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绪论
**节人类利用理疗温泉的早期历史
一、国外利用理疗温泉的早期历史
人类社会发展早期,除中国黄河、长江流域的华夏文明外,国外有在尼罗河流域发的埃及文明、两河流域的苏美尔文明、印度河流域的哈拉巴文明,以及爱琴海文明和印第安文明,在这些文明发源地区,都有一些古籍记载了古人对理疗温泉的认识和利用。根据记载,美洲的印第安人利用温泉来治疗风湿、糖尿病、神经痛、瘫痪以及子宫、肝、肾等疾病(Lund,1995),而印度的温泉可以治疗痛风、风湿、皮肤病、白斑病、泌尿系统疾病、代谢失调、神经炎等(Chandrasekharam,1995)。人类社会文明的发源地区因地质构造和自然环境的差异,各文明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在欧洲大陆地中海地区,是亚平宁和巴尔干海洋文明的发祥地,同时也是欧亚板块与非洲板块聚敛之地,地质构造活动强烈,火山活动多发,地热资源丰富,土壤肥沃,从而该地区是欧洲大陆南方部落率先发展的地区。古人关注地热能*早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中期(30000~35000年前),那时候的人们在地热、火山、地震等灾难面前由于恐惧而认为这些都是“神灵”的造化,从而产生祈求和祭拜等活动。从石器时代到青铜器时代这些活动都在不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在意大利的一喷气孔和热泉附近,就屹立着来自公元前3000年前的“神石”。在石器时代,人们还利用地热活动区一些特殊岩石矿物来制作石器,如硅华、火山岩等。到青铜器时代(公元前3000年左右),地热能得到了广泛利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热水区的一些副产品逐渐拿到市场上交易,不过这些贸易市场还较为局限。直到公元前1500~2000年,地热活动区的产品交易逐步扩展到地中海沿岸,并且人们也开始利用温泉来治疗疾病。随着地热活动区的产品交易市场不断扩大,地热矿产品的提炼、加工工艺得到大力发展而形成“地热工业”,这些地热矿产品主要有硫磺、钙化、芒硝、膨润土、珍珠岩、熔岩、火山碎屑岩及各种火山凝灰岩等,它们主要作为建筑或其他产品的原料。在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地热市场”空前发达,具有国际规模,而在公元前3世纪至1世纪,在罗马帝国统治的巅峰时期,“地热市场”也稳固建立,与地热产品开发利用并驾齐驱的矿泉医疗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如罗马*都的大部分浴室都具有三种不同的房间:供发汗用的“Laconicun”,在热水中洗浴的“Calidarium”和在温水中洗浴的“Tepidorium”(涂光炽,2007),可见温泉医疗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并且古人按照温度对温泉进行了分类,体现了不同温度下温泉的应用价值。在地热区副产品和温泉医疗业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古希腊和古罗马众多思想家不仅对地热现象进行了描述,而且对其成因也进行了推测和解释,有关地热方面的研究记载甚多。如希腊医生Hippocrates(前460~前377年)在探讨了水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基础上,将天然水分成三类:①停滞的;②泉;③热水。并提出热水的含盐度与温度具有某种函数关系。
公元前3世纪,罗马共和国基本统一了地中海沿岸亚平宁半岛,当时著名学者Lycophron分析了意大利中部托斯卡纳地区地热水物理化学性质,认为其地热水富含硼,可做温泉医疗使用。事实上,从公元前1世纪以来,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家们对地热就有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认识。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诗人Ovid描绘了热泉与火山爆发、地震之间的关系。罗马作家Pollio Vitruvius 认为Phlegrean地热田是由土壤下面的矿物分解形成的。公元1世纪时,古罗马科学家Pliny the Elder所著《自然史》描述了南欧和地中海地区的全部地热显示。公元2世纪时,希腊地理学家和历史学家Pausanias就意大利和希腊的温泉做了全面统计并编制了温泉目录。罗马学者Apuleius也描述了地热显示,并讨论了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的分层现象。总之,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家们经过对地热现象的描述和成因的推测,许多科学概念就被推导出来,如根据温泉的水温和热矿水的化学特征进行温泉的分类,并提出发生在地热区地下的化学反应等(涂光炽,2007)。这些科学概念的提出为后人在医疗矿泉方面的研究和利用奠定了十分重要的科学基础。
