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发布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共四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于7月12日发布了第十批共三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周辉集资诈骗案,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于11月18日发布了第十一批共三个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骆某猥亵儿童案,于某虐待案;于12月19日发布了第十二批共四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于12月25日,发布了第十三批共三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陕西省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凤翔分局不全面履职案、湖南省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不依法履职案、曾云侵害英烈名誉案。2018年度的指导性案例对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和侦察活动的监督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书囊括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发布的所有指导性案例,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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