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础观。这种观点主要认为体育是发展学生智力的基础手段,学校体育为智力开发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是一种增强智力的手段。人的智力发展是建立在大脑这个物质基础上。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能保证大脑能源物质与氧气得到充足供应,促进大脑神经细胞发育,有利于提高大脑皮层细胞活动的强度、均衡性和灵活性以及分析综合能力,为智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理条件。体育运动还可以培养学生敏锐的感知能力、全面的观察能力、良好的记忆能力和灵活的思维能力、丰富的想象能力等,能使学生头脑清醒,精力充沛,学习效率得到提高。
(3)综合观。这种观点可以说在认识上较为深入,但总的来看,还未能离开上述两种观点的范围。该观点认为,学习体育基础理论知识与运动技术的过程也是一个培养学生智能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学习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发现问题、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和发展智能的过程;②对体育理论知识和技术的创造性运用又是一个培养智能的过程;③学生通过运动技术学习产生直接效益——体质得到增强,大脑的营养功能得到改善,大脑皮层的活动效率得到提高,从而为智能的提高创造良好的生理条件。
以上观点都认为体育对学生智力发展起到一种辅助作用,具有间接功能;虽然目前对体育学科功能的认识比以前在范围上有所扩大、理论上有所深入,从一维体育观走向多维体育观,但在体育与智育的关系上,认识还比较肤浅,认为体育只是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健康的手段与方式。
当代智力理论的发展为解释体育学科对学生智力的促进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虽然智力理论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但多元化的理论给人们揭示智力发展的本质提供了多维的视角和方法,也为探讨体育学科培养学生智力的问题提供了理论支点。在智力研究方面,不少心理学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多数心理学家认为智力的核心包含两种能力:语言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能力包括语言的流畅性、阅读理解能力、会话能力和词汇。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掌握问题的核心、抱乐观态度处理问题和从事决策的能力。心理学家认为智力概念包含三种能力:抽象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习的能力。
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斯腾伯格于1985年提出了智力的三元结构理论,1996年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成功智力理论,在心理学界乃至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斯腾伯格认为,成功智力由分析性智力、创造性智力和实践性智力三个方面组成,它们彼此相互联系。分析性智力用来解决问题和判断思维成果质量。创造性智力可以帮助人们从一开始就形成好的问题与想法。实践性智力则可以将思想及其分析结果以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实施。分析性、创造性和实践性智力三方协调、平衡时效果最佳。
美国心理学家彼得·沙拉维和约翰·梅耶在1990年提出情感智力,用于描述对成功至关重要的情绪特征。1995年丹尼尔·戈尔曼出版了《情感智商》一书,该书涉及情感智力的内涵、生理机制、情感教育内容,以及情感对成功的影响等,初步形成了情感智力的理论体系和基本观点。
以上这些智力理论为人们揭示智力的本质奠定了基础,也给教学提供了基础理论。但是作为教育一部分的体育学科对智力的研究一直比较落后。其中主要原因是这些智力理论未能很好地解释体育学科能培养学生什么样的智力,体育对智力的发展到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论为解答体育学科培养学生什么样的智力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理论依据。该理论认为,智力并非像人们以往认为的那样是以语言能力和数理逻辑能力为核心、以整合的方式存在的一种智力,而是彼此相互独立、以多元方式存在的一组智力。加德纳在大量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彼此独立、以多元方式存在的一组智力,即言语——语言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交流——交往智力等。加德纳认为,人的每一种智力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每个人与生俱来在某种程度上拥有这些智力的潜能,环境和教育对于能否使这些智力得到开发和培育有重要作用。
多元智力理论认为,体育学科主要培养学生身体——动觉智力。许多学者已把多元智力理论作为体育学科的基础理论,并将此理论与体育教学实践结合进行实验研究,以揭示体育学科对学生智力发展的影响,以及体育学科在现代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多元智力理论给学校体育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一个突破口。其实从体育学科的特点和性质来看,体育学科主要是培养学生多元智力中的身体——动觉智力,另外对视觉——空间智力、交流——交往智力的培养也很重要。构成身体——动觉智力有三个核心要素:一是有效控制身体运动的能力;二是熟练操作物体的能力;三是体脑协调一致的能力。视觉——空间智力的核心要素是准确感知物体的能力,并把个体的感知通过平面或立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交流——交往智力的核心要素也有三个方面:一是辨别他人情绪、情感和意图的能力;二是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的语言或行为做出反应的能力;三是说服他人、影响他人或推动他人做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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