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巨型城市区与巨型区研究进展概述
第一节 从城市区域到巨型城市区与巨型区
一、城市区域
如果从《进化中的城市》(Patrick Geddes,1915;中文版:帕特里克 格迪斯,2012)一书出版算起,人类对城市的认识和研究开始转向区域视野至今已有100多年。随后刘易斯 芒福德提出“区域整体发展理论”。20世纪50年代,佩鲁的增长极理论、缪尔达尔的累积循环因果关系理论等均促进了城市区域的研究(李郇等,2018)。1973年弗里德曼提出了城市区域空间演化模式——“核心–边缘模式”,进一步拓展了城市研究的区域范围。城市区域的研究开始拓展到世界范围,以1966年彼得 霍尔的《世界城市》为里程碑,1986年弗里德曼发表了《世界城市假说》。
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区域再次成为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政策制定的重要空间尺度(Storper,1995)。城市区域被定义为在更广泛区域内有紧密联系、有相互依赖关系的一个城市或一组城市(Davoudi,2008;Rodriguez-Pose,2008)。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互补功能,因此,它们通过通勤、贸易、信息或其他方式相互作用。描述这一功能地理或市场区域的一个重要术语是城市的经济“足迹”。人们普遍认为,如果将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和服务提供的政策转移到城市区域一级,并在相关地方政府机构之间进行协调,这些政策可通过加强公共关系提高劳动力和住房市场效率,简化交通系统,并促进经济生产性、知识溢出和创新(Scott,2001;Treasury,2006)。换言之,城市区域被认为能够为功能上更为连贯的地方提供综合发展的巨大潜力。
城市区域概念再次兴起的一个直接原因主要是限制大城市发展的理念出现。由于交通成本下降、流动性增加以及家庭和商业活动区位选址的分散化,核心城市的空间范围或影响范围不断扩大,政策制定不得不重新反映日益增长的跨境流动和相互作用的现实。人们认识到分散的机构对地方和区域环境的反应更为迅速,更适合根据地方需求和发展潜力制定优先权。城市区域对协调和整合土地利用、运输和其他大型基础设施决策尤为重要(Wheeler,2009)。欧盟“多中心城市区域”概念应运而生(Faludi,2006;Hall and Pain,2006)。
有一些城市政治学者认为,城市区域政策可以弥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政府权力下放遗留的漏洞(Parr,2005)。城市区域可以灵活地覆盖多种外部边界可变的地方(Harding et al.,2006)。原则上,它符合城市及周边城乡的整体利益,鼓励投资改善交通联系,使其能够利用邻近地区的增长,通过整合资源来“借用”聚集的优势。强调选择性和功能专业化,意味着地方必须思考研判其独特的品质、经济作用及与其他城镇和城市的关系。这符合解决地区不平等问题的现行方法,即注重本土增长和自力更生,而不是将投资和其他形式的资源从繁荣地区转移过来。因此,对城市区域的重新关注与人们普遍认为的“新地区主义”(Keating,1998;Pike et al.,2006)是一致的。
然而,更多经济学家认为城市区域再兴起的重要原因是,它能有效利用集聚经济优势,包括企业接近于“劳动力池”、多样化的供应商、专业服务和良好的外部联系(Rice et al.,2006)。企业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技术和业务需求“混合和匹配”其投入,并能更容易地改变劳动力。这种灵活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生产率,并提高了经济弹性。知识密集型产业可能得益于与大学的邻近及信息和思想的更多流通和交流,从而促进了行业从业者学习和创新能力的提高(Braczyk et al.,1998;Audretsch and Feldman,2004)。城市区域一级的政策比地方政策能够更充分地吸收有利于竞争力的战略经济资产,并能更好地促进机构合作、资源共享和劳动力市场匹配(Treasury,2006)。许多证据表明,城市区域本身更高水平的内部连通性对各方都有好处,并且城市区域越大越好,尤其在经济竞争力方面。
二、“巨型”城市区域的相关概念
在集聚经济视野下,城市区域术语出现了与之相匹配的“超级”“巨型”等定语,如超级地区(Hall and Pain,2006)、超级聚集(super-agglomerations)(Scott and Storper,2003)、城市超级有机体(urban super-organisms)(弗里德曼,2014)及多中心巨型城市区等(表1.1)。本书重点比较全球城市区(global city region)(Scott,2001)或全球区域(global region)(吴志强,2002;李红卫等,2006)、巨型城市区(mega-city region,MCR)、巨型都会区(mega-urban region)(Douglass,2000)及巨型区(mega region)(America 2050)等概念。
第一,狭义上看,全球化背景下巨型城市区被视为是一个全新的现象,在当今世界上高度城市化的地区出现。由形态上分离但功能上相互联系的10~50个城镇,集聚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中心城市周围,通过新的劳动分工激发出巨大的经济力量。这些城镇既作为独立的实体存在,即大多数居民在本地工作且大多数工人是本地居民,也是广阔的功能性城市区域(functional urban region,FUR)的一部分,每个功能性城市区域围绕一个城市或城镇,在实体空间上彼此分离但在功能上形成网络,且围绕一个或多个更大的中心城市集聚,通过一种新的功能性劳动分工拉动经济增长。一方面,这些地方以独立的实体存在,多数居民留在本地工作,而劳动力中的大部分也都是当地居民;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密集流动、信息高速公路发展及高速铁路、通信电缆(即“流动空间”)的遍布带来的相互联系,这些地方又成为更大范围功能性城市区域的一部分。巨型城市区强调“多中心网络化”“流动空间”“高端服务业”。从形态、功能和治理三个方面对多中心进行理解。功能多中心是本质特征,与着重描述不同规模的城镇地理分布特征的形态多中心不同,功能多中心更关注人流和信息流,功能性联系主要建立在以公司内部连接为基础的精细的城市间高端生产者服务业连接上。由于功能多中心更多地强调信息流动和公司组织的多中心,因此一般出现在经济高度一体化的城市区域,同时多中心的概念又是高度尺度依赖的,即某一尺度上的多中心可能是另一尺度上的单中心(Duhr and Nadin,2005)。
表1.1巨型城市区与巨型区相关概念比较
