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共文化面临的最大背景
——精神生活物质化及其超越
人除了物质存在之外,还有精神存在。精神存在是人们对自身文化存在方式的确证,是人之为人所独有的生命领域。拥有一种健康、高尚的精神生活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逻辑向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渗透,人的精神生活物质化问题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也是当前公共文化面临的突出问题。精神生活的物质化,给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良序运转以及国家的文明进步都造成了不利影响,超越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物质化倾向,成为公共文化的重要使命。
现代人将自己的希望赋予机械的、技术的、工业的文明之中,不再需要那些把握自身,并将自身奉献于善的自由的智慧,因为他们认为自由来源于外部科技的发展,而不是来源于哪怕一点点的苦行僧式的对自我的内在拥有,现代人不能从形而上的角度去真正理解什么是人类生活的标准,他们不可避免地将自己赋予那些功能日益强大的机械!机械的规律,也就是物质的规律,将统治人类。
——马里坦(JacquesMaritain)
第一节精神生活及其本质
一、精神生活的内涵及其界定
对“精神生活”是什么做出本质概括,这是本章理论逻辑展开的起点。人的精神生活是建立在精神生产基础上的高于物质生活、体现人作为一种精神性存在的思想观念活动和生活方式。
精神生活就人类作为主体而言,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以精神生产为前提,以精神产品赋予人的生命以意义和价值,为人的生存提供终极关怀,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理想的追求和道德品质的修养等,从而满足人的精神家园建构需要和引导人的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总体过程和状况。
精神生活指向人的精神家园,是一种与物质的实体生活不同的以符号、形象等象征物存在的观念世界、意向世界、价值世界、意义世界。健康的精神生活因价值自足而使人们心向往之,成为人类精神的安身立命之所。所以说精神生活是在对终极存在或终极价值的信仰基础上的体验和追求。
二、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相对的特殊性
为了更加全面地理解精神生活,需要对精神生活的特征加以把握。人的精神生活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一)精神生活的批判性本性
精神的作用不仅仅是反映和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批判和改造世界,使人的生活趋向于更好。精神生活是能够超越人类生活外在性限度的一种生活方式,它使人得到内在的满足和超越。人首先是一种自然生物性存在,无法摆脱外在自然必然性的制约。但同时人又是一种精神性存在,向往自由、追求理想之境是人的形而上学本性,精神使人能够不断超越现实、不断超越自我。这种精神生活的追求既包括对精神生命的追求,也包括对精神价值的追求,两者之间的融合,使得精神生活更加完整。物质生活是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它对精神生活具有决定性作用,制约着精神生活的发展与进步。而精神生活所以能够存在,就体现在它对物质生活状态的超越性维度,它塑造了一种超离自然生命的更高追求,寄托了人们对理想存在的向往。这也是为什么精神生活来源于物质生活,同时又高于物质生活的原因。
(二)精神生活的自觉自由特征
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表现为人身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统一。人都有对自由的向往,这也是人类与动物的主要区别之一,自由在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人的生命力量得以实现。精神生活将自由作为人类发展的价值所在,而这个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关键在于人类能否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做出选择。
(三)精神生活是具有创新精神的,构建美好世界的“精神导演”
人类总是不满足于现状而追求更好,精神生活包含着人们基于现实与改造现实基础上的无限美好愿景,恰恰是这种观念上对现实的不断超越引导着人类的实践方向,改变着世界,提升着人类的生存质量。动物的生命活动与自然是同一的,完全由自然决定,其生命活动的水平与周期是不断重复进行的。与动物不同的是,人是具有创造性的生物,这也是人类智慧的体现。人的精神生命赋予了人类伟大的创造性,人的生命活动不是周期性地重复,而是开创性地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激发出智慧在精神生活中的创造性,人们需要参与到各种有意义的创造性活动中去。
三、社会总体生活中的精神生活定位
物质生活在人的生活中处于基础地位,为保持人类生存提供物质基础,而精神生活是以物质生活为基础又超出物质生活之上的一种更高追求。精神生活不能够单独存在,只能在物质基础上来确证自身的存在,没有物质基础的精神生活只能是一种想象。精神生活又是能动的,它能够影响物质生活,反作用于物质生活。由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在其各自的领域里发挥着自身的能动性,往往会造成二者之间不平衡状态的产生。
精神生活决定于物质生活。物质生活是决定精神生活能否展开的基础,精神生活能否存在和发展取决于物质生活质量和状态。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只有人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以后,才能进行更高层次的精神塑造。物质生活在人类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物质生活提供最基本的物质资料,精神生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更不会得到发展。只有在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人们才会进行精神生产和精神创造。此外,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也决定着人们精神生活的质量与水平。一般来说,具有雄厚物质力量支撑的精神生活会比物质力量薄弱的精神生活更加精彩、更为丰富。
精神生活具有相对独立性。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的“错位”关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并不总是相辅相成和共同进步的。首先,精神生活能够超越物质生活水平,即使在较低的物质生活水平上也能实现精神上的富足,发挥其能动性,从而使人达到更高层次的生命状态。这主要取决于人们的内心世界是否充盈、是否对美好生活有所向往和积极追求。如果人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就能够克服物质困难达到更高的精神生活境界。其次,高水准的物质生活也不一定会带来同样层次的精神生活。很多人在获得丰富的物质财富后,便滋生了享乐主义思想,在获取更多物质财富的功利欲望的趋使下,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物质生活追求上来,把对物质享受的追求凌驾于精神追求之上,从而忽视精神生活的建构。近年来,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一些人便衍生出了一切向“钱”看的物化心理,把对物质生活享受的追求作为人生第一目标,片面地在物质生活的满足与幸福之间划上等号,诸如“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等流行语正是这种物化心态的表达,仿佛物质生活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幸福指数的唯一标准。实际上,人生是否幸福不仅仅是由物质财富来衡量的,生活质量的真正提高必须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进步、相得益彰。人们在物质生活需要得到一定满足以后,更应致力于精神生活的创造和精神成长,只有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才能得到全面发展。
相对独立性还突出表现为精神生活对物质生活具有反作用。当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达到一定程度,便开始精神生活的塑造。精神生活不会对物质生活进行简单地复写,而是一种富于超越性与创造性的呈现。精神生活对物质生活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作用可以是积极的,当精神生活诉求满足和适应物质进步的需要、代表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就会促进物质生活的进步,引导物质生活向着更高的方向去发展。精神生活的作用也可以是消极的,当其价值诉求迎合腐朽落后的物质生活需求时,就会对物质生活的进步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此外,精神生活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的结构包含三个因素,即文化、社会和个人,整个生活世界就是文化的共同性、社会统一性和个体社会化的有机统一。生活世界的再生产就是文化的更新、社会的整合和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精神生活既属于个人,也属于社会和文化。个人的精神生活受到社会化过程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共性,同时也是文化及其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是一种集体的精神生活,对个体的精神生活有着引领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对社会整合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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