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 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JT/ T 1041—2016《海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分类方法和运输条件评价程序》。与JT/ T
1041—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急性水生毒性和慢性水生毒性定义,删除了定义中的简称急毒和慢毒(见3. 1. 4 和
3. 1. 5,2016 年版的3. 1. 4 和3. 1. 5);
———更改了术语生物富集为生物蓄积(见3. 1. 6,2016 年版的3. 1. 6);
———更改了有毒液体物质的定义(见3. 1. 12,2016 年版的3. 1. 8);
———增加了货品的术语和定义(见3. 1. 13);
———增加了长期健康影响的分类等级和分类标准(见4. 1. 2. 5);
———增加了密度、蒸气压、溶解性和黏度数据来源(见4. 1. 2. 6. 1);
———更改了已经IMO 评估的物质的范围,删除了MEPC. 2/ 通函清单5 中的物质(见4. 2. 1. 2,2016年版的4. 2.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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