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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与控制
0.00     定价 ¥ 46.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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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1802580
  • 作      者:
    苏英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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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英,管理学博士,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河北省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理事与北京资信评估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政府信用。
  2008年至今,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博士后基金与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各一项;作为第二参与人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北省社科基金等项目近十项;作为作者在CSSCI、SCD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近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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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与控制》从对我国基本财政体制的本质与特征分析出发,提出现阶段我国基本财政体制属于非均衡分税体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科学合理的非均衡分税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监管与控制体系。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与控制》先后获得两项国家基金资助,分别是2008年基于《地方政府信用风险评级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为题,获得国家第43批博士后基金二等资助;以及2013年基于《非均衡分税体制下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度与控制研究》为题,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与控制》是对我国近二十年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活动的具体表现、特征与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相关政策与法规的系统梳理;同时运用博弈论与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监管与控制等方面提出较系统的政策建议,为此可供从事财税体制改革、政府信用风险控制等领域的实际工作、理论研究与政策制定的相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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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与控制》:
  2.两种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偾的比较分析
  两种融资模式在本质问题上存在共同点:第一,两种融资模式获得的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第二,两种融资模式形成的债务很大程度上成为地方政府债务。但两种融资模式由于从基本制度设计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导致其市场与风险表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重点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信用基础的差异性。虽然在两种融资模式中,地方政府的财政信用作为其主要的信用基础,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公司法人作为债务承载主体,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基础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以公司法人建制,为此公司资产及其现金流成为其另一个主要的偿债来源,但在大多数案例中,此类公司的资产往往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具有非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自身的变现能力很差,往往不产生现金流或者只产生少量的现金流,为此此类公司往往设计第二信用基础作为还款来源,第二信用基础主要通过抵押或质押的方式进行,最为有效和常见的贷款抵押品是土地使用权。这种抵押方式由于法制不健全,存在较高的运作风险,首先,土地交易市场作为房地产市场的上游市场,非常容易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近年来在房价高居不下的情况下.土地的价值容易被过高地估计,往往土地真实交易价格并不理想;其次,房地产市场是风险较高的市场,一旦出现下滑的趋势,高估的土地价格回调,将较大范围地影响银行的贷款偿还保障,导致违约风险提高。
  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在制度设计虽然强调地方政府作为债务的第一还款人,但代发的方式无疑将中央政府作为最终还款人,这种制度设计的信用基础具有中央政府的财政信用基础。但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它没有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约束机制,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考虑如何借较多的钱,而并没有将资金的高效利用与债务的按期偿还作为己任,为此,这种融资模式诱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同时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两种融资模式都没有将地方政府确定为真实的债务主体,信用基础模糊,导致地方政府没有强制责任公布自身财政收入以及支出状况,对自身的负债情况更是隐晦避谈,非常不利于信用风险的控制。
  (2)监管模式的差异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模式存在两种情况,对于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的此类公司,其监管机制较为健全。基本模式是它们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应融资建设项目也要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
  但对于不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券的此类公司,对其监管非常有限。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设立的门槛和条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其运行也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约束,这就造成了大量不合格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出现。据中央银行专项调查报告显示,约70%的融资平台公司由县级地方政府设立,并且普遍存在着一个地方政府设立多个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多头举债的情况。这些从治理结构就不规范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负责人由地方政府领导担任,而相关行政领导缺乏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意识.使得公司运营效率、信贷资金利用效率低下,资金损失风险极高,同时这些平台公司还存在着许多违规行为,如资本金不到位、贷款资金被随意挪用等行为,这都使得公司的信用风险以及银行的信贷风险剧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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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2章 我国基本财政制度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2.1 我国基本财政制度安排
2.2 我国基本财税制度与转移支付制度
2.3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第3章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与管理体制
3.1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体制的演化
3.2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现状
3.3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地方政府信用风险

第4章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影响因素
4.1 地区经济增长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4.2 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第5章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体系
5.1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要素与指标体系
5.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的多指标权重的设置
5.3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实证分析

第6章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控制
6.1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模式选择
6.2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机制
6.3 非均衡分税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制度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附录 地方政府信用风险评级指标体系权重打分卡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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