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我在为《红书》杂志开列书单时曾写过一个简短的评论。我在那里说:“聪明的读者只要学会一目十行的跳跃式阅读这种有用的技巧,就能在阅读时获得最大的享受。”确实,一个聪明的读者,是不会把读小说当作一项任务的。他为消遣才读小说。使他感兴趣的是小说中的人物,他关心他们在某种环境里怎样行动,以及他们的前途如何;他同情他们,和他们一起烦恼,一起欢乐;他把自己置于他们的境况中,在一定程度上过着他们的生活。他们对生活的看法,他们对人类思考的重大问题的态度,不管是用言语还是用行动表现出来的,都会使他产生共鸣,或者惊讶,或者欢乐,或者愤慨。不过,尽管如此,他仍本能地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而且会像猎狗追逐狐狸一样追逐它。有时,因为作者的过错,读者会迷失方向,这时他就会到处漫游,直到重新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为止。这就需要跳跃式阅读。
人人都可以跳跃式阅读,但要跳跃式阅读又不受损失,却并非易事。在我看来,这即便算不上天赋才能,大概也要积累大量的阅读经验后才能获得。鲍斯威尔①告诉我们,约翰逊博士②的跳读速度之快确实惊人:“他具有一种特殊才能,可以毫不费劲地把一本书从头到尾浏览一遍,随即就抓住了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鲍斯威尔指的当然是那些具有资料价值或者教育意义的书籍,要是一部小说使人读起来觉得费劲的话,按理说就没必要读它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某些我很快就会谈到的原因,现在还几乎没有小说能让读者一直兴致勃勃地从头读到尾。跳跃式阅读也许是一种不好的阅读习惯,但是读者不得已,只好如此。读者一旦开始跳跃,就很难控制自己,于是就有可能把许多有益的内容也漏读了。
我为《红书》开列的书单发表后不久,一位美国出版商向我提出一个建议,要用节选本形式出版我在其中提到的十部小说,并请我为每部小说作序。他的想法是,除了小说作者应该讲的,即作者提出的有关思想以及揭示人物性格的内容外,把其他东西通通删掉,这样读者就会去读这些作品。而如果不把书中那些为数不少的、可称之为枝蔓的东西砍掉,读者很可能是不会读这些书的。现在书里留下的全是有价值的内容,读者便可尽情享受一种智力活动并从中得到最大的乐趣。我起先觉得很吃惊。后来却想到,尽管我们中有些人已经掌握跳跃式阅读技巧,因而受益匪浅,可是大多数人还没有掌握,若有一个老练而有识别力的人先为他们做了删节,那对他们肯定是有益的。此外,要我为这几本书作序的建议也使我心动,于是就着手干了。
有些文学研究者、教授和评论家会大声惊呼,会说名著理应按原样来读,而我却要把它们删节得支离破碎,实在是骇人听闻。那要看是怎样的名著。不能想象,如《傲慢与偏见》那样引人入胜的小说,或者如《包法利夫人》那样结构严谨的小说,可以做任何删节。但是,有见地的评论家乔治·桑兹伯利①却说过:“像狄更斯所写的小说是可以浓缩的,虽然类似的情况并不多见。”删节本身无可指责。很少有哪个剧本,在演出前是没有经过大刀阔斧地删节的。这大有好处。多年前,我曾和萧伯纳②一起共进午餐,席间他对我说,他的剧本在德国上演要比在英国上演成功得多。他把这一点归因于英国公众的愚昧和德国人的睿智。其实他错了。在英国,他坚持要把他剧本中的每个字都念出来,而在德国,我看过他的话剧,那里的导演毫不留情地把所有和戏剧主题无关的词句通通删掉了,反而使剧本产生了极佳的效果。不过,这一点我想还是不告诉他为好。我只是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小说就不能作类似的处理。
柯勒律治①在谈到《堂吉诃德》时曾说,这本书只值得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后随便翻翻即可。他的意思就是说,书里有许多章节不仅枯燥无味,甚至荒诞不经,而你一旦知道这一点,就没有必要再花时间去读它们了。这是一本很重要的名作,一个自认为是文学爱好者的人当然应该通读一遍(我自己通读过两遍英文译本,三遍西班牙文原作)。但我认为,为消遣而读的普通读者,就算不读那些兴味索然的部分,也不会错过什么。他反而会更加欣赏对那位豪侠骑士和他那位憨厚侍从的有趣冒险所作的直接描述以及他们生动的对话。有个西班牙出版商就把这些故事缩成一卷,读来兴味盎然。还有一部虽称不上伟大,但确实很重要的小说,即塞缪尔·理查生@的《克拉丽莎》,它的篇幅之长,除了最有耐心的读者,恐怕人人都会望而生畏。我自己要不是碰巧找到一个节选本,大概也不会有胆量去读它。此书节选得非常得当,以至于我读它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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