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
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1.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的责任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2.企业变更后的责任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1)营业执照使用人或持有人的责任。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2)虚假广告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生产者和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由经营者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在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式等方式表示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行政责任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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