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会议还有2008年8月WHO东南亚区域办事处和FIP东南亚药学论坛合作组织的在印度尼西亚日惹举行的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评价GPP执行政策和计划。来自孟加拉国、不丹、印度、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的代表在大会上提交了他们的报告。<br> 关于药学服务质量标准的FIP专家协商会于2008年9月3日在瑞士巴塞尔举行。邀请50名代表WHO、FIP、国家药学协会和其他国际机构(卫生管理科学,大公医药网)的与会者参加了协商。会议的目的是:了解FIP/WHO的GPPF指导原则的背景和发展历史;确定需要在FIP/WHO的GPP指导原则修订中考虑的关键问题;讨论在社区、医院和其他医疗环境发展和实施GPP标准的基本要素。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在医疗保健团队中的行业间合作;在社区和医院的药房实施的药房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加强药学人力规划需求的意识,尤其是教育和培训的能力。这个协商会确定了需要进一步考察的重点领域。<br> 委员会还注意到FIP打算更新FIP/WHO关于在社区和医院药房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的联合文件(WHO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35次报告;WHO技术报告系列第885,1999年,附件7),并希望有助于2009年的审查过程。修订后的联合文件将提交给专家委员会第44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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