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运河史话》:
徐州段运河是京杭大运河“最为紧要”的一段,明清时期大量的江南漕粮经徐州段运河北上,这使得徐州地方社会漕粮救荒成为可能。江南漕粮和徐州当地漕粮成为明清时期漕粮救荒的主要来源。明清两代,作为“天庾正供”的漕粮广泛用于扶贫救灾,这一方面是漕运制度不断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统治阶层统治经验日益成熟的表现。
一、漕粮救荒的社会背景
明清时期,徐州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据赵明奇先生《徐州自然灾害史》统计,明朝立国276年,徐州地区发生的自然灾害有264种次,其中水灾120次、旱灾43次、蝗灾31次。清朝统治268年,今徐州市辖境发生自然灾害大小计430次,其中水涝203次、旱灾58次、蝗灾30次。明清时期徐州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是如此的频繁,救荒成为当时国家和徐州地方社会的重要日常课题。
自然灾害给徐州地区民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其中以水灾发生次数最为频繁,水灾中又以黄河决口泛滥引发的水灾危害最为严重。如明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黄河在沛县决口,泛人昭阳湖,洪水汹涌下泄,徐州及其丰、沛等属县,邳州及其睢宁、宿迁属县,以及下游广大地区遭遇大水灾。人民流离失所,饥寒交迫,卖儿卖女,惨不忍睹。《明世宗实录》卷三十四记载,“大学士杨廷和等奏疏:经过淮、扬、邳诸州府,见今水旱非常,高低远近,一望皆水。军民房屋田土概被淹没,百里之内,寂无炊烟。死徙流亡,难以数计,所在白骨成堆。幼男稚女,称斤而卖,十余岁者,止可数十。母子相视痛哭,投水而死。官已议为赈贷,而钱粮无所措置,日夜忧惶,不知所出”。清代黄河水患相比明代更为严重,危害也更烈。道光以后,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内忧外患,局势动荡不安,对河工更是无暇顾及,导致晚清时期的徐州黄河水灾危害更为严重和惨烈。如咸丰三年(1853年),徐州地区春荒十分严重,饥民离乡乞食,尸骸遍野枕藉;丰县蟠龙集决口于二三月间合龙,六月间,再次决口,加之风暴、瘟疫,徐州府属各州县灾情严重。时任安徽巡抚的李嘉端在其奏疏中说:“行抵山东、江苏交界处所,饥民十百为群,率皆老幼妇女,绕路啼号,不可胜数。或鹑衣百结,面无人色;或裸体无衣,伏地倒毙。其路旁倒毙死尸,类多断胔残骸,目不忍睹。”当时的刑部左侍郎兼吏部右侍郎罗傲衍也曾上奏当时情景:“现闻江苏之清江、宿迁、邳州,山东之滕县、鱼台、嘉祥等处,尸骸遍野,递相枕藉。官民车马所过,无不惨目伤心。”虽然他们的奏疏中不乏夸大的成分存在,但也从中可见此次灾荒的严重性。
除水灾外,旱灾、蝗灾和瘟疫也是导致徐州地方民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明朝末年,政治腐败,局势动荡,天灾人祸接连不断。明朝崇祯十三年(1640年)的旱灾引发蝗灾,对当时正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徐州地方百姓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乾隆《徐州府志》记载:“崇祯十三年,大旱;夏秋,蝗蝻遍野,人争捕杀,积道旁成丘,臭秽数十里;民饥甚,斗米千钱,徐、邳诸州县人相食,流亡载道,非聚众持梃不敢昼行,或以妇、子易钱百文、米数升即去,不复顾。”翌年,徐州及其丰、沛等属县再次遭受旱灾,再加上蝗虫肆虐,瘟疫随之盛行,导致徐州当地百姓大量死亡。乾隆《徐州府志》记载:“崇祯十四年,又大旱蝗,人相食,道无行人;夏,大疫,死无棺殓者不可胜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崇祯年间遍及整个北方地区的大旱灾对徐州地方民生所产生的严重损害。
由于徐州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战乱频繁,再加上自黄河夺泗入淮以后,徐州黄河水患频发,天灾人祸接连不断,造就了徐州当地民众好气斗勇、崇尚武力的风气。清人石杰在乾隆《徐州府志》的《序言》中称徐州:“其俗好勇尚气,秀杰者多倜傥非常之士,而黠骜者亦剽悍而难驯”。如果不在灾后及时地对受灾民众进行救济,就很容易激起当地民众的武装反抗,因灾害而引发的农民起义,历史上更是不乏先例。
二、漕粮救荒的主要表现
明清时期尤其在明代,大量漕粮经徐州段运河北上,江南漕粮在保障京师和北方驻军粮食供应的同时,部分漕粮参与徐州地方社会救荒,对维系徐州地方民生产生了积极作用,漕粮救荒成为徐州地方荒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归纳起来,明清时期徐州地方社会漕粮救荒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蠲免漕粮。蠲免漕粮是漕粮救荒的重要措施,也主要针对于蠲免徐州当地漕粮。由于徐州并不是漕粮的主要来源和供应地,所以蠲免徐州漕粮的记载在明清史料和徐州地方志中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如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初夏,雨水偏多,加之洪水过境,铜山、沛县、邳州、睢宁、宿迁境内遭到水灾;九月,河决铜山境内韩家堂,溃南岸河堤四十余里,加重了徐州当地的灾情。据民国《铜山县志》记载:“乾隆三十一年丙戌,蠲免徐州府属三十二年应输漕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夏,徐州沛县境内干旱成灾,又遭暴风袭击,造成当年饥荒。该年,“乾隆四十三年戊戌,蠲免徐州府属四十五年漕粮”。
二是截拨漕粮。在灾荒比较严重的年份和地区,地方政府把灾情上报中央政府以后,经中央政府同意,直接截拨部分漕粮用于地方救荒,这是明清时期徐州地方社会漕粮救荒的主要形式。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年),徐州及丰县等地区遭遇水灾,人民溺死不计其数,百姓饥困。《明典汇》记载:“正德十三年,淮徐等处岁饥,截漕运粟数万石,并益以仓储赈济。”据同治《徐州府志》记载,嘉靖二年(1523年),“萧饥,砀旱、疫,丰大水,沛河决,塞运道,坏庐舍,民多流亡。留苏、松等处银米,并发太仓银二十万两,折漕米九十万石,赈徐州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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