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中国脱贫攻坚与健康扶贫概述
一、脱贫攻坚伟大成就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拦路虎。消除贫困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人类发展史就是与贫困不懈斗争的历史。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同贫困作斗争的历史。摆脱贫困,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世界上*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困规模之大、贫困分布之广、贫困程度之深世所罕见,贫困治理难度超乎想象。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艰巨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贫困地区,强调贫困不是社会主义,必须时不我待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党中央将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汇聚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响脱贫攻坚战[1]。经过8年艰苦卓绝的持续奋斗,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脱贫攻坚对中国贫困农村的改变是历史性的、全方位的,是中国农村又一次伟大革命,深刻地改变了贫困地区落后面貌,补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弱项,全方位推动了整个社会向前发展,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关键举措。
(一)绝对贫困全面消除
中国脱贫攻坚的巨大成就[2],突出表现在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图11),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急剧减少(图12),平均每年有1000多万人脱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16~2020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和贵州、云南、青海八个多民族省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1560万人,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一些新中国成立后“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又实现了从贫困落后到全面小康的第二次历史性跨越。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上首次消除绝对贫困,实现了中国人民千百年来的美好夙愿。
(二)贫困人口收入持续增加
经过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根据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2013~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每年6079元增长到每年12588元(图13),年均增长11.6%,增速显著高于全国农村2.3个百分点。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29.2%,比全国农民收入增速高2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增收脱贫能力稳步提高。
(三)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
经过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在“不愁吃、不愁穿”方面,据国家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国家贫困县98.94%的建档立卡户随时能吃肉蛋奶或豆制品,非国家贫困县99.03%的建档立卡户随时能吃肉蛋奶或豆制品;全国有近2000万贫困群众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2400万困难和中度残疾人拿到生活和护理补贴。在义务教育方面,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实现动态清零,2020年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8%。在基本医疗方面,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全覆盖,2000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在住房安全方面,2013~2020年,累计790万户2568万贫困人口告别泥草房、土坯房等危房,住上了安全住房,支持1075万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家庭等改造危房。此外,在饮水安全方面,累计解决2889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饮用水量和水质全部达标,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2020年达到83%,比2015年增加了13个百分点。脱贫攻坚不仅满足了贫困人群的基本生存需要,而且提升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脱贫地区发展基础有效夯实
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大踏步赶上来。出行难、用电难、用水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脱贫县中,通硬化路的行政村占99.6%,其中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通动力电的行政村占99.3%,其中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行政村全部通动力电;通信信号覆盖的行政村占99.9%;通宽带互联网的行政村占99.6%;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的行政村占99.9%;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行政村占99.0%;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行政村占62.7%;全部实现集中供水的行政村占65.5%,部分实现集中供水的行政村占31.9%;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或清运的行政村占89.9%,部分实现垃圾集中处理或清运的行政村占9.0%。
(五)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脱贫攻坚既是一场深刻的物质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贫困群众的精神世界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实和升华,信心更加坚定、脑子更加灵活、心气更加充足。在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历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尚得到广泛弘扬,脱贫群众主人翁意识显著提升,极大提振和重塑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勤劳致富、勤俭持家,创业干事、创优争先的精气神,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社会风尚在广大脱贫地区蔚然成风。
(六)特殊困难群体生存发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经过脱贫攻坚,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中特殊困难人员的福利水平持续提高,生存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发展机会明显增多。就妇女而言,累计对1021万名贫困妇女和妇女骨干进行各类技能培训,500多万名贫困妇女增收脱贫;19.2万名贫困患病妇女获得救助,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在贫困地区实现全覆盖。就儿童而言,开展儿童营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高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水平,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包辅食营养补充品,截至2020年底,累计1120万儿童受益;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为先天性结构畸形、部分遗传代谢病和地中海贫血贫困患病儿童提供医疗费用补助,累计救助患儿4.1万名;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11.3元和1184.3元;实施福彩梦圆孤儿助学工程,惠及在校就读孤儿5.4万人次;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纳入保障范围。就贫困老年人而言,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3689万老年人。就贫困残疾人群而言,700多万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2400多万残疾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创新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七)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高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促进了国家贫困治理体系的完善,贫困地区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通过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抓扶贫先强班子,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精准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把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得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第二,基层群众自治更加有效。脱贫攻坚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治理更具活力。脱贫攻坚之初,很多贫困村几乎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到2020年底全国贫困村的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2万元。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改变了很多村级组织过去没钱办事的困境,增强了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第三,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不断壮大。2013年以来,全国累计选派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开展精准帮扶。广大基层干部和扶贫干部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奋斗精神和显著成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在脱贫攻坚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大批热爱农村、扎根农村、建设农村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企业家、高校毕业生留下来,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继续贡献力量。第四,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脱贫攻坚为贫困地区带来了先进发展理念、现代科技手段、科学管理模式,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方法手段,促进了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能力显著增强,贫困地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有序。
二、中国精准扶贫方略
(一)精准扶贫方略的形成与发展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关键一步”。消除绝对贫困,是迈好这一步的“关键一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为减贫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2012年,我国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降至10.2%,减贫已进入国际公认的“*艰难阶段”,但我国仍有农村贫困人口9899万人,贫困县832个。中国减贫事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如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地推进难以完成任务,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时刻挂念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把扶贫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强调“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拉开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序幕[3]。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省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理念[4]。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时指出,“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并提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总体要求,实行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五个一批”,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并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指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这是一场硬仗,越到*后越要紧绷这根弦,不能停顿、不能大意、不能放松”,要求全党全国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信心百倍向着脱贫攻坚的*后胜利进军。
“让几千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好起来,是我心中的牵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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