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选题意义
一、研究对象
二、选题意义
第二节 梁漱溟法律思想研究现状
一、研究概况
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本书的结构安排
第二章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产生的动因及形成轨迹
第一节 法律与文化的断裂: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产生的动凶
一、传统中国法律与儒家文化的断裂
二、西方法律与西方文化不能在中国扎根
三、西方法律与传统中国儒家文化的背离
第二节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轨迹
一、“必用西法”阶段
二、“必不能用西法”阶段
三、返本开新,构建新儒家法律的社会秩序阶段
第三章 我们今后的政治是“人治的多数政治”
第一节 中西人治与法治的对立
一、人治与法治的难题
二、中国人治与西方法治的对立
第二节 中西政教合一与政教分离的对立
一、政教合一与政教分离的区分
二、法律与道德的不分与分
第三节 中西义务与权利的对立
一、中国是伦理义务本位
二、西洋是法律权利本位
三、中国义务与西方权利的比较
第四节 对立的融合:“人治的多数政治”
一、中西对立的转化
二、对“人治的多数政治”的理解
三、可能的质疑
第四章 中国社会秩序的重构在于建设新礼俗
第一节 礼俗、新礼俗与法律
一、“以礼俗代法律
二、法律是对新礼俗成果的确认
第二节 社会秩序重构需要新礼俗
一、以团结组织克服散漫的需要
二、建立新的社会结构的需要
三、培养新事实、建立新秩序的需要
第三节 建设新礼俗的路径
一、从“中西精神具体的融合”着眼
二、“从理性求组织”
三、“从乡村人手”
第五章 礼的路为人类未来社会所必由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礼
一、传统中国礼的历史发展、内涵、特征与作用
二、传统中国礼与传统中国法律的比较
三、传统中国礼法与西方法律的比较
第二节 身的文化与近代西洋法律
一、身的文化是第一路向的文化
二、身的文化决定近代西洋法律发展
三、近代西洋的法律缘于近代西洋的社会构造
四、近代西洋法律是理智化的
五、可能的误读
第三节 心的文化与传统中国的礼
一、心的文化是第二路向的文化
二、心的文化决定传统中国礼的发展
三、传统中国的礼缘于传统中国的社会构造
四、礼俗即理性
第四节 礼:人类未来社会所必由
一、西方社会由法律走上礼
二、中国社会由最初之礼走上最后之礼
第六章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与局限
第一节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一、文化决定论
二、中体西用论
三、保守性
四、理想性
第二节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局限
一、从激进主义视角看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局限性
二、从自由主义视角看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局限性
三、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其他局限性
第七章 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的当代启示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要重视“术”与“道”的结合
一、我国法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对“术”与“道”的重视
三、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要重视“术”与“道”的结合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要重视“学”与“术”的结合
一、引言: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中的“学”与“术”及其重要性
二、我国法治发展模式述评
三、我国“学术推进型”法治构建模式的涵义与特征
四、我国“学术推进型”法治构建模式的具体设想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发展要重视法律与事实之间的“选择性亲近关系”
一、引言
二、梁漱溟法律与事实之问“选择性亲近关系”思想
三、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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