二、我国利用理疗温泉的早期历史
中国是人类社会发展初期*早利用和记载理疗温泉的国家(涂光炽,2007)。公元前的远古时代,古代国人就借助于大自然的恩赐,利用理疗温泉来治疗疾病和消除繁重劳作后的疲乏。《周书异记 神仙传》就记载了远古时代轩辕黄帝驾临安徽黄山理疗温泉的美丽传说:黄帝与容成子、浮丘翁同游此山,勤心炼丹,浮丘翁曰“下有灵泉,香美清温,冬夏无变,若能斋心洁己,沐浴其中,饮之灌肠,万病皆愈矣”。而史学家认为古人对温泉的利用应从西周末年开始,古籍记载有周幽王在镐京城东的骊山温泉建过“骊宫”,而秦始皇时在此建造殿宇,赐名“骊山汤”,汉武帝时,在秦的基础上修葺扩建为离宫。到了唐代,唐太宗诏令在此营建宫殿楼阁取名“汤泉宫”,唐高宗改名“温泉宫”。天宝六年(公元747年)唐玄宗大兴土木,再次扩建,新宫落成,正式定名为“华清宫”,并修建“华清池”。华清池不仅是避寒之宫,也成为商议国事、接见外使的政务之地,故有“第二都城、第二长安”之称。据史料记载,华清池有6000年的温泉使用史和3000年的皇家园林建筑史。华清池温泉因开发利用早,并备受历代帝王青睐,享有“天下**温泉”的美誉。在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关温泉利用的记载较多,东汉张衡在《温泉赋》中描述了温泉具有除秽、治病和保健的作用。北魏郦道元曾作《水经注》称:“鲁山皇女汤,可以熟米,饮之愈百病,道士清身沐浴,一日三次,四十日后,身中万病愈”,阐述了温泉具有饮疗和浴疗的功能。廷瑞修等所著《海城县志》描述了唐朝贞观二十二年,唐代宗东征高句丽,在泉中沐浴并医治伤兵。宋朝时期,古人对温泉成因的认识初见雏形,众多学者关注温泉成因并产生争论。南宋词人周密所著《齐东野语》,讨论了古人对温泉成因的认识,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温泉之热来自地下硫磺和矾石燃烧的结果。明朝,有关温泉的古籍甚多,不仅有描述温泉成因和疗养方面的,也有记载温泉分类的。明代李时珍所撰的《本草纲目》,列有温泉治疗疾病的内容,李时珍更引宋代胡仔的《渔隐丛话》,将温泉分为五类:①硫磺泉——汤山多作硫磺气,浴之,则袭人肌肤;②朱砂泉——唯新安黄山是朱砂泉,春时水则微红色,可煮茗;③矾石泉——长安骊山是矾石泉,不甚作气也;④雄黄泉——朱砂虽红而不热,当是雄黄耳;⑤砒石泉——有砒石处,亦有汤泉,浴之有毒。著名当代地质学家王嘉荫评价称这是我国温泉的**个化学分类。(朱立军、陈正山)
第二节理疗温泉的定义、标准和分类
一、理疗温泉定义
根据2005年版《地球科学大辞典》,温泉是指泉口温度显著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而又低于(等于)45℃的地热水露头。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的泉水将向环境放热,因而被定义为温泉温度的下限;45℃是人体洗浴的*佳温度,也是生活设施直接用热的低限温度,因而被定义为温泉温度的上限。热泉是指泉口温度高于45℃而又低于当地地表沸点的地热水露头。沸泉是指泉口温度约等于当地沸点的地热水露头。对于温泉、热泉和沸泉,民间统称为温泉,本书也将温泉、热泉和沸泉统称为温泉。本书对理疗温泉的定义为:泉口温度显著地高于当地年平均气温,含有1g/L以上的可溶性固体或含有特殊的气体或含有一定量的微量元素并对人体具有一定的理疗效果的地热水露头。对理疗温泉的定义,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下都有不同的定义。1964年,卫生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次确立了我国“医疗矿泉”的定义:“从地下自然涌出或人工钻孔取得的地下水,每升含1克以上可溶性固体成分,一定的特殊气体成分与一定的微量元素,或具有34℃以上的温度,可供医疗与卫生保健运用的泉水,称之为医疗矿泉”。2016年8月,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委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13727—2016)对理疗温泉资源定义为:从地下天然涌出或经钻孔采集,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类,微量元素或特殊气体成分或水温大于36℃的适宜人体水疗、保健、养生的天然矿泉水。水中所含化学成分对人体有益。
