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一、二岁的时候,在家里搞了个实验室。它由一个旧木头包装箱构成,我在里头加了搁板。我有个加热器,我平时把肥油放里边做炸薯条。我还有个蓄电池和一个电灯排。
为了做这个电灯排,我上小杂货店,弄了些插座,用螺丝钉固定在木座上,然后用电铃线把它们串起来。通过把开关以不同的方式连接起来——串联的和并联的——我知道我能够得到不同的电压。但我没意识到灯泡儿的电阻决定于它的温度,因此我计算的结果和这个电路弄出来的东西不一样。但不妨事儿的,灯泡儿串联起来的时候,都半亮着,它们都发发发发发光,很漂亮——棒!
我在系统里装了保险丝,所以哪儿一短路,保险丝就烧了。现在我必须弄到比我家里的保险丝弱一点的那种,我就自己造保险丝,方法是把锡纸包在一段儿烧坏了的保险丝上。我在保险丝的那头安了个五瓦的灯泡儿;保险丝烧了的时候,总在给蓄电池充电的点滴式充电器出来的电,会把灯泡儿点亮。灯泡儿在配电盘上,在一片褐色的糖果纸后面(后面的灯一亮,糖果纸就发红)——因此,如果哪儿出了娄子,我就会看配电盘,撑不住劲的保险丝那儿就会有一个大红点儿。好玩儿哦!
我喜欢玩儿收音机。我先是从商店里买了个矿石收音机,在夜里,我在床上将睡未睡的时候,用耳机听。父母晚上出去要很晚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来我房间,把耳机拿开——担心我在睡着的时候,别有什么玩意儿在我脑袋里闹腾。
大约是在那个时候,我发明了一个防盗铃,一个简单的傻玩意儿:那不过是一个大电池,用电线连着一个铃儿。我房间的门一开,门就把电线推到电池上接通了电路,那铃就响了。
有天晚上,我妈妈和爸爸夜出回来,蹑手蹑脚的没一点儿声音,怕吵着孩子啊,开了我房间的门,好拿开耳机。突然之间,那个巨大的铃儿震天价地响起来——乓乓乓乓乓!!!我大叫着从床上跳了下来,“管用啊!管用啊!”
我有个福特线圈——从一辆汽车上卸下来的打火线圈——我把打火端弄在我的配电盘上头。我打算在打火端装个RathenonRH电子管,里头是氩气,火花会在真空里产生紫色的亮光——那可真叫棒!
有一天,我正在玩那个福特线圈,用火花在纸上打窟窿,把纸给点着了。我很快就拿不住那纸了,因为快烧到我手指了,我就把它扔在装满报纸的字纸篓里。你知道,报纸烧得很快,在屋子里,火苗儿显得挺大。我关了门,那样我妈妈就发现不了我房间里起火了——她跟朋友在客厅里打桥牌呢,我从近旁抓了一本杂志,盖在字纸篓上想把火闷死。
火灭了之后,我拿开杂志,但现在房间里都是烟。字纸篓还是烫得没法儿动,我就用钳子把拖它过房间,把它弄到窗户外散烟。
可是外面刮着小风儿,又把火吹着了,而现在我也够不到那本杂志了。所以我又从窗口把字纸篓拖了回来,好去拿杂志。我注意到窗户上有帘子——非常危险啊!
还好,我拿到了杂志,又把火扑灭了,这次我抓着杂志不放,我把字纸篓里发红的火炭抖落到两、三层底下的街上。然后,我出了屋子,随手把门带上,对我妈妈说,“我去玩儿了,”烟慢慢从窗子里冒着。
我还用电动机干了一些事情,还为我买的一个光电池造了一个放大器;当我把手放在这个电池前面的时候,这个光电池能把一个铃儿弄响。我想做的事很多,但没能都做到,因为我妈总不让我在家呆着。但我常常在家里,摆弄我的实验室。
我从清仓大甩卖那儿买了几个收音机。我没什么钱,但东西不贵——都是旧收音机,坏了的。我买来,想修好。毛病通常不大——一眼就看到有电线松了,线圈断了,或者有些地方没缠紧——因此,我还真能让几个收音机响起来。有一晚上,我从一台收音机里听到了在得克萨斯州韦科(Waco)市的“韦科广播电台”——这可太刺激了!