第二,巨型城市区在概念上很清晰,但在实证和政策分析中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方。最明显的就是,在 POLYNET ①的研究中,8个实证地区可谓五花八门。从内部结构来看,有6个巨型城市区分别以这些单个功能性城市区为中心,如大伦敦地区、布鲁塞尔地区、法兰克福地区、瑞士北部地区、大巴黎地区、大都柏林地区等,而兰斯塔德地区、莱茵–鲁尔地区是严格意义的多中心,没有绝对主导的城市。从内部动因看,这8个巨型城市区普遍呈现分散化趋势,大伦敦地区还在增长,兰斯塔德地区的4个大城市的功能性城市区呈衰退趋势。从就业来看,基本上呈现从制造业向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转型发展的趋势。从通勤方式看,越来越多的通勤活动数量和出行距离不断增长,并且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外围地区,而不是首位城市,但也有特殊之处:兰斯塔德地区不同城市之间并不存在太多的通勤,伦敦的单中心通勤模式主导之外,外围城市之间也有较高的通勤。另外,不同的国家,由于文化和规划体制的不同,巨型城市的具体空间形式也有所差异。在美国,考虑私人汽车的普及,在大城市的绿带地区建设低密度、低调控性的“边缘城市”或“新中心城区”;在欧洲,在绿带和其他形式进行约束的地区建设中等规模的农村市场城镇或规划新城(Scott,2001),见表1.1。
第三,无论是巨型城市区还是巨型区都是现实的问题解决、目标达成和规划政策导向,只不过西欧强调整合和融合,美国强调高效率和集聚导向下的基础设施区域统筹。
鉴于上述巨型城市区的内容,本书在研究视角上主要以巨型城市区的基本假设为前提,即强调高端服务业、流动性和功能性城市区,在研究范围上,借鉴巨型区的动态规划意义。
三、“全球城市区”和“全球区域”假说
“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的出现,世界城市体系的重组,以及“全球城市区”的发展,已经在大量文献中得到了很好的讨论(Knox and Taylor,1995;Scott,2001)。
在《世界城市》一书中,霍尔认为高端服务功能的角色越来越重要,除了国家和国际政治权力的中心外,世界城市往往是国际贸易中心,是金融服务中心,是医学、法律、高等教育以及科学知识的技术转化等各种高端专业性活动中心,是出版社和大众媒体进行信息收集和传播信息的中心。20世纪80年代,约翰 弗里德曼提出全球化正导致一个全球等级体系(Friedmann and Wolff,1982;Friedmann,1986),其显著的进展是高端生产者服务业生产地点与产品生产地点正日益分离。
1991年萨森在《全球城市》中指出:生产的国际化,有助于为这些新空间经济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的集中性服务节点的成长 相当程度上,过去15年中经济活动的重心开始从底特律、曼彻斯特这类生产地转向金融中心和高度专门化的服务中心(Sassen,2001)。拉乌利 戴维斯(Llewelyn-Davies,1996)的四个世界城市比较研究中识别了四个关键族群的高端服务活动:金融和商业服务、权力和影响(或控制与命令)、创意和文化产业、旅游,它们都是以不同方式处理信息的服务产业,都要求高效和面对面信息交换从而发挥集聚效用。
随着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深入发展,2000年以来,全球城市区进入学者视野,西蒙德斯 哈克的《全球城市区》(Roger and Gary,2000)、斯科特的《全球城市区:趋势、理论和政策》、泰勒的《世界城市网络》陆续出版。制造业从大西洋核心区向亚太地区的“全球转移”不仅加强了新型城市间的经济联系,还催生了新型城市形式。基于对城市全球化和制造业快速发展的拓展研究,吴志强(2002)构建了全球区域(global region)等理论和假说。一定意义上,“世界城市”“全球城市”“全球城市区”“世界城市网络”的研究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竞争”思维和方法论认识的,都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的引擎,并在全球竞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政策转变驱动下,以及美国长期形成的地方政府自治和近年来西欧国家中央政府的分权化趋势相结合,形成了碎片化的政治格局,出现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等问题,于是与全球化相对应的“区域化”作用再次得到高度关注,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等成为西欧、美国乃至亚洲很多地区政策制定和学术研究的重要趋向。
总之,全球城市区既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城市范畴,又不同于仅仅因地域联系形成的城市群或城市辐射区,而是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前提下,以经济联系为基础,由全球城市及其腹地内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二级大中城市扩展联合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空间现象。全球城市区是以全球城市(或具有全球城市功能的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而不是以一般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全球城市区是多核心的城市扩展联合的空间结构,而非单一核心的城市区域。多个中心之间形成基于专业化的内在联系,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在空间上形成极具特色的城市区域。虽说这一新现象的出现,并不限于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及其区域发展的过程,但这种发展还是相对高度集中在全球范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当然也包括亚太地区。
四、巨型都会区
巨型都会区(Douglass,2000)在定义上与扩展性都市互动区(extended metropolitan fields of interaction)相当,只不过更加注重全球化过程及世界城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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