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是高尔基对阿廖沙少年时期生活的回忆,通过主人公自身对环境的主动观察与反应来展现其心理活动的流程。
本书把阿廖沙的心灵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来加以描绘,突显出少年阿廖沙的心理成长过程,在不断积极地从人民生活中、从人类优秀文化遗产中汲取经验和营养的过程。
《在人间》不仅影响了俄国的文学史,对整个世界的现代文学史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是世界文学园林的瑰宝,是世界文化的宝贵遗产。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创作的长篇自传体小说,是其自传体小说“人生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 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靠与外祖母一起摘野果出去卖糊口,他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干过 洗碗工,还做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但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的书籍。生 活的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 喀山。
我的老板又矮又胖,长了一张褐色的脸,眼睛总是湿漉漉的,还满是眼屎。我以为他是一个盲人,为了得到证明,我就做了个怪相。
“别做鬼脸。”他低声说,语气却非常严厉。我被他那双昏花的眼睛盯着,觉得极不舒服;而且,我不相信这种眼睛能够看得见。或者,他只是猜中了我在做鬼脸吧?
“我已经说过了——不许做鬼脸。”他说,声音压得更低了,说话的时候那厚厚的嘴唇几乎没有动。
“不要挠手。记住,你是在城里大街上的一家第一流的铺子里做事!当学徒,你就应该站在门口,像雕塑那样……”
我不知道雕塑是什么样的,也没有办法不挠手指——我的两条胳膊,从臂肘往下长满了红斑和脓疮,疥螨咬得我实在难以忍受。
“你在家里都干些什么?”老板问我,这时他正在仔细地看着我的胳膊。在我回答他时,他那个覆盖着花白头发的圆脑袋不停地摇晃着,说的话很让人难为情:“捡破烂儿——这简直比讨饭还要糟糕;连偷东西都不如。”我自鸣得意地告诉他:“我也偷过东西的。”
于是,他立即把手撑在账桌上,用他那双和盲人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显出一副惊讶的神情,然后,他低声地说话了——声音有些嘶哑:“什——么?你还做过小偷?”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给他听了。
“哦。这只不过是小事。但是,如果你在我的铺子里偷了皮鞋,或是偷了钱,那么,我就会把你关进大牢,一直要关到你成为大人……”
在说这番话时,他显得心平气和,但是,我却给吓坏了,因此,也更讨厌他了。
除了老板以外,这个铺子里还有雅科夫的儿子——我的表哥萨沙和一个大伙计,这个人脸庞红彤彤的,非常机灵,很会招揽生意。萨沙穿着红褐色的长礼服,有衬胸,系着领带,下身穿着一条散腿裤。他显得非常傲慢,眼里从来没有我。
带我去见老板时,外祖父拜托萨沙照看我,并教我干活。萨沙立即趾高气扬,眉头一皱,警告我:“你必须听我的话才行!”
外祖父把手放在我头顶,硬将我的头压得低了下去:“你一定要听萨沙的话,他不但年龄比你大,职位也比你高……”
萨莎立即瞪大眼睛叮嘱我:“你要记住外祖父的话!”
就这样,从第一天开始,他就在我面前摆起了老资格。
“卡希林,不要总是瞪眼!”老板常常这样说他。
“我,我没有瞪眼睛,老板。”萨沙垂下头回答了一句,但老板却仍然不肯罢休。
“你不要总是绷着脸,顾客会以为你是一头山羊的……”
大伙计的脸上堆满了笑,老板很难看地撇着嘴,而面红耳赤的萨沙则躲到了柜台的后面。我对他们的这种谈话很不喜欢,因为有好多词我都听不懂,有时候,我甚至以为这些人说的是外国话。一旦有女顾客走进铺子,老板就会从衣兜里抽出一只手,抚摸着髭须,那甜蜜的微笑,使他满脸皱纹密布——但那双眼睛仍然跟盲人一样,丝毫没有改变。而大伙计早已挺直了身体,恭恭敬敬地摊开了双手——他的胳膊肘紧紧地贴在腰间。萨沙则心惊胆战地眨着眼。竭力想把他那凸鼓的眼珠压下去。我站在铺子的门口,一边悄悄地挠着手。一边暗暗留心他们做买卖的规矩。大伙计跪在女顾客的前面,张开手指来测量鞋的大小,动作很是奇妙。他的双手不停地在颤抖,小心翼翼地触摸着女人的脚,生怕一用力就会把脚碰疼似的,但实际上,这位女顾客的脚像一个倒放的溜肩形的瓶子那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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