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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疑难案件认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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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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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213250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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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金融犯罪疑难案件认定实务》是金融犯罪检察实务丛书中的一本,由北京市朝阳区专门办理金融犯罪的检察官组织撰写,书中围绕常见多发的金融犯罪罪名,以26个金融犯罪疑难案件为载体详细论述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等常见金融犯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并对办案过程和办案效果进行了详尽阐述,每个案例后面均附有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内容实用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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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金融犯罪疑难案件认定实务》:
  【诉讼过程和结果】
  2014年10月15日10时许,事主朱某某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12年8月16日与首信融创(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期货投资管理协议书》亏损27.5万元。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15年1月21日决定对吴某某、何某某、郝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5年9月18日10时许,事主黄某某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2014年12月中融华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某大厦以购买理财产品并返还利息为由,与报案人签订《投资人合同》,使投资人损失676416.65元人民币。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15年11月16日决定对中融华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分别于2016年10月17日、12月20日、12月22日,以(2016)第001897号、第002914号起诉意见书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孙某某伙同何某某、郭某甲、李某甲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路某号某大厦某层中融华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以购买理财产品并返还利息为由,非法吸收事主黄某某等人存款人民币947万余元。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伙同何某某、吴某某、赵某某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某路某号院某号楼某室,首信融创(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内,以代理客户炒期货可以获得高额收益为由,非法吸收事主朱某某等47人存款人民币1882万余元。侦查机关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76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4月11日以被告人周某某、何某某、孙某某、李某甲、郭某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后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11月10日以被告人周某某、何某某、孙某某、李某甲、郭某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周某某、何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追加起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
  一、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在2007年12月申请设立首信融创(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周某某为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后变更为监事),被告人何某某担任办公室主任。2008年1月至2013年5月间,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何某某等人在首信融创(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路某号院某号楼某室的经营地,采用承诺风险共担、盈利共享并签订协议的方式,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进行代理投资人买卖股票、期货并收取管理费的经营活动,经营投资人朱某某等40余人所投资金人民币2000余万元,后造成投资人亏损人民币1500余万元。
  二、中融华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将法定代表人、经理变更为何某某,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周某某出资630万元等。北京华某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注册资本3万元,中融华募(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l万元、何某某出资1万元及周某某出资1万元。华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2014年3月13日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某某,股东变更为何某某、孙某某、刘某某。上述企业经营范围均为一般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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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
——周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案
以私募基金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
——崔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新型多人复杂涉众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处理
——蒋某某等八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购买商品、加盟公司为名义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
——朱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吸公司中财务、风控等部门人员刑事责任范围的界定
——王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社会性如何认定
——徐某某等1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提供服务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何认定
——陆某某等6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如何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辅助完成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田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集资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李某甲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
——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挂名法定代表人刑事责任的认定
——张某甲、张某乙、尹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以代炒黄金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及单位犯罪的认定
——曾某某、苏某某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二 信用卡诈骗罪
共同犯罪中缺少直接证据情况下对于同案犯如何认定
——侯某某、于某某信用卡诈骗案
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的行为定性
——罗某某信用卡诈骗案

三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案中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张某某、刘某某集资诈骗案
集资诈骗罪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
——焦某某集资诈骗案
如何认定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赵某某、解某某、刘某某集资诈骗案

四 非法经营罪
以替投资人从事买卖期货活动为名募集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非
法经营罪
——金某某非法经营案
设立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认定
——李某某非法经营案
以交易伦敦金为名非法经营黄金期货行为的认定
——鲍某某、张某某、苏某某非法经营案

五 合同诈骗罪
使用伪造支票部分履行合同的行为如何认定
——田某某合同诈骗案

六 骗购外汇罪
“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中的“其他方式”如何认定
——姚某某骗购外汇案

七 骗取贷款罪
使用虚假的财力证明作为申请贷款时的信用担保及相关问题应如何定性
——陈某某骗取贷款案
伪造虚假债权债务关系骗取银行贷款并放任他人假冒关联公司工作人员接待
银行考察员的行为及相关问题应如何定性
——贺某某骗取贷款案

八 骗取票据承兑罪
单位使用伪造的材料骗取承兑票据如何定性与处罚
——田某甲等人骗取票据承兑案

九 保险诈骗罪
非特殊主体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文某某保险诈骗案
持有假币罪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竞合
——于某某持有假币、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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