过剖析黑格尔语境下“市民社会”的概念提出了“社会”的概念,社会是在人们交互作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它包含以下基本观点。
(1)社会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
(2)人的社会区别于动物社会的特征是劳动。
(3)生产关系是社会的本质和基础。
(4)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构成社会结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社会定义为在一定地域内进行的,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相互作用的人群,它包含了社会的三个构成要素。首先,社会必须占有共同的疆域,有特定的地域空间和明显的界限,具有空间占有性。其次,社会分子之间必须互相发生作用,且具有交叉重复性。*后,社会分子必须进行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共同的文化,对同一群体承担责任,实现传承和延续。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一群互相发生作用,占有共同疆域,享有共同文化的人们就是一个社会。
2.社会的特征
(1)社会是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
人要生存,首先就要进行生产。《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
(2)社会是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的。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的运动和发展是由人的活动来推动和实现的,社会的一切都离不开人的活动。
(3)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
社会在现实性上不过是表示个人彼此发生的联系和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的活动是社会的活动。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
(4)人类群体活动是在行为规范的制约指导下进行的。
人们在社会中行为的方式、类型及规则构成了社会的行为规范。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为了维持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了共同生活,逐渐形成的一套为社会人群共同遵守的规则,这套规则经过不断演化,代代相传,成为群体生活的行为规范。
1.1.2人与社会的关系
社会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社会的发展法则自身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那么,个人与社会是什么关系呢?是个人决定社会,还是社会决定个人?
从历史角度来看,个人与社会是相伴而生的,个人只有在社会中才叫人,而社会也只能由许多单个的人才能组成。单个的人是有生有死的,而社会则是长存的。一旦单个的人不存在了,社会也就消亡了。而且,历史上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相互作用。没有这个相互作用就既没有社会也没有个人了,人们在认识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我认识。
马克思提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强调,认识问题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认识问题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得到解决。人在社会实践中既认识和改造社会,同时也认识和改造自己。对自己认识和改造的加深也有助于深化对社会的认识和改造,反过来,也能深化对自己的认识和改造。由此可见,社会认识与社会实践是人在社会中必须参与的统一体。
1.中国古代的知行观
我国传统文化中也有对社会认识和社会实践关系问题的集中表述——知行观。“知”主要是认知、良知、道德意识的意思;“行”*初的含义是走,其后引申为以人的身体为载体的各项活动。人们经常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等都是对这一问题理解的宝贵观点。“知”与“行”*早在先秦经典中被提出,在《左传》中有“非知之艰,将在行之”;《尚书》中有“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知行观在隋唐时期被突出出来,到宋代以至明清更成为哲学家讨论的重要范畴。
历朝历代的思想家都对“知行”有自己的阐述与理解。先秦诸子里,孔子认为有“生而知之者”“学而知之者”“困而学之者”,既重见闻,又重思索,主张知行合一。孟子主张人有“良知”“良能”,认为人的道德认识是先天的;老子持“不行而知”的观点,主张“不出户,知天下”;庄子则从根本否定人们认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主张“齐是非”“辩无胜”。荀子明确提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达到了先秦哲学对知行关系认识的*高成就。两汉时,知行关系的讨论以董仲舒和王充为代表,前者主张人“不学而知之”;后者认为“学之乃知,不问不识”。隋唐时,佛教哲学以其特有的方式讨论知行问题,有知行并重、重知轻行等观点。两宋元明清时期,程朱理学在二程格物致知观的指导下提出了“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明代王守仁在理论上反对朱熹知行观中对知行分先后轻重,而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论,他主张心与理不二,因之不能“外心以求理”,否定了知与行的界限。王夫之认为行先知后,行可兼知,行优于知,行高于知。
纵观中国古代各个朝代、学派的知行观,虽然在具体观点上各有不同,但大都主张知行统一、不可分离,认识与实践应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不论是“知难行易”还是“知易行难”都不会否定其中任何一项。但在儒学盛行的中国,“知”是“道德之知”,“行”是“道德之行”。知与行都以道德为本体,“知行合一”于道德,可以称为“道德认识论”。不同于西方哲学认识论重视人对自然物理的“物理之知”。“道德之知”抑制、压抑了“物理之知”的发展,造成立足于“物理之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探索研究没有得到应有的鼓励与保护。
案例:从民族谚语看中国传统知行观
多民族谚语中的知行观有些具有明显的“知行合一”倾向,这在生产实践类、生活经验类的谚语中体现得较为典型,如傣族谚语“立了秋,雨水收,有塘有沟赶快修”、哈尼族谚语“四月打猎守臭水塘,八月打猎守果树旁”、基诺族谚语“茶树种缓坡,砂仁种低谷”、鄂温克族谚语“鹿哨引鹿,碱厂寻鹿”、哈萨克族谚语“常拴的马吃不肥”等。这些记录的均是具体的实践劳动,从中总结出的经验便是“知”的内容,这些内容又对“行”起到指导作用。从表达方式上看,多民族谚语也并不孤立地去谈论“知”与“行”任何一方。例如,“刀在石上磨,人在干中学”(哈尼族)、“不识路,莫迈步”(拉祜族)、“丰收来自劳动,知识来自实践”(蒙古族)、“不学编,一辈子不会织筒帕,不下水,一辈子不会划竹筏”(傣族)等。或是把“知”与“行”相互比拟,如“开多少井,得多少水;读多少书,知多少事”(撒拉族)、“土地越挖越松,知识越学越明”(土家族)等。“知”与“行”在谚语中的紧密相随印证了中国传统知行观的认识路径,即在各族人民的意识里“知”与“行”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去付诸实干的“知”是空谈,没有知识指导的“行”是蛮干,其二者的价值和意义在相互依附的关系里才能获得准确的定位和阐释。
2.中国近代的知行观
传统“知行观”在近代嬗变,早期知识分子受中国传统文化和其他哲学思想的双重影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近代“知行观”。
近代知行问题与社会政治思想密切相关,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张“贵知不贵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知难行易”,强调知的重要性,以知为行的来源。
五四运动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传统哲学的知行观进行了科学的总结,提出知行统一观。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完成的。社会实践在人的思想道德的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不断对人的思想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更好地指导人的社会行动,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1.2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定义和特点
1.2.1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定义
1.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概念
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一项基本原理,也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大学生社会实践是指大学生在结合其培养目标的高校的引导下,以大学为依托,以社会为舞台,开展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并从中接受教育、培养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的总称。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除理论学习以外的各种实践环节,既包括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践活动,又包括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实践活动,如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狭义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除教学计划以外的,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各种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等。本书主要研究广义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融为一体,具有显著的德育价值,已经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特色鲜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高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大措施和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2.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社会实践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中的社会实践,历经40余年的发展,从自发兴起到探索完善再到深化成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认识程度不断深化、内容形式更加多元、实现方式日益规范,取得了显著的思想政治育人成果。
1977~1982年,高考制度恢复,高等教育逐渐步入正轨,大学生社会实践基本由学生自发组织,经政府和高校等的肯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步兴起,为后续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978年4月,邓小平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参加什么样的劳动,怎样下厂下乡,花多少时间,怎样同教学密切结合,都要有恰当的安排”。此后,教育部重申了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规定。同时,部分高校学生提出社会实践口号,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清华大学学生提出了“振兴中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口号,并以“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做好事”为主题开展社会实践。北京大学学生利用寒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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