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国际贸易不但将中国带向了世界贸易大环境中,也同时将影响经济波动的国际因素传导到了国内。金融发展与国际贸易之间具有连动关系,二者相互作用。本书强调充分的研究金融发展和国际贸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和原理对建立一般理论、指导市场实践工作,乃至推动整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进出口押汇
进出口押汇(Import and Export Documentary Bills)是最常见的融资种类之一, 可分为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
进口押汇(Advance Against Inward Documentary Bills)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 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 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 后,将押汇本息归还开证行。从某种意义上看,它是开证行给予开证申请人的将远 期信用证转化为即期信用证+进口押汇这样一种变通的资金融通方式。
进口押汇实际上是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融通资金的业务。进口押汇的额度 通常包含在授信额度之内,进口商如已获得银行授信,便可在授信限额内向银行申 请办理进口押汇业务。对银行不能控制货物所有权的押汇业务,一般应在开证时就 要求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或在办理押汇时补办。银行在办理押汇时要注意审核货物 的变现能力、控制好物权单据,并已对货物办理保险。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对 诈骗多发地带、远期信用证等在办理进口押汇时应十分慎重。
出口押汇(Outward Documentary Bills Purchased)是以出口商的汇票或单据作 为押汇行的抵押品,由押汇行垫款(按票面金额扣减利息)付给出口商,然后将抵 押品的汇票或单据寄至开证行向其收取货款。相关业务涉及的金额小,笔数多,因 为保留追索权,对于押汇行所承担的风险并不大,适用的企业范围较广,即使是实 力不太强但业务稳定的企业也可申请。
出口押汇可以在信用证业务中使用,押汇银行承做出口押汇业务可以保留追索 权,如果因为开证行倒闭、单据邮寄遗失延误、电讯失误等非押汇行本身过失而导 致的拒付、迟付、少付,押汇行有权主动向受益人追回全部垫款及利息。遇到开证 行无理挑剔单据,押汇行可与其交涉,以维护出口方权益,如交涉无效造成损失, 押汇行仍可向受益人追索。出口商要求的银行议付其出口单据时,押汇行除了根据 信用证条款严格审查单据外,还要审查开证行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开证行的 资信、出口商的资信、还包括对物权的控制程度等,如果信用证规定的运输单据是 物权单据,则押汇行可以通过对物权的控制减少风险,如果运输单据不是物权单 据,则银行对议付申请的受理应该更加严格,因为一旦开证行拒付及向出口商行使 追索权失败,银行将不能通过处理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来减少损失。
出口押汇业务除了用于信用证项下,也可用于托收和保理业务项下,二者的根 本区别在于前者面临的是进口国开证行的银行信用,而后者面临的是进口商的商业 信用。因此,托收和保理项下出口押汇业务的风险比信用证项下要大。押汇行在受理该业务时还要严格审核进口商的资信状况以及托收交单方式的选择,对于承兑交 单(D/A)方式下核定的托收押汇限额控制较严,付款交单(D/P)方式下核定的托 收押汇限额控制较松。
二、进出口托收押汇
进出口托收押汇(Import and Export Documentary Collections)可以分为进口托 收押汇和出口托收押汇。
进口托收押汇又称为进口代收押汇,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寄来 的全套托收单据后,先行对外支付并放单,进口商凭单提货,用销售后的货款归还 代收行押汇本息。根据托收的性质,进口商付款交单或者承兑交单。代收行可以根 据进口商的押汇申请,开立托收信托收据,先行对外垫款,待进口商提货加工、销 售或转卖后将收回的货款归还银行。这种做法纯粹是代收银行自己向进口商提供的 信用便利,和出口押汇一样银行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银行一般只对资信较好的进 口商进行进口押汇,同时还要求进口商提供足够的担保和抵押品。
出口托收押汇(Advance Against 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采用托收方式的 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 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本息的融通方式。其基本操作是,出口商按 照合同规定装运后,制作一整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开立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 票到托收银行交单,要求托收银行做出口托收押汇。经托收行同买入跟单汇票,按 照汇票金额扣除自付款日即托收行买入跟单汇单日期到预计收到票款日期的利息和 手续费,将约定的款项交给出口商。待出口商收汇票款后,再归还所借的款项。
