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讲考古学》系《简牍检署考》、《古史新证》两部论著,以及《殷周制度论》等五篇论文的合辑。该合辑中所选论著论文均为王国维考古学研究中的经典之作。如《简牍检署考》阐明了中国古代简册的制度,堪称“中国简牍学”的开山之作,为该门显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和文献的准备。该文辑也为历史、文献、考古等学科的研究者们提供了一部基本的精选典籍。
简牍检署考
书契之用,自刻画始。金石也,甲骨也,竹木也,三者不知孰为后先,而以竹木之用为最广。竹木之用,亦未识始于何时。以见于载籍者言之,则用竹者曰“册”。《书?金滕》“史乃册祝”;《洛诰》“王命作册逸祝册”;《顾命》“命作册度”。“册”字或假“鞭策”之“策”字为之。《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既夕礼》“书遣于策”;《周礼?内史》“凡命诸侯及公卿大夫,皆策命之”;《左传》“灭不告败,克不告胜,不书于策”;又“名藏在诸侯之策”是也。曰“简”。《诗?小雅》“畏此简书”;《左传》“执简以往”;《王制》“太史执简记”是也。用木书者曰“方”。《聘礼》“不及百名书于方”;《既夕礼》“书于方”;《周礼?内史》“以方出之”;《硩簇氏》“以方书十日之号”是也。曰“版”。《周礼?小宰》“听闾里以版图”;《司书》“掌邦人之版”;《大胥》“掌学士之版”;《司士》“掌群臣之版”;《司民》“掌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是也。曰“牍”。《韩诗外传》(七)“周舍见赵简子云‘墨笔操牍’”是也。竹木通谓之“牒”,亦谓之“札”。司马贞《史记索隐》“牒,小木札也”;颜师古《汉书注》“札,木简之薄小者也”,此谓木牒、木札也。《说文》(六)“简,牒也”;又(七)“牒,札也”;《论衡》(十二)《量知篇》“截竹为筒,破以为牒”;《文心雕龙》(五)“短简编牒”,此谓竹牒也。《左传疏》“单执一札,谓之为简”,此谓竹札也。殷周制度,虽不可得而详,然战国以降,则可略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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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检署考 | 001
古史新证 | 030
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 040
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 | 061
殷周制度论 | 071
说商 | 089
说亳 | 091
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 | 095
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 | 097
《流沙坠简》序 | 104
《流沙坠简》后序 | 115
中国历代之尺度 | 119
度量权衡变迁之定例 | 126
内阁大库书之发见 | 129
敦煌石室古写本书 | 131
秦都邑考 | 134
金界壕考 | 138
邸阁考 | 155
宋代之金石学 | 159
《齐鲁封泥集存》序 | 167
书《齐鲁封泥集存》后 | 172
《国学丛刊》序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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