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汉书》、《后汉书》等历史著作中摘引大量汉代婚丧材料,编成此书。可谓集汉代婚丧习俗材料之大成,其资料价值不言而喻。
第一节 议婚
欲为婚,夫家或介者先请于女家,或得请。
《汉书》九十七上《孝宣许后传》云: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者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
《后汉书》三十二《樊鯈传》云:弟鲔为子赏求楚王英女敬乡公主,鯈闻而止之,曰:“建武时,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
其后楚事发觉,帝追念鯈谨恪,又闻其止鲔婚事,故其诸子得不坐焉。
《后汉书》八十三《逸民·戴良传》云: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
或不得请。
《汉书》八十《淮阳宪王传》云:赵王复使人愿尚女,聘
金二百斤,博未许。
《汉书》九十三《董贤传》云: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闳为贤弟驸马都尉宽信求咸女为妇,咸惶恐不敢当。私谓闳曰:“董公为大司马,册文言允执其中。此乃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长老见者莫不心惧。此岂家人子所能堪耶!”闳性有知略,闻咸言,心亦悟。乃还报恭,深达咸自谦薄之意。恭叹曰:“我家何用负天下,而为人所畏如是?”意不说。
《后汉书》七十八《宦者·单超传》云:徐璜兄子宜为下邳令,暴虐尤甚。先是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能得。及到县,遂将吏卒至暠家载其女归,戏射杀之,埋著寺内。
《魏志》二十一《王粲传》云: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
亦有发议自女子之亲族者,亦或许。
《汉书》一《高帝纪》云: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上坐。酒阑,吕公因目固留高祖。竟酒后,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酒罢,吕媪怒吕公曰:“公始当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卒与高祖。吕公女,即吕后也。《汉书》四十《陈平传》云:及平长,可取妇,富人莫与者;贫者,平亦愧之。久之,户牖富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人莫敢取,平欲得之。邑中有大丧,平家贫,侍丧以先往后罢为助。张负既见之丧所,独伟视平,平亦以故后去。负随平至其家,家乃负郭穷巷,以席为门,然门外多长者车辙。张负归,谓其子仲曰:“吾欲以女孙予陈平。”仲曰:“平贫不事事,一县中尽笑其所为,独奈何予之女!”负曰:“固有美如陈平长贫者乎!”卒与女。
第一章 婚姻 | 001
第一节 议婚 | 001
第二节 婚仪 | 010
第三节 婚年 | 023
第四节 重亲 | 028
第五节 绝婚 | 037
第六节 改嫁改娶 | 047
第七节 妾媵 | 060
第二章 丧葬 | 064
第一节 沐浴饭含 | 064
第二节 衣衾 | 066
第三节 棺椁 | 074
第四节 发丧受吊 | 093
第五节 送葬 | 100
第六节 从葬之物 | 107
第七节 葬期 | 121
第八节 坟墓 | 134
第九节 归葬 | 182
第十节 合葬 | 194
第十一节 葬 | 202
第十二节 改葬 | 205
第十三节 赙赠 | 210
第十四节 护丧 | 215
第十五节 丧期 | 218
第十六节 居丧之礼 | 247
第十七节 上冢 |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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