在我的实验室里,用的还是这同一台电子管收音机,我听到了施奈克忒底(Schenectady)市的一家叫WGA的电台。现在,我们这些小孩子——我的两个堂兄弟、我妹妹,还有邻居家的小孩儿——都在楼下听收音机,听一个叫“伊诺犯罪俱乐部”的节目——伊诺泡腾盐赞助的——就这玩意儿!我发现,在楼上我的实验室里,我能提早一小时听到在纽约播出的这个WGA的节目!因此,我知道什么事儿将会发生,然后,当我们大家都在楼下围着收音机坐成一圈儿听“伊诺犯罪俱乐部”的时候,我会说,“你们大家知道,我们好久没听到什么什么人的声音了。我敢打赌,他会来,来挽回局势。”
两分钟后,嘀嗒,他来了!大家果然欢呼雀跃,我还预言了另外几件事。于是他们才意识到这里头一定有什么门道——不知怎么,我必定知道这个门道。因此,我也就爽快地承认了是怎么回事,我们可以在楼上提前一小时听这个节目。
很自然,你知道这会有什么结果。现在,这一个钟头,他们是等不得了。他们都到楼上,在我的实验室里,守着这台叽叽嘎嘎的收音机守上半个钟头,听施奈克忒底市的“伊诺犯罪俱乐部”。
那时我们住在一所大房子里;那是我爷爷留给他的孩子们的,这些孩子也没有很多钱搬到别处去住。那是个很大的木头房子。我在房子外边把电线拉得到处都是,在每个房间里都装了插座,这样我总能听那台在楼上的收音机。我还有一个喇叭——不是一个完整的喇叭,没有喇叭口儿。
有一天,我戴着耳机,我把耳机连到喇叭上,我发现了一点儿东西:我把手指头放在喇叭里,而我从耳机里能听到这个。我用指甲刮喇叭,而我能从耳机里听到这刮擦声。因此,我发现,喇叭能有耳机那样的作用,而且你甚至不需要电池。在学校里,我们讲到亚历山大?格雷汉姆?贝尔(AlexanderGrahamBell),我就把这个喇叭和耳机演示了一番。我不知道这就是电话,但我想这就是贝尔当初用的电话。
因此,我现在有了一个麦克风,我可以从楼上向楼下、从楼下向楼上广播了,用的是我在清仓大甩卖那里买来的放大器。那时,我妹妹琼(她比我小九岁)一定也有两、三岁了,电台上有个叫唐叔叔的家伙,她喜欢听他的节目。他唱些“好孩子”之类的小儿歌,还念父母们寄去的卡片,说“住在弗莱特市布什大街25号的玛丽什么什么的这个星期六过生日。”
一天,我堂弟弗兰西斯和我把琼安顿坐下来,说有一个特别节目,她应该听听。然后,我们跑到楼上,开始广播:“我是唐叔叔。我们认识一个名叫琼的可爱的小女孩儿,她住在新百老汇。她快过生日了——不是今天,而是哪天哪天。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小姑娘。”我们唱了一首儿歌,然后我们播放音乐:“嘀哆哩嘀,嘟哆噜嘟;嘀哆嘀哆哩,嘟哆噜嘟嘟……。”我们把这一整套节目弄完了,然后下了楼:“怎么样?你喜欢这节目吗?”
“很好哦,”她说,“可你们为什么用嘴巴弄音乐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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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刊》
“费曼的一生,或可比作连锁反应。从一点儿临界质量的灰质开始,这个生命向四面八方炸开,产生出热和光。”
——《时代》
“眉飞色舞,肆意笑闹……费曼的语言,生动活泼,直率真朴——真正令人耳目一新。”
——《芝加哥太阳报》
“如果您以为物理学或物理学家中间没有什么乐子——那么来会会费曼吧——一个用一团原子变戏法的zui令人捧腹的伙计。”
——《联合日报》
“科学家都是枯燥无味儿之人,这样一种老生常谈,一本书就能打破,这本书就是。”
—— 《底特律自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