与进出口押汇相比,银行办理托收押汇的风险要远远超过进出口押汇,因为这 两种融资的依据是商业信用,为进口商办理进口托收押汇等于进口商将原来给予出 口商的商业信用转给了代收行,从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风险。为出口商办理出口托收 押汇,相当于本应由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转给了托收行。因此银行在办理托收押汇时 要根据进出口商的资信情况、业务往来记录情况,为其核定一个押汇额度,适当控 制规模,并提供可靠的担保或抵押,以防意外情况出现时银行资金保障。如出口托 收押汇可要求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险,进口托收押汇可要求进口商出具信托收据等。
三、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也称打包贷款(Packing Loan),是出口商以国外开 来的信用证正本及相关销售合同作为抵押品,申请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进 货、备料、生产、装运,金额一般为信用证总额的 40%~80%,申请人必须将信用证下单据交给贷款银行叙做出口押汇或收妥结汇。打包放款是一种常见的小额短期 贷款,涉及的金额较押汇大,是交单前的融资业务,融资的期限也较长,贷款被挪 用的风险比押汇大,适合业务稳定、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
出口商使用打包放款主要用于装船前的融资,放款货币一般以人民币为主,放 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信用证总金额的 80%。打包放款是单纯依靠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作 抵押来进行的,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出口商未能满足信用证的条件和要求,或出口商 根本未履约,那么信用证的付款承诺就无法兑现,打包放款银行将面临无法收回放 款的风险。因此,贷款银行在办理打包放款时必须严格审查销售合同,了解出口商 和开证行的资信,审核信用证条款是否表述清晰,是否有对出口商不利的条款,还 要根据融资能力来决定放款金额和放款期限。对于装运单据为非物权单据或不能控 制全套正本物权单据的,银行要更加严格审查。贷款期间,贷款行和借款人保持密 切联系,了解掌握其出口业务的进展及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督促借款人及时发货 交单,用所得款项归还贷款,以确保贷方资金的及时回收和利润的正常取得。
目 录
第一章 贸易金融概述 ………………………1
第一节 贸易金融的内涵界定 ………………………3
第二节 贸易金融的主要功能 ……………………… 6
第三节 贸易金融的主要产品 ………………………7
第四节 贸易金融的历史沿革………………………14
第五节 贸易金融的发展现状………………………17
第二章 金融创新………………………25
第一节 金融创新概述 ………………………27
第二节 金融创新的影响……………………… 34
第三节 金融创新的挑战……………………… 37
第三章 贸易金融形成与发展的理论基础………………………41
第一节 社会分工理论……………………… 43
第二节 交易费用理论………………………50
第三节 价值链理论………………………53
第四节 企业竞争理论 ………………………56
第四章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59
第一节 我国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的发展现状 ………………………61
第二节 信用证下的贸易融资……………………… 64
第三节 托收项下的贸易融资 ………………………73
第四节 汇款项下的贸易融资……………………… 76
第五章 国际贸易融资:传统的贸易金融模式………………………81
第一节 概 述……………………… 83
第二节 国际贸易融资中的企业价值链分析 ……………………… 86
第三节 国际贸易融资的传统模式……………………… 88
第四节 国际贸易融资的新进展……………………… 93
第六章 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发展的新阶段 ………………………97
第一节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及构成……………………… 99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 103
第三节 应收账款类融资模式……………………… 107
第四节 保兑仓融资模式 ……………………… 109
第五节 融通仓融资模式……………………… 111
第七章 结构性贸易融资:贸易金融的最新进展 ……………………… 115
第一节 结构性贸易融资的种类与运作 ………………………117
第二节 结构性贸易融资与供应链金融的比较………………………123
第三节 结构性贸易融资的国际经验与借鉴………………………125
第四节 期货市场在结构性贸易融资中的作用 ………………………131
参考文献 ………………………135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