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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反腐调查机制研究
0.00     定价 ¥ 7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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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3089746
  • 作      者:
    刘莹,钟依洁,王华剑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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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比较世界主要国家有关打击腐败违法犯罪的发展与成果,充分展示各国反腐败的调查体系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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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莹,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任刑事侦查学院经侦与监察调查教研室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监察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恐怖主义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侦查学、监察调查、警察科学。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五部,主持国家社科一项,主持完成司法部、民族委员会、人权研究会、重庆市社科等省部级课题六项,以及校级课题四项,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社科、教育部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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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腐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然成为现代国家的重点治理领域。为此,本书以过往反腐败历史为基础,以近十年发生的腐败案例为素材,从各个国家打击腐败违法犯罪行为的现状出发,挑选了来自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九个代表性国家,既包括不同法系的国家,也包括清廉或腐败程度不一的国家,通过展示这些国家对于打击腐败的法律规定、具体反腐调查机制以及相关特点,揭示各具国家特色的反腐成果或效果,从而展示反腐败调查机制的不同路径选择及其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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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廉政文化营造清廉风气
瑞典是众所周知的清廉大国,其清廉成果与高福利制度一样受到全世界的赞叹与效仿。因历史与文化的影响,瑞典形成的文化观念是诚信、公平、正义,认为腐败是无法接受的事情,故公职人员与普通公民很少通过腐败去获取钱财。且为了渲染、稳固这一文化氛围,瑞典的清廉文化纳入了教学、教育之中。从入学开始,学校配设的法律道德课就会培养每个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包括反腐败、诚实守信的意识与社会正义感,使得反腐败观念深入身心,并不断升级、完善道德教育体系与社会道德体系。同时,瑞典设置了许多制度,使得公民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发凸显。比如诚信记录公开制度,各部门可以随时查阅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污点记录也将影响公民生活各个方面;监督制度,通过各个领域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政党、审计、公众、传媒等的监督机制,使公职人员行使职权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更有利于腐败行为的发现与遏制。这些制度与瑞典较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传统法律思想的熏陶、法律法规的健全发展等,共同持续深化瑞典的清廉文化,且将其渗透进社会各个角落。
英国同样具备良好的廉政氛围,尤以其道德教育为反腐败教育的重点工作,并主要通过四种方式予以推行。其一,英国借助其宗教教育,让学生意识到受宗教传统文化影响的历史及文化的多样性;其二,学校会开设专门的道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培养正确的观念与情操,树立责任感与公平、正义观念;其三,学校重视个人品行、礼仪的教育,旨在促使学生对文化与行为关系之间的认识正常;其四,通过其他学科与活动落实道德实践的渗入,最常见的是蕴含于历史、艺术、社会教育课程中,以开展课外活动来形成文化与实践的双向促进模式。此外,英国公职人员也仍然需要接受道德教育,养成自律、自洁的行为规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部分落后观念加剧腐败发生
俄罗斯经过漫长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俄罗斯民族文化,呈现出人道善良但倾向暴力、自由放纵但有时专制、追求真理但信奉宗教、民族主义但自吹自擂等文化观念。阶级差异、专制思想、放肆自由的理念使得腐败的存在更加自然,在原始积累的主导以及官僚资本的形成中,下层腐败逐渐扩散至上层腐败,并蔓延至日常生活中。且俄罗斯民族是宗教民族,所信奉的宗教主张博爱、宽恕,故信徒对社会的容忍程度更高,对腐败的接受程度也随之更高,因而加剧了腐败的蔓延与深化。
美国受新教伦理的影响,树立了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正面观念,然而,由于其腐败文化扎根于政治文化,其中的任人唯亲观念使得腐败难以被铲除,美国的分赃制正体现了这一点。分赃制是指政党候选人获得大选胜利后,将高官职位作为支持大选的报酬分配给支持者,这一观念形成政治制度后,便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且腐败的发生变得更加习以为常。但与此同时,美国也积极健全监督与舆论制度,将公职人员的职务活动变得公开、透明,为社会营造自由、宽松的氛围,力图将腐败控制在一定层面。
受儒家文化的制约和影响,韩国也存在任人唯亲的观念。每届新政府上台时,上至政府的部门领导,下至普通机构的负责人,都可能被换为在竞选中大力支持的幕僚,抑或亲戚、朋友、同一党派的支持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这一理念本身就是腐败的文化,指引着腐败行为的发生,该理念的内化、习惯化都在放纵腐败的发生与延续。目前,韩国也在积极开展反腐败教育,完善中小学生的道德教育体系,利用社交舆论等广泛传播反腐败文化,注重建立一个反腐程度日渐提高的社会。
