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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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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及其防范控制全书
0.00     定价 ¥ 39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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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1600728
  • 作      者:
    江必新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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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全面分析指导从合同订立到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中每一节点的合同风险及防范控制措施,是一本超全面的企业合同管理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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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江必新,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法制史硕士,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个人专著《十八大与法治国家建设》丛书获得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类提名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文章2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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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应交易的需要而产生,为交易的进行而存在,因交易的完成而消灭。只要有合同,就存在合同风险,且此风险从合同订立之前的协商阶段一直延续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书在梳理不同类型合同风险的基础上,就合同主体、订立、形式、条款、履行、欺诈及诈骗导致的风险,围绕每一节点可能出现的合同风险及如何防范进行了深入研究,从合同风险的内部管理、风险的纠纷处理等多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结合大量案例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提出了进行风险防控的实用策略,是一本全面指导企业进行合同风险防范控制的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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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节对合同签署过程的管理
  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讲,除了如何完善合同文本之外,如何订立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对于合同当事人的风险防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合同条款经拟约过程而生成,经签署过程而生效,签署过程是企业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阶段,是企业赋予合同条款法律效力的行为。因此,合同签署过程对于企业合同管理亦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加强对合同签署过程的审查。
  一、对要约与承诺的审查
  (一)对要约的审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在实践中,如何进行要约,对要约风险的防范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不恰当的要约会使自己落入合同义务中,有可能蒙受利益损失。
  常见的要约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一是混淆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对象可以是特定的主体,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主体。它的发出目的是引诱他人向自己要约,从而达到订立合同的效果。实践中很多形式上看似要约邀请,实则为要约,而要约人却误认为是要约邀请的情形时有发生。一般而言,企业签订合同时,要约或要约邀请具有临时性,一些企业在进行业务拓展或企业宣传时,长期反复使用的报价单、宣传资料等未必是企业的真实意思表达。因此,企业在发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时,对于内容的把握是控制合同订立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进行认真研究。二是要约内容不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能够让受要约人了解要约人所拟签订合同的真实内容。因为要约的内容很有可能成为将来双方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如果该内容表述有歧义或者表达错误,让受要约人有空可钻,那么受要约人一旦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发生纠纷,受要约人必然会做出对己方有利的解释,从而影响要约人的利益。三是要约撤回和撤销不当。要约做出后,可以进行撤回或撤销。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要约撤销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但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撤回或撤销不当,必然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四是交错要约带来的法律风险。交错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做出要约时,恰好对方也做出了一个同样的要约,双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达成了一致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应按照正常的合同订立程序,向对方发出承诺,以保证合同的成立。
  (二)对承诺的审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按照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交易双方意思合一的法律表现形式。因此,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生效。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否则除非要约人同意,承诺不生效。承诺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常见的承诺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一是承诺方式不当。承诺方式是指承诺人采用何种方式将承诺通知送达要约人。一般来说,只要承诺采用比要约更快捷或者方便的方式就是有效的方式,若要约中明确要求了承诺做出的方式,则应当按照该方式做出。在某种情况下,承诺可以采用实施行为的方式做出,但以行为方式进行承诺,证明难度较大,一旦发生争议,则面临合同风险。二是将新要约当成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为争取更有利的合同条款而不断发出新要约,如果一方当事人将新要约当成承诺,认为合同成立,进行交易准备,则可能带来损失。因此,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希望承诺立即生效,则应当在要约约定的时间内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采用便捷、有效的承诺方式。如果当事人不希望自己立即受承诺的限制,而是想留有余地,为下一步谈判提供筹码,则可以发出新要约或撤回承诺,但不要以事实或行为成为承诺的意思表示。
  二、对合同效力的审查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发生了拘束当事人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所作的肯定性评价及其产生的后果。一般来说,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基础,是确立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当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合同就成立了,若合同依法成立,就会产生约束各方的法律效力,即合同生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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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合同与合同法基础理论
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关系
第三节 合同关系基本原则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的分类概述
 第二节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
第三节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第四节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第五节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六节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第七节 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
第八节 个别合同与框架合同
第九节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第十节 本约与预约
第十一节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十二节 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概述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一节 合同的实质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
第三节 合同的无效
第四节 合同的撤销
第五节 合同效力的补正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合理抗辩权
第七章 合同的保全
第一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二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八章 合同的担保
第一节 合同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定金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第三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
第四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十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节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第三节 双方违约责任和因第三人行为所致违约责任
第二编 合同风险的防控
第一章 合同风险防控概述
第一节 合同风险防控的意义
第二节 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模式
第二章 合同风险的主要类型
第一节 合同主体导致的风险
第二节 合同订立导致的风险
第三节 合同形式导致的风险
第四节 合同条款导致的风险
第五节 合同履行导致的风险
第六节 合同欺诈导致的风险
第三章 合同主体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主体概述
第二节 合同主体缔约资格风险与防控
第三节 合同主体缔约能力风险与防控
第四章 合同订立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第二节 合同订立人员的素质要求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
第四节 合同订立中的代理
第五节 行政审批、行政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六节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订立
第七节 倒签合同存在的风险及防控
第八节 缔约过失存在的风险及防控
第九节 合同意向书存在的风险及防控
第十节 合同担保承诺函存在的风险及防控
第十一节 合同备忘录存在的风险及防控
第五章 合同形式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形式概述
第二节 口头合同风险及防控
第三节 书面合同风险及防控
第四节 默示合同风险及防控
第五节 几种特殊合同
第六章 合同条款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条款概述
第二节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节 其他常用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
第七章 合同履行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履行概述
第二节 合同履行核心风险提示
第三节 合同履行重点实务指引
第八章 合同欺诈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欺诈概述
第二节 合同欺诈产生原因
第三节 合同欺诈的防范
第九章 合同诈骗风险的防控
第一节 合同诈骗概述
第二节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
第三节 合同诈骗的防范
第四节 合同诈骗的救济
第三编 合同风险的内部管理
第一章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第一节 合同管理制度原则及机构设置
第二节 企业合同管理的人员设置
第二章 合同管理的合法性审查
第一节 对合同主体的审查
第二节 对合同条款的审查
第三节 对合同形式的审查
 
