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无库存
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
0.00     定价 ¥ 30.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7155182131707
  • 出 版 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2-01
收藏
内容介绍
  为规范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
  《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冷库中设置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不适用于贮存物品有防爆要求的冷库。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展开
精彩书摘
  《T/CECS 1455-2023 冷库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程》:
  6 检测与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应在冷间温度降到设计温度,且连续开通投入48h运行正常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6.1.2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记录中应包括每个探测区域内采样管的管长、采样孔的数量与孔径和防冻夹的数量等内容。
  6.1.3 施工单位提交的调试报告中,应包括对探测区域内各吸气式探测器的烟雾阈值、气流阈值、实际流量和烟雾响应时间的调试记录。
  6.2 检测
  6.2.1 应对吸气式探测器的设备选型、设备设置、消防产品准入制度、安装质量和基本功能进行实际安装数量的全数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吸气式探测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2 按本规程第3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查吸气式探测器的规格型号,确认吸气式探测器均为高灵敏型,且均设置在与探测区域设计温度相同冷间的内部。
  3 核查并确认吸气式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4 按下列步骤核查吸气式探测器离线故障报警功能:
  1)使探测器的电源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
  2)当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时,火灾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应显示故障部件的类型和地址注释信息,且显示的地址注释信息应与本规程第5.1.3条的规定一致。
  5 按下列步骤核查吸气式探测器气流故障报警功能:
  1)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吸气式探测器的某根采样管路气流;
  2)当采样管路的气流改变时,吸气式探测器的故障指示灯应点亮,火灾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
  3)恢复吸气式探测器的正常采样管路气流,吸气式探测器应能恢复正常监视状态。
  6 按下列步骤核查吸气式探测器火灾报警功能:
  1)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吸气式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
  2)用秒表测量,吸气式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
  3)火灾榨制器应发出火警声光信号,记录报警时间。
  7 核查吸气式探测器复位功能。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后,手动操作探测器的复位键,吸气式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6.2.2 应检查并确认吸气式探测器的蓄电池备用电源的规格、型号和容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安装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6.2.3 应检查并确认采样管路的敷设及设置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检测报告的规定,包括下列内容:
  1 核对并确认采样管路的材质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尺量采样管的长度,采样管总长和单管长度中均应包含全部分支管和毛细管的长度.采样管路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检测报告的规定;
  3 尺量毛细管的长度,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4 核查采样管的安装情况,采样管应牢固安装在过梁、支架等建筑结构上;
  5 尺量采样孔的保护半径,核算每一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尺量采样孔的间距,确认探测器的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满足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的要求;
  6 核查并确认采样孔的设置情况符合本规程第4.2.14条的规定;
  7 核查并确认采样孔的数量符合本规程第3.2.12条、第3.2.13条的规定;
  8 核查并确认采样孔的直径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的规定;
  9 核查并确认采样管和采样孔设置了火灾探测器标识;
  10 检查并确认冷凝水分离器的设置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11 核查并确认防冻夹的设置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6.2.4 应对全部探测区域布线的管路和槽盒选型、系统线路的选型、槽盒和管路的安装质量、电线电缆的敷设质量进行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间内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的信息传输线路和供电线路连接时,宜采用焊接方式,并应做防水处理;
  2 穿越冷间保温材料或制品敷设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的信息传输线路和供电线路,应已采取了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3 冷间内的接线盒应为防水密闭型。
  6.2.5 当设有火灾报警显示装置时,应对火灾报警显示装置设备选型、设备设置、安装质量和基本功能进行实际安装数量的全数检测,包括下列内容:
  1 按本规程第3章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查火灾报警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和数量。
  2 核查并确认火灾报警显示装置的安装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的规定。
  3 按下列步骤核查火灾报警显示装置接受和吸气式探测器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情况:
  1)使吸气式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息;
  2)检查火灾报警显示装置的火灾信息显示,且显示的信息应与吸气式探测器一致。
  4 按下列步骤核查火灾报警显示装置消音功能:
  1)手动操作设备的消音键,检查声信号消除情况;
  2)火灾报警显示装置应能手动消除报警声信号。
  5 按下列步骤核查火灾报警显示装置复位功能:
  1)撤出吸气式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手动操作火灾报警显示装置的复位按钮、按键,观察火灾报警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
  2)当吸气式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消除后,火灾报警显示装置应能对报警状态进行复位,火灾报警显示装置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2.6 对用于消防控制室内的专用显示装置,应对专用显示装置的安装质量和基本功能进行检测,包括下列内容:
  1 核查并确认专用显示装置的安装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的规定;
  2 核查并确认专用显示装置的显示功能符合本规程第5.3.5条的规定。
  ……
展开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吸气式探测器的设置
3.3 布线
4 施工
4.1 一般规定
4.2 系统部件安装
4.3 布线
5 调试
5.1 一般规定
5.2 调试准备
5.3 系统调试
6 检测与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检测
6.3 验收
7 运行维护
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