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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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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大全(1951—2017)
0.00     定价 ¥ 69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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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6219782
  • 出 版 社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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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大全(1951-2017)》(以下简称《大全》),是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法制人社”建设目标,宣传、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知识,保证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得到顺利实施编纂而成的。《大全》分为4册,共收录政策法规文件958件,中国政府承认和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24件,已废止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件目录41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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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综合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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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凡例

第1册 综合·公共就业·劳动关系·退役军人事务

第2册 人事人才

第3册 社会保障

第4册 中国政府承认与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 已废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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