第三章 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审查
第一节 对合同签署过程的管理
第二节 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第三节 对合同撤销、变更、解除的管理
 
第四编 合同的行政监督与违法查处
 
第一章 合同的行政监督
第一节 合同的行政监督原则及方法
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 其他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合同的违法查处
第一节 对合同违法的界定
第二节 对合同违法的认定和处罚
第三节 对合同违法进行查处的原则和程序
 
第五编 合同风险的纠纷处理
 
第一章 合同纠纷处理概述
第一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第二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第二章 合同纠纷的自行协商
第一节 自行协商应当遵循的原则
第二节 当事人双方的自行协商
第三节 第三者促成的协商
 
第三章 合同纠纷的仲裁处理
第一节 仲裁与合同纠纷概述
第二节 仲裁协议
第三节 仲裁的程序
第四节 仲裁的撤销与执行
 
第四章 合同纠纷的诉讼处理
第一节 合同纠纷诉讼概述
第二节 诉讼程序
第三节 裁判的强制执行
 
第六编 合同风险防控实用策略
 
第一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节 买卖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节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节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二章 供用电合同
第一节 供用电合同概述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章 赠与合同
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
第二节 赠与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四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借款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节 民间借贷合同
 
第五章 租赁合同
第一节 租赁合同概述
第二节 租赁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节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六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概述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节 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第二节 承揽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及其防控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节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五节 土地使用权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新类型问题
 
第九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
第二节 运输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运输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第五节 运输合同的风险与防控
第六节 运输合同典型案例解析
 
第十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 技术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技术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技术合同的风险与防控
第五节 技术合同典型案例解析
 
第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一节 保管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管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保管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消费保管合同
第五节 保管合同的风险与防控
第六节 保管合同典型案例解析
 
第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一节 仓储合同概述
第二节 仓单
第三节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一节 委托合同概述
第二节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十四章 行纪合同
第一节 行纪合同概述
第二节 行纪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行纪合同与其他合同
 
第十五章 居间合同
第一节 居间合同概述
第二节 居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三节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保证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证人责任范围
第三节 保证人的抗辩权
第四节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
第五节 债务承担与保证责任的区别
第六节 共同保证
第七节 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十七章 存款合同
第一节 存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存款所有权的归属
第三节 存款合同的附随义务
 
第十八章 电信服务合同
第一节 电信服务合同概述
第二节 第三人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责任承担
第三节 电信服务合同违约金问题的处理
第四节 移动电话及网络电话话费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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