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精选了36篇有代表性的法律与人类学研究作品,每篇文章附有导读,介绍了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的缘起、发展过程,以及当代研究的新动向。本书共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讨论了法律与人类学的早期话题;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经典的法律民族志研究;第三部分收录的文章则讨论当代法律与人类学的主题。本书具有教学参考书的性质,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大学法律人类学课程的必读书目,其勾勒出法律与人类学研究的整体样貌,有助于初学者迅速进入这一领域。因此,对法律与人类学的学科建设而言,本书具有基础性的重大意义。
致谢
导论
第一部分 早期主题的重述
追问道德正当性:柏拉图、奥古斯丁、阿奎那等论自然法、理想法与人法
国际权利法案
文化与权利
孟德斯鸠:法律是文化复合体的表达方式
论法的精神
地方性知识
梅因:古代法与现代法的差别
对梅因理论的批评
摩尔根:进化论者、民族志学者、律师
财产的历史地位
马克思:生产方式是基础,法律是上层建筑
选集
法律与经济组织
涂尔干:集体意识与法律
论法律
规训权力与绝对服从
现代印度的法律与社会
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韦伯:法律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进化
经济与社会规范
交往行为理论
法律和社会科学
现代伊斯兰法体系中的衡平法和自由裁量权
……
第二部分 法律民族志的早期经典:法律、规则、案件与纠纷的真实田野
第三部分 当代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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