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洪江商道文化概述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是滇、黔通往汉、沪水路的必经之地,独特的地理位置使洪江成为历史上湘西南重要的驿站和繁华的商埠,明清时期已是多省份货物交流运转的枢纽。因商业繁盛,舟车云集,旧时被称为“七省通衢”和“小南京”,并留下了至今保存完好的洪江古商城。作为湘商的代表之一,这里缔造了当地人引以为傲的洪江商道文化。洪江商道文化跻身于中国徽商、晋商、秦商、闽商、粤商、赣商等著名商帮文化之列,是中国近代和现代化历史进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发挥过重要作用。
第一节 洪江商道文化内涵
一、洪江商道文化的含义
商道指商业道德和道法,即经商的职业道德。商道文化是经商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职业道德的产品,是商人经商智慧的内在精神的传承、创造、发展的总和。洪江商道文化主要指洪江古商城的商道文化,此外,还包括在沅水流域及巫水流域,以及五条古驿商道等地方的洪江商人在其经商过程中形成的商道文化理念。
洪江商道文化包括洪商物态文化和洪商精神文化两个方面。洪商物态文化包括水系、码头、驿道、街市、建筑、牌匾、雕刻等可视可触摸的物质文化;洪商精神文化主要包括经商理念、经商习俗、商帮制度文化和管理文化的理念、内在精神等。洪商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洪江古商城的十条经商义理和九条经验启示。十条义理即对天勿欺,罔谈彼短;待人以恕,勿矜己奇;不拘不卑,居仁由义;利缘义取,趋义避财;薄利多销,无敢居贵;外圆内方,义方格守;里仁为美,格物致知;吃亏是福,占利为祸;诚信为本,和气生财;无听发禅,上善若水。九条经验启示即经商必须讲究商道、和气生财、经商品牌、信誉、“道之以德”、务实作风、开拓创新、敢担风险、互利共赢。
洪江商道文化反映了洪江商人经商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洪江商人所特有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文化心理和经商性格的写照,也是商业文明创新发展的基础。总之,洪江商道文化,是洪江商人通过经商活动形成的为人们普遍认可、信奉、共同遵守和践行的一种能够传承的物质与精神规范的产物。洪商文化在经商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特别是洪江商帮以儒商文化理念和西方契约精神为指导,积极进取,追求经济与社会协调,通过融会贯通多种文化的优秀元素,使洪江社会和商业文化形成了多元化的品质。
洪商文化遗址为现在仍保存完好的洪江古商城,含窨子屋、会馆、寺院、镖局、钱庄、商号、洋行、作坊、店铺、客栈、青楼、报社、烟馆等共380多栋建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有断续约8千米的青石板路,有多处康熙时期至民国时期的门匾、石雕、石刻、题字,有近40个图案精美、雕工精湛、风格各异的太平缸,有著名书画家郑板桥的手迹等。
二、洪江的地理与沿革
洪江地处湖南省西南部,在云贵高原东部雪峰山境内沅水与巫水交汇处,沅水自西向东流入城区,巫水自南向北汇于沅水。它的东、西、北均与现湖南洪江市(原黔阳县)接壤,南部与会同相邻,全区面积为115平方千米,辖4街3乡。境内有老鸦坡、嵩云山、大峰坡等山峰。地势以山地为主,依山傍水,森林覆盖率50%以上,气候温和,风景秀丽。
春秋战国时期,洪江属于楚国,秦时属黔中郡,西汉初年洪江属武陵郡镡成县地,南朝宋齐时属武陵郡舞阳县地,梁时属南阳郡龙标县地。隋袭之。唐贞观八年(634年),拆龙标置郎溪县,洪江改属郎溪县地。五代末,号称“十峒首领”的侗人杨再思为当时五溪长,宋初被纳诚,任命为诚州刺史,洪江被置于少数民族地区管辖。宋熙宁八年(1075年)设置洪江铺(洪江始得名),元祐五年(1090年)改名洪江砦,属沅州黔阳县。崇宁二年(1103年),洪江属靖州三江县地,后三江县改为会同县,洪江属会同管辖。元至元八年(1271年),废洪江砦。明洪武年间(1368一1398年),设洪江驿,属会同县。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会同县若水巡检司移驻洪江,乾隆十六年(1751年)若水巡检司改名为洪江巡检司。民国初年称洪江镇。民国十三年(1924年)称会同县洪江市。民国二十年(1931年)改为会同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会同县洪江镇。此后洪江分别为湖南省第四区保安司令部、湖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湖南省第十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和湖南省洪江行署所在地。
“1949年10月4日洪江解放,11月1日建会同县洪江市。1950年3月改为会同县洪江镇。同年10月19日改为会同专属洪江市。1953年降为镇,隶属黔阳县,同年9月又改为湖南省洪江市。1958年12月改为黔阳县洪江市……1963年5月改为黔阳县洪江镇。1979年9月12日恢复市的建制,隶属湖南省黔阳地区,1981年改隶怀化地区。1997年11月与黔阳县合并成新的洪江市,隶属怀化市。1999年9月市区分治,2002年5月改为洪江市洪江区,隶属怀化市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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