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地铁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制定《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2013》适用于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h、采用常规电机驱动列车的钢轮钢轨地铁新建工程的设计。
地铁应布设在城市客运量大的主要客运通道上。
地铁工程设计,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并应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协调。
地铁工程设计有关线路功能定位、服务水平、系统运能、线路走向及起讫点、车辆基地选址和资源共享等,应依据远景线网规划确定,并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地铁工程设计应根据远景线网规划,处理与其他线路的关系,并应预留续建T程的连接条件。地铁线路间及地铁与其他交通系统间的衔接,应做到换乘安全、便捷。
地铁设计应提倡科技创新,贯彻节约资源和集约化建设的原则。
地铁工程的设计年限应分为初期、近期、远期。初期可按建成通车后第3年确定,近期应按建成通车后第10年确定,远期应按建成通车后第25年确定。
地铁各线路的建设时序和线路设计长度应根据城市形态、规模、客流分布状况、发展需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原则确定,并应经政府主编部门的批准。
车辆基地、停车场、联络线、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应根据线网规划及建设时序统筹布设。
地铁工程的建设规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基地和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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