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监察制度改革与监察调查权的界限
0.00     定价 ¥ 68.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4199451
  • 作      者:
    郭华
  • 出 版 社 :
    经济管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1-01
收藏
作者简介
  郭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学和金融学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兼任北京金融风险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司法部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发表文章一百四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十部,主持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课题二十多项。
展开
内容介绍
  《监察制度改革与监察调查权的界限》总结了监察制度改革的经验,梳理了监察法制定过程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与争锋性的观点,界定了监察机关专司反腐职权的性质,探讨了监察机关调查权控制机制,架构了监察留置的基本程式,构建了监察制度与司法制度的程序衔接机制。
展开
精彩书摘
  《监察制度改革与监察调查权的界限》:
  1.有关监察制度改革文件的问题。
  中央的《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的《试点决定》作为国家监察体制试点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的内在逻辑统一、目标指向明确,但因试点改革的紧迫性和先试性,文件与法律的衔接还存在改进的空间。一是在试点文件与《行政监察法》的衔接上尚不清晰。在《行政监察法》没有修改或者废止之前,通过一个决定便停止行政监察部门的既有工作,这种机制和机能的调整,更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持续深入研究的问题。②有学者指出,《行政监察法》规定了“五项”监察职责,而试点文件规定的是“三大”监察职责。从职责数量上看有所减少,但从监察职责内容来看,又有新的内容的增加。试点文件赋予了一些新的职权措施与《行政监察法》规定的原有权限和手段未作承接或修正承接,以至于监察职权手段有调有漏。③《决定》与强化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能改革方向不相吻合,存在回避中国腐败治理的“一把手腐败”等首要难点与重大问题的嫌疑。①二是在授权规范与试点改革的关系上需要探索。监察制度改革试点的授权规范是授权改革规范还是授权立法规范?有学者认为,如果是授权改革,将北京市、山西省和浙江省作为“试验田”,中央对试点改革既要注重“收成”,也要关心“过程”,不宜仅仅集聚在试点的效果上。如系授权立法规范,也就意味着设定一个“特别区”,试点地区需要高度“自治”,对试点改革只问“收成”不问“过程”,仅仅以试点的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仍需探讨。从试点文件的性质上来看,可以理解为授权改革规范,但监察体制改革授权立法却有“二次”授权或者转授权的嫌疑,致使试点改革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因为任何授权均得有期限要求,超出期限的授权合法性存疑;对监察体制试点改革而言,属于当前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应当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建议最迟不得超过2020年。②两个试点文件存在重实体内容、轻程序规定的倾向,集中表现为对试点改革的阶段安排上的指导较少,而赋予监察实体性权力的内容相对厚实,有关监察权的程序规定相对薄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监察监督将助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需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试点的生动实践却为丰富、完善监察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这是毋庸置疑的。
  2.纪委监察委工作性质的混同。
  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内部的办案机构不是按照案件类型,即未按照违纪、违法与犯罪进行划分,而是按照工作内容分为执纪监督室和执纪审查室。执纪审查部门同时对违纪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无法有效区分,极易造成工作与职能上的混同。监察委员会虽然与纪委合署办公,由于机构性质不同,行使的权力性质也存在差异,如果在办案过程中不加区分地混用,导致纪律审查与违法犯罪调查在性质上的模糊不清,甚至会直接影响调查措施的使用、证据收集固定的标准以及被调查人权利保障等内容。从目前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均采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和调查”。有学者认为,在这种体制下,本来应是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实际上变成了纪委和监察委高度合一,如何在发挥其整合力量全覆盖反腐败之优点的同时,避免或者减少“党政合一”可能引发的弊端,当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重大课题。
  ……
展开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监察制度改革背景与试点评判
第一节 监察制度改革的背景、脉络
第二节 监察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三节 监察制度试点的考察与评述
第四节 监察制度改革与试点的评价

第二章 监察制度的变迁与体制改革
第一节 我国纪检监察体制变迁历史
第二节 检察机关反腐机构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性质

第三章 监察制度改革与监察法争议述评
第一节 监察制度改革试点中的理论争议梳理
第二节 有关宪法修改与《监察法》关系的讨论
第三节 《监察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讨论与主要观点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问题

第四章 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考察与监察制度改革
第一节 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背景与职权设置
第二节 廉政公署贪污贿赂案件调查机制
第三节 廉政公署调查权监督机制
第四节 廉政公署制度的评价与借鉴

第五章 监察调查权的界限与程序控制
第一节 监察委员会调查权性质或者属性的争议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调查权限的探讨与论证
第三节 监察机关调查权与检察机关侦查权、纪委监督执纪审查权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调查权的程序控制

第六章 监察留置制度考察与程序架构
第一节 留置措施的溯源与嬗变
第二节 留置作为监察调查措施的立法争议及基本内容
第三节 留置措施的程序控制

第七章 监察制度与司法制度的程序衔接
第一节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第二节 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在办案上的衔接
第三节 完善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衔接机制的建议
第四节 律师应否介入监察机关的调查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