二、理疗温泉标准、分类
理疗温泉因具有一定的温度,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气体组分等,从而具有一定的理疗价值。温泉的理疗价值主要由它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各种化学组分决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民族文化、医疗保健体系及理疗温泉的化学组分差异,各国理疗温泉分类和划分标准不一。但运用采自地下深部的热矿水中各种有益组分进行水疗、保健和养生的目的是一致的。各个国家和地区从自己理疗温泉的实际出发,对理疗温泉进行分类并制定了本国标准,随着国与国之间医疗保健、康养文化的不断交流和融合,各国对理疗温泉的分类和划分标准也在相互参考和不断修订之中。随着各国理疗温泉标准、分类的不断修订和更新,不同国家对理疗温泉的分类和制定标准逐渐趋于一致,大同小异,同水质类型的理疗温泉理疗价值近乎相同。
(一)国外理疗矿泉的水质标准、分类研究进展
矿泉医疗作为医疗自然学科,在国际上得到了各国的大力发展和运用,理疗矿泉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均有自己的分类和划分标准。在欧洲,只有符合欧洲共同体理事会现欧盟理事会前身。1965年1月26日颁布的65/65/EEC号指令中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管理条款或行政措施,或近似于这些条款规定的水才可称之为医疗矿泉水。1923年,法国政府制定了矿泉水用于医疗的有关法规,规定通过由医疗机构临床观察证实确有疗效的矿泉水才认定为医用矿泉水。在1957年5月,法国政府对医疗矿泉水进行了修订,并于1992年1月公布,修订后的医疗矿泉水的认定除在矿泉水水质,以及医疗矿泉水认定的法定程序、报批手续上要求比较严格外,医疗矿泉的定义标准与前者是一致的。
德国矿物联合会第2001条规定,天然医疗矿泉水是采自天然泉点或钻井中的水,由于其物理性质、化学成分或浴疗学上的经验,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天然医疗矿泉水具有天然纯度、而且不允许受人类活动的污染,其疗效必须根据其具有的各种有益组分综合疗效的前提下,有医学、医疗学专家鉴定并通过临床鉴定认可。德国天然矿泉的界限值*早由德国学者格林霍特于1911年提出,1931年又作了部分修订,1969年德国温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医疗矿泉的界限值,医疗矿泉有效成分在规定限值以上(表1-1)。
表1-1德国医疗矿泉的限值
日本早期医疗矿泉水的应用是参照德国的标准执行的,后期经过不断增补和修订,在1978年明确划分了医疗矿泉和饮用矿泉的界限值,疗养矿泉有效成分在规定限值以上(表1-2),并根据各疗养矿泉指标进行分类,将其划分为二氧化碳泉、硫磺泉、酸性泉、放射泉、铁泉、单纯泉等。
表1-21978年日本矿泉水与医疗矿泉水的界限指标
俄罗斯在苏联时期对医疗矿泉水的分类和划分标准做了许多工作,将医疗矿泉水分为饮用医疗矿泉水和浴用医疗矿泉水,并由苏联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饮用的医疗和医疗—餐桌矿泉水标准》。现今俄罗斯医疗矿泉水标准基本沿袭和继承了苏联医疗矿泉水标准,并由俄罗斯卫生部康复理疗科研中心多次修订后,在2011年发布了*新标准(表1-3),将医疗矿泉水划分为八种矿泉水类型:碳酸矿泉水、含铁矿泉水、含砷矿泉水、含硼矿泉水、含硅矿泉水、含溴矿泉水、含碘矿泉水和含有机物矿泉水,主要用于医疗和日常保健。
表1-3矿泉水中生物活性组分的矿泉医疗标准(法定)
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国家医疗矿泉水标准仍然按俄罗斯医疗矿泉水标准执行,而苏联解体后*立的其他国家医疗矿泉水标准与原苏联医疗矿泉水国家标准相比,主要特征指标基本无差别(李国成,2018)。
(二)我国理疗温泉的水质标准、分类研究进展
中国对温泉的认识和运用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矿泉医疗与其他自然科学一样,发展十分缓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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