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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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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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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313070609
  • 出 版 社 :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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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侯怀霞,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律学院院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经济法学》、《商法学》、《市场规制法律问题研究》、《私法上的环境权及其救济问题研究》等专著及教材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及参加省部级及横向课题20余项,获科研奖励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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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经济立法,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和认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活动。这里说的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包括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是经济法律规范,即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立法不仅包括经济法的立法,而且包括其他经济立法。可见,经济法的立法不等于经济立法,它们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经济立法包含经济法的立法。联系到以上说的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法的立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是双重的从属关系,即经济法的制定包含于经济法的立法之中,经济法的立法又包含于经济立法之中。
  (二)经济法制定的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来,我国的经济立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资料统计表明,近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已达250余部(项),其中近60余部(项)是在党的十四大以后制定的。近些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在规范市场主体、健全市场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可以肯定,我国在经济法的制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这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尚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经济法制定的状况如何呢?可以将其归结为三方面:第一,少法可依。有不少急需的经济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第二,有法难依。有相当一部分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其内容已完全或部分过时。第三,有法不依。其表现为有许多已制定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其层次低、权威性差,因而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二、经济法的实施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国家制定的经济法律规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贯彻执行。它贯穿于经济法律规范的遵守和经济法律规范的适用的全过程。其具体内容包括:经济守法,是指经济法主体遵守经济法律规范韵活动;经济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经济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案件的活动。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是经济法实施的三个重要环节,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经济法的实施是经济法制建设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的制定充其量只是一种手段,而法的实施是法的制定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如果制定出来的法不能很好地实施,那法只徒具虚名,是一纸空文。经济法也不例外。我们制定经济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使其顺利实施。
  (二)经济法实施的现状
  经济法实施取得了很大成果,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在规范市场主体方面,对于使企业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在健全市场管理方面,对于打破市场封锁,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在加强宏观调控方面,对于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对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说,经济法实施的成绩是主要的,应当给予肯定。但是,另一方面,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法实施在很多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存在严重问题。当前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不少法律法规包括经济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偷税抗税、暴力行为、金融欺诈、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不正当竞争和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普遍存在。这种状况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败坏了国家声誉,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客观地说,在经济领域里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国家把经济法制建设的重点或者说解决的主要矛盾放在加强经济立法上是完全应当的,因为没有立法就不可能有法律的实施,但是,当经济领域的主要法律已经制定以后,经济法制建设的重点或者解决的主要矛盾,就应当放在经济法律法规的实施上,否则,法律制定以后如果不能很好地实施,其负效的作用要比无法可依的负效作用大得多。这是因为:第一,经济法的权威只有在经济法律的真正实施中才能树立。如果某一个经济法制定以后,人们可以随意不执行,即便如此,也不至于受到法律制裁的话,那么,这个法律的权威便会在人们心目中消灭。法律权威一旦消失,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可能肆无忌惮地发生。第二,经济法的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的作用,只有在经济法的真正实施中才能发挥。因为,再好的法律,如果把它束之高阁,不去认真组织实施,那么其作用就无从发挥。第三,人们的法律意识,只有通过法治实践才能培养。通常说人们的经济法律意识不强.主要是指人们依照经济法律办事的自觉性不强,以致习惯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这种状况的形成,与已经颁布的经济法未能很好地实施有很大的关系。因为从根本上讲,法治观念的加强,一是要通过法制教育,激发人们内在的守法意识;二是要通过严格执法,从外部施加影响,教育人们守法。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法制宣传,人们就不懂法,反过来若不能严格执法,法制宣传的效果就会因为法律得不到执行而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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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概念
第二节 经济法的地位
第三节 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及渊源
第四节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
第五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
第三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公司债券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六节 公司的变更、解散及清算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五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及受理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重整制度
第六节 和解制度
第七节 债务人财产
第八节 破产宣告与清算

第三编 市场规制法
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第二节 反垄断法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责任
第五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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