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马克·麦卡锡小说的伦理思想研究》:
边疆三部曲的故事主要发生在20世纪中期的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北部的边境地带。其中,《骏马》和《穿越》分别以美国少年牛仔格雷迪和比利为中心人物,讲述他们穿越美墨边界、在墨西哥经历各种困境、磨难和悲欢离合的故事。在《平原上的城市》中,两个成年后的牛仔成为挚友,共同在美墨边境的一家牧场工作。在故事的结尾,格雷迪因为女友复仇而惨死,比利随之独自一人开始四处流浪。
与《血色子午线》中消解善恶界限的怪诞暴力不同,三部曲描写的暴力转向了善恶之间的暴力对决。格雷迪和比利不再是像法官、少年一样的反英雄人物,而是具有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英雄人物,他们在墨西哥遭遇各种暴力和残酷,陷入善恶之间的冲突和生死挣扎。但格雷迪和比利都不是传统意义上无所不能的超人式的西部英雄,而是苦苦挣扎、命运多舛的悲剧英雄。在混乱的西部边疆,他们的良善最终被邪恶打败,他们的探寻和拯救也以失败而告终。麦卡锡虽使用传统西部小说中常见的善恶二元冲突建构故事的情节,但又颠覆了西部牛仔的英雄形象和善战胜恶的终极的情节模式,从而探讨美国的个人理想主义与西部黑暗的社会现实、人的自由意志与命运之间的冲突等问题。边疆三部曲延续了麦卡锡一贯阴沉、悲观的笔调,带有宿命论和存在主义的特征,但三部曲的世界也是一个“美丽与丑恶、幸福与痛苦”(麦卡锡2001:282)并行的世界。通过兄弟情谊和陌生人的慷慨好客,麦卡锡将暴力、死亡的消极力量与生命、救赎的积极力量交织在一起,肯定黑暗世界中人对他者担负的责任,从而为人类的生存指出伦理救赎的可能。
传统上,通俗西部小说通常具有模式化的故事元素,如西部旷野或边疆小镇、牛仔、骏马、浪漫爱情、善恶冲突等等。在很大程度上,《骏马》继承了西部小说的这些传统,并以此展开故事情节。在故事的一开始,十六岁的少年牛仔格雷迪便遭遇了现实生活的困境,他的外祖父刚刚过世,父母早已离异,家庭牧场即将被母亲出售。此时的格雷迪面临着人生的重要选择,要么按照母亲的意愿去学校接受教育,或是勇敢地追寻自己喜爱的牧场和牛仔生活。经过一番思量之后,格雷迪和好友罗林斯下定决心,决定逃离这个令人感到沮丧的德克萨斯,前往墨西哥寻找他们理想的家园。在他们旅程的开始,两个年轻人意气风发,充满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他们一路纵马奔驰,仿佛感觉自己“在星际间驰骋,脚下无拘无束,面前无遮无拦……,但在潇洒之余,也还有几分谨慎小心,那心情就像刚开释的囚犯乘坐在夜间的电动火车里,又像年轻的窃贼踏进金光灿灿的果园。他们敞开胸怀面对黎明前料峭的寒气,去迎接可能发生在这个大千世界里的任何事情”。(麦卡锡2001:28)
在他们踏上逐梦的旅程不久,格雷迪和罗林斯遇到一个十三岁左右的牛仔布莱文斯。布莱文斯是一个神秘的、复杂的、滑稽的少年。他谎话连篇,一直对自己的来历和身世讳莫如深。他的名字很有可能也是假冒的,应该是模仿电台主持人“布莱文斯”的名字。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布莱文斯对闪电充满恐惧。他告诉格雷迪,他的爷爷、伯父、堂兄和他自己都遭过雷击,他们要么丧命,要么重伤。因此当大雨来临之际,布莱文斯先是落荒而逃,然后脱光自己的衣服,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像“在这广漠荒原上的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麦卡锡2001:68)从这个人物身上,我们明显地看到南方哥特小说中的人物所具有的怪诞的特征。但另一方面,如同《血色子午线》中的少年,布莱文斯也是一个通俗西部小说中典型的非法之徒。他骑的那匹漂亮的大红马很可能是偷来的;为了夺回自己丢失的马和手枪,布莱文斯甚至不惜纵火和杀人。除此之外,布莱文斯与格雷迪也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他前往墨西哥也是为了摆脱生活的困境,实现他的牛仔梦。因此当三个牛仔一起到达美墨边境的戈兰德河时,他们兴奋地策马下水,之后纵马奔腾,“他们快活地大笑着,高兴地用手拍着他们的坐骑”(麦卡锡2001:43),仿佛在这片新奇的土地上获得了净化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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