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改革开放40年大事记(1978-2018)》:
2月
2月9日省编委批准建立省环境保护检测站。
2月24~27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认真做好市、县选举工作的决议》。同时,听取、审议省民政局《关于桐乡县直接选举试点情况和今年上半年扩大试点意见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汇报》。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作出决议、决定,也是第一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汇报。
2月26日应省政府宗教事务处邀请,以日本曹洞宗大本山总持寺监院松蒲英文为团长的日本曹洞宗总持寺佛教参拜团27人来杭州。后去鄞县参拜日本曹洞宗祖庭天童寺,与天童寺僧众举行法会。
是月省广播事业管理局实行局、台分开管理体制。
是月浙江省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绍兴县法律顾问处成立,标志着浙江省律师制度开始恢复重建。
3月
3月8~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农业生产的任务是:坚持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在继续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发展各种经济作物,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林、牧、渔在农业产业中的比例,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尽快使农业富起来。至此,全省农业生产指导方针开始有较为明显的转变。
3月15日省社队企业管理局下发《关于社队企业主管部门收取管理费的通知》,规定管理费的提取标准,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3%~0.5%;加工修理和劳务企业为收入的0.5%~1%。
3月18~24日省委六届四次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文件;(2)学习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研究部署在全省党员中进行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性纪律性的政治思想教育问题;(3)学习关于召开党的十二大决议,联系浙江省实际,讨论如何培养接班人,尽快充实健全各级领导核心的问题;(4)学习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讨论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实事求是作风,维护、巩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问题。省委第一书记铁瑛在闭幕会上讲话。会议期间,形成四个决议,即《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省代表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的决议》(草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改进工作制度的几项规定》(草案)、《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学习(准则),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决议》(草案)。
3月24日至5月16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陈云视察浙江。
3月20日省政府批转省口岸办公室《关于沿海地区走私情况和取缔意见的报告》,首次就打击走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在海上以金银、渔货或其他物品与台湾、港澳渔船交换手表、电子计算机等物品,以及以任何方式在沿海海港、岛屿或大陆倒卖这类物品,都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均按走私论处。”年底,省政府发出《关于坚决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此是省政府为打击走私工作发出的第一个正式文件。翌年3月,浙江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浙江打击走私工作步入轨道。
3月26日省委决定成立省经济委员会;28日,省委决定成立省计划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6月20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各地、市、县成立经济委员会和农业委员会。
3月26日宁波—温州—香港海运航线正式通航。
3月26日至4月9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常委李先念视察浙江。
3月29日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的几项规定》,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并重视中年知识分子的培养、提高、选拔。
是月省交通局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协商同意,并经交通部批准,组建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浙江省公司。24日,公司“姚江”轮自宁波起航,装载浙江省出产物资首航香港成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浙江省第一艘货轮首次从事外贸运输,标志着浙江省外贸运输事业的新起步。
是月东海第一个海洋污染监测站在嵊泗县滩浒岛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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