印度的腐败问题同样也有深远的历史文化渊源,其自古以来就是具有宗教信仰的国家,所信奉的宗教文化种类之多,形成了宽容、包含的文化氛围,对腐败的接受程度也提高了。且印度的“种姓文化”“敬神观念”“达摩观念”等理念将印度民众划分为不同等级,长期禁锢民众的思想,使得民众从始至终贯彻着等级思想,直至法律明文废止等级秩序,都无法消除该思想对民众的负面影响。这种强烈的不平等观念纵容了高等级人群的权力挥霍与私利谋取,促使腐败丑闻愈加频发,而低等级人群对固有等级的麻木,也对腐败的发生相当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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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韩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反腐历程回顾
二、重要反腐法律依据
(一)《刑法》
(二)《金英兰法》
(三)《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
三、现行反腐调查机制
(一)检察机关的反腐侦查职能
(二)特别检察官制度
(三)监察院的行政反腐职能
(四)国民权益委员会的反腐职能
(五)高层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反腐职能
四、韩国反腐败调查机制的特点
(一)试图完善全覆盖打击网
(二)引入职能强大的特别检察官制度
(三)注重回应公民的反腐呼声
(四)有限反腐推动“检察改革”加速进程
第二章瑞典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瑞典的主要腐败问题
二、瑞典的反腐败法律依据
(一)《刑法典》
(二)《反贿赂法》
(三)《举报人法》
三、瑞典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一)成熟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二)完备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三)完善的多元主体监督机制
(四)严格的官员管理制度
四、瑞典的反腐败调查机制及特点
(一)议会监察专员的广泛监察权
(二)议会宪法委员会的监督调查权
(三)其他具有反腐调查职能的机构
(四)瑞典反腐败调查机制的特点
第三章美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美国反腐历程及贪腐概况
二、美国反腐法律依据
(一)《政府道德法》
(二)《反腐败法》
(三)《反海外腐败法》
三、美国反腐败调查机制现状
(一)国会的反腐调查
(二)联邦调查局的反腐侦查
(三)监察长办公室的行政反腐调查
(四)检察官办公室和检察官的反腐侦查
(五)特别检察官制度
四、美国反腐调查机制的特点
(一)调查权力的全面性与制衡性
(二)调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运作过程的严密性
(四)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五)特别检察官的针对性与强权性
第四章俄罗斯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俄罗斯的反腐历程
二、俄罗斯的反腐败法律规定
(一)《刑法典》
(二)《反腐败法》
(三)《行政犯罪法》
三、俄罗斯联邦的反腐调查机制
(一)联邦侦查委员会的反腐侦查
(二)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反腐侦查职能
(三)联邦政府内部反腐机构的行政调查
四、俄罗斯反腐败调查机制评析
(一)反腐败调查体制行政性比较突出
(二)反腐败调查机构缺乏独立性
(三)反腐败调查机构自身腐败较为严重
(四)反腐败调查整体效果并不如意
第五章英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英国的反腐历程与腐败问题
二、英国的反腐败法律依据
(一)《反贿赂法》
(二)《犯罪所得法》
(三)《欺诈法》
三、英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反严重欺诈办公室的反腐侦查职能
(二)警察机构的腐败犯罪侦查权
(三)国家罪案署的反腐侦查职能
(四)监察专员的反腐调查权
(五)政府内部调查机构的行政调查
四、英国反腐败调查机制的特点
(一)打击腐败公私兼顾
(二)调查机制较为健全
(三)反腐机构缺乏协调
(四)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第六章法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法国的反腐历程及腐败问题
二、法国的反腐败法律依据
(一)《刑法典》
(二)《萨宾第二法案》
(三)《政治生活资金透明法》
三、法国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检察机关对腐败犯罪的侦查职能
(二)警察机关对腐败犯罪的侦查权
(三)反腐败总局的反腐败调查权
(四)其他调查机构的行政调查
四、法国反腐败调查机制评析
(一)反腐司法侦查职能突出
(二)行政反腐调查机制过于分散
(三)预审法官发挥重要作用
(四)国际反腐调查合作态度积极
第七章意大利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意大利反腐历程和腐败概况
二、意大利的反腐败法律依据
(一)《刑法典》
(二)《塞韦里诺法》
(三)《扫除腐败法》
三、意大利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反腐败局的行政调查权
(二)公务员监察局的行政调查职能
(三)检察官办公室的反腐侦查职能
(四)警察机关的腐败犯罪侦查权
(五)反黑手党检察官办公室的腐败犯罪侦查职能
四、意大利反腐败调查机制的特点
(一)反腐调查机制收效甚微
(二)反腐初查制度有助提高效率
(三)反腐调查监督体系较为完善
(四)部分反腐调查机关具有地域特色
第八章印度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印度的反腐历程与腐败问题
二、印度的反腐败法律规定
(一)《防止腐败法》
(二)《洛克帕尔和洛卡尤塔斯法》
(三)《公司法》
三、印度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洛克帕尔的反腐调查职能
(二)中央警戒委员会的行政反腐调查权
(三)中央调查局的腐败犯罪侦查权
(四)严重欺诈调查办公室的反腐调查
四、印度反腐败调查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反腐机制协调性不足
(二)反腐机构缺乏独立性
(三)专业反腐调查机构缺位
(四)调查机构反腐权限不足
第九章澳大利亚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澳大利亚有限的腐败问题
二、澳大利亚的反腐败法律规定
(一)《刑法典》
(二)《公司法》
(三)《犯罪收益追缴法》
三、澳大利亚的反腐败调查机制
(一)联邦警察局反腐调查
(二)皇家委员会反腐调查
(三)犯罪委员会反腐调查
(四)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调查
(五)新南威尔士州反腐败独立委员会调查
(六)其他机构反腐调查
四、澳大利亚反腐败调查机制的特点
(一)反腐配套机制完善
(二)联邦与各州调查机构各司其职
(三)成立新调查机构与时俱进
(四)反腐整体效果较为突出
第十章各国反腐调查机制总体评析
一、腐败问题与各国文化的联系
(一)廉政文化营造清廉风气
(二)部分落后观念加剧腐败发生
二、法系影响在反腐法律中的体现
(一)英美法系国家
(二)大陆法系国家
(三)混合法系国家
三、不同权力主导下的反腐调查机制类型
(一)立法主导型反腐机制
(二)行政主导型反腐机制
(三)司法主导型反腐机制
四、清廉指数背后反腐调查效果的不同呈现
(一)清廉指数高于7的国家
(二)清廉指数介于5—7之间的国家
(三)清廉指